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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大纲考试科目代码:[×××]考试科目名称:竞争法学一、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1)考试时间考试时间为180分钟。2)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3)试卷内容结构各部分内容所占分值为:竞争法基础理论占总分的20%反不正当竞争法占总分的40%反垄断法占总分的40%4)题型结构名词解释题:5小题,占总分的20%简答题:3小题,占总分的30%论述题与案例分析题:2小题,占总分的50%二、考试内容与考试要求竞争法基础理论考试目标:系统掌握竞争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竞争法的基本原则,竞争法的性质、作用及其与相关法律的关系,了解掌握美英德日和国际组织的竞争法律制度。考试内容:一、竞争法概述(一)竞争的一般考察竞争的概念、种类及竞争的作用。(二)竞争法的调整对象和概念竞争法的产生与发展、竞争法的调整对象、竞争法的基本内容和概念。(三)竞争法的基本原则自由竞争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公共利益原则。(四)竞争法的性质经济法的法域定位,竞争法是经济法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五)竞争法的作用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有效竞争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六)竞争法与相关法律的关系竞争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关系、竞争法与价格法的关系、竞争法与广告法的关系、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竞争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竞争法与刑法的关系。二、美英德日的竞争法律制度(一)美国的竞争法律制度美国竞争法的法律渊源、美国竞争法规制的反竞争行为、美国竞争法的执法机构。(二)英国的竞争法律制度英国竞争法的法律渊源、英国竞争法规制的反竞争行为、英国竞争法的执法机构。(三)德国的竞争法律制度德国竞争法的法律渊源、德国竞争法规制的反竞争行为、德国竞争法的执法机构。(四)日本的竞争法律制度日本竞争法的法律渊源、日本竞争法规制的反竞争行为、日本竞争法的执法机构。三、国际组织的竞争法律制度(一)欧盟的竞争法律制度欧盟竞争法的法律渊源、欧盟竞争法规制的反竞争行为、欧盟竞争法的执法机构。(二)世界贸易组织的竞争法律制度《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竞争法律制度、《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中的竞争法律制度、《服务贸易总协定》中的竞争法律制度、《反倾销协定》中的竞争法律制度、《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中的竞争法律制度。(三)联合国的竞争法律制度《关于控制限制性商业惯例的公平原则和规则的多边协定》中的竞争法律制度、《竞争法范本》中的竞争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考试目标:系统掌握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特征、行为类型及法律规定。考试内容: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各国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类、学理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类、我国立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分类。(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损害诚实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用户或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商业道德,损害国家利益。(四)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律规范的历史概况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我国台湾地区的竞争法律制度。(五)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和特征。(六)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完善完善的必要性和完善立法的几点思路。二、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一)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概述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的概念、立法概况、欺骗性市场交易行为的特征。(二)市场混淆行为市场混淆行为概述,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的行为。(三)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商业宣传的作用、类型,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的概念和立法概况,欺骗性商业宣传行为的法律特征。(四)在商品上的虚假标示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伪造产地,采用其他方法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五)虚假广告宣传虚假广告宣传的概念、有关禁止虚假广告宣传的法律规定,虚假广告宣传行为的构成要件。(六)其他虚假宣传在经营场所内对商品的演示、说明、解释或者其他文字标注,利用大众传播媒介所作的宣传报道,通过产品鉴定会、座谈会、庆典等公共场合所作的商品介绍和宣传,指使他人冒充顾客进行销售诱导。三、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一)有奖销售行为概述有奖销售的概念,有奖销售与相关行为的比较,有奖销售与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二)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表现欺骗性有奖销售行为,利用有奖销售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的抽奖式有奖销售。(三)不正当有奖销售的危害破坏了公平的竞争秩序,损害了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欺骗或误导了购买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不利于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家利益。(四)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定国外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定,我国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规定。四、商业贿赂行为(一)商业贿赂行为的概念和特征商业贿赂行为的概念和特征。(二)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规定国外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规定,我国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规定。(三)商业贿赂行为认定中的具体问题回扣与商业贿赂,折扣与商业贿赂,佣金与商业贿赂,附赠与商业贿赂,商业贿赂与贿赂罪。五、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一)商业秘密的概念及其种类商业秘密的概念和种类。(二)商业秘密的性质与特征商业秘密的法律性质,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及其危害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种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危害。(四)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规定我国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立法模式选择,侵犯商业秘密的法律责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政执法。六、商业诋毁行为(一)商誉与商誉权商誉的界定,商誉权的性质及特征。(二)商业诋毁行为的概念、表现形式及危害商业诋毁行为的概念,商业诋毁行为表现形式,商业诋毁行为的危害。(三)禁止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规定禁止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模式,商业诋毁行为的法律责任。反垄断法考试目标:系统掌握反垄断法的基本原理、垄断行为及其规制,竞争法的执法机构和执法程序。考试内容:一、反垄断法概述(一)垄断的含义和类型垄断的基本含义,垄断的类型划分,垄断的主要类型。(二)反垄断法的含义和特征反垄断法立法沿革,反垄断法的定义,反垄断法的特点。(三)垄断规制的基本思想和方法结构主义及其规制方法,行为主义及其规制方法,结构主义与行为主义规制方法的比较、发展趋势及我国的选择。(四)垄断行为认定的原则及法律责任垄断行为认定的原则:本身违法原则与合理原则,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五)反垄断法的适用及适用除外制度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反垄断法适用的除外制度。二、垄断协议(一)垄断协议的概念和特征垄断协议的概念,垄断协议的分类,垄断协议的特征。(二)横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的经济条件与行为模型,横向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横向垄断协议的主要形式及其规制。(三)纵向垄断协议纵向垄断协议行为的概念和特征,纵向垄断协议的分类,纵向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纵向非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制。(四)垄断协议的豁免。垄断协议豁免的含义,豁免协议的类型,垄断协议豁免的程序。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标准。(二)相关市场的法律界定相关的产品市场,相关的地理市场,相关的时间市场。(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认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种类。(四)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法律规制违法构成要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四、经营者集中(一)经营者集中概述经营者集中的界定,经营者集中的类型及竞争影响,主要国家(地区)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二)经营者集中规制的程序规则经营者集中的申报程序,经营者集中的审查程序。(三)经营者集中规制的实体标准美国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实体标准,欧盟的经营者集中规制实体标准。(四)经营者集中规制的抗辩与救济经营者集中规制的抗辩,经营者集中规制的救济。(五)我国经营者集中的法律规制。经营者集中的界定,经营者集中规制的程序规则,经营者集中规制的实体标准,经营者集中规制的抗辩与救济,经营者集中规制的法律责任。五、行政性垄断(一)行政性垄断的概念和特征行政性垄断的概念与构成要件,行政性垄断的特点。(二)行政性垄断的表现形式地区垄断,行业垄断,强制交易,强制经营者限制竞争。(三)行政性垄断的危害行政性垄断的经济危害性,行政性垄断的政治危害性,行政性垄断的社会危害性。(四)对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国外有关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我国现行规制行政性垄断的主要法律制度,规制行政性垄断法律制度的完善。六、竞争法的执行机构(一)竞争法执行机构的类型和性质竞争法执行机构的类型,竞争法执行机构的性质。(二)外国竞争法执行机构介绍美国、日本和德国的竞争法执行机构。(三)我国竞争法执行机构我国现行的竞争法执行机构,竞争法执行机构的合理构建。七、竞争法的执法程序(一)美德日法竞争法的执法程序美国、德国、日本、法国的竞争法执法程序。(二)我国竞争法的执法程序行政机关的执法程序,竞争法的司法程序。三、主要参考书种明钊主编:《竞争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
本文标题:湖南师范大学经济法学笔试复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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