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1工程项目管理合同合同编号:项目名称:___业主:___代建单位:___2目录一、代建服务合同二、第一节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三、第二节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四、第三节代建内容五、第四节双方义务六、第五节双方权利七、第六节双方责任八、第七节代建服务费及支付方式九、第八节项目资金的拨付十、第九节代建服务的考核十一、第十节保密十二、第十一节缺陷责任和终身责任十三、第十二节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补充和终止十四、第十三节违约责任十五、第十四节其他3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方(甲方):项目管理方(乙方):太慈村安置房工程实行代建管理。经过公开招标投标,由______中标,代建单位已从技术和法律上全面了解和理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代建的权利义务,认为能够代表业主行使代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项目建设任务。代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及重庆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对项目进行管理。在代建期限内代表业主在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范围内行使代建权利,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和义务,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各项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充分政府投资效益,严格控制投资概算,经业主、代建单位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4二、工程代建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包含项目的前期工作、征地、项目方案选择及对外商务谈判、深化设计、项目建设策划、工程报建、初步设计报审、(含工程结算初审)、招标及设备采购管理(包括初审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审核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及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直到验收手续的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完成,资产确权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工作,以及竣工后的工程移交、维护及维修(含房建工程分房到户、市政工程的移交)等工作及相关档案管理。三、工程工期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代建方应依据现行工程质量标准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完成工程代建,达到合格以上质量标准。五、合同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费率暂定总价合同形式。六、签约合同价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人民币)七、合同文件的组成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合同文件:51.本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4.招标文件;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八、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的定义相同。九、代建单位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管理服务义务。十、业主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期限和方式向代建单位支付合同价款。十一、本协议书连同其他合同文件正本一式份,合同双方各执份;副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十二、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业主:(公章)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6签约时间:第一章词语定义、适用的法律法规、语言1.1在本合同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1.1.1“项目”:指业主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即工程。1.1.2“工程”:指业主委托实施代建的工程,即工程。1.1.3“业主”:。1.1.4“代建单位”:指接受业主委托,具体开展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主体,本合同指:“”。1.1.5“第三方”:指除业主、代建单位以外,合同上下文要求的、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他单位、机构或实体。1.1.6“代建部”:指代建单位组建的实施代建业务的组织。1.1.7“项目负责人”:指经业主同意,由代建单位任命的代建部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1.1.8“代建的正常工作”:指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代建合同,代表业主对代建项目建设全过程所实施的管理、控制和监督。1.1.9“代建的额外工作”:指正常工作以外或非代建单位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代建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代建业务的工作。71.1.10“日”: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规定按日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1.1.11“月”:指1个月,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除非实际上为一完整的公历月。1.1.12“年”:指365天,规定按年计算时间的,从开始当天的次日零时起计算,至时限最后一天的24时止。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实际上为一完整公历日历年时除外。1.1.13“总工期”: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的期限。1.1.14“缺陷责任期”: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开始,到约定的时间止。1.1.15“缺陷责任”:指在本合同规定的缺陷责任期限内,_工程项目发生任何质量问题(因使用不当除外),由相关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实施无偿维修、返工、整改等补救措施的保修责任。1.1.16“批准”:指以书面形式批准的,包括对先行口头批准所作的随后书面批准。1.1.17“书面形式”:指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各有关当事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本合同的规定确认的手写、打字、复制、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报告、报表、函件及会议纪要等各种有效文件。81.1.18“本合同”:指本合同文件(包括以后随时对其所作的修改和补充)。1.1.19“临时追加用款”:指使用不可预见费的用款。1.1.20“外部关系”:指与本项目有关的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1.1.21“政府行为”:指政府关于本项目建设的决策和政策作重大调整,建设规划方案重大功能性调整。1.2本合同中所提及的任何文件,均应包括以后随时对其所作的修订和补充。1.3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省、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1.4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第二章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以下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且每一份文件都应作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按照如下顺序解释,依次以排在前面的为准,同一份文件因发生修改而出现时间有现后的,以时间在后该份文件为准。2.1.1委托代建合同2.1.2中标通知书;92.1.3合同主要条款、格式合同;2.1.4招标文件2.1.5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1.6技术标准和要求;2.1.7图纸;2.1.8其他合同文件。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第三章代建内容3.1工程概况3.1.1工程名称:。3.1.2工程地点:。3.1.3工程规模:。3.1.4资金来源:。3.1.5工程进度:。3.1.6工程质量标准:3.1.7投资目标:由代建单位审核设计单位编制的本工程投资总概算后报业主,经业主送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审核后作为本项目投资控制的目标。3.1.8安全文明目标:零伤亡事故,确保现场安全文10明施工达到合格以上标准。3.1代建模式3.2.1合同生效后,代建单位作为本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服务单位,代理业主行使业主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2.2代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确定的建筑设计方案和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规模、标准,组织投资、设计、施工,严格控制项目概预算,依照本合同的要求,加强项目的组织和管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重庆市、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在业主及有关单位的的管理和监督下,负责组织勘察、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单位等各项招投标工作。3.2.3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由业主单位另行委托。3.2.4代建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行使和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权利义务,负责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项目如期开工,按期交付使用并满足建设单位的建设要求。3.2.5代建单位应按照中国现行建筑管理条例和施工规范等现行法律法规对本工程项目实施施工管理,并接受重庆市建设部门、业主及其他政府有权限部门的监督。113.2.6代建服务费总额中的10%,作为业主方对代建服务考核的基金,业主根据实际考核情况对考核基金进行支付。3.2.7代建项目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合同生效10天内,代建单位应向业主提交代建服务费总额5%的履约担保现金。3.2代建范围及期限3.3.1本项目的代建期限从代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为止。3.3.2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以质保期为准,由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3.3代建工作内容3.4.1代建单位应为本项目提供由项目的前期工作、征地、项目方案选择及对外商务谈判、深化设计、项目建设策划、工程报建、初步设计报审、(含工程结算初审)、招标及设备采购管理(包括初审工程量清单和标底)、审核施工图预算、工程造价及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直到验收手续的办理,工程决算审核完成,资产确权和缺陷责任期等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管理服务工作,以及竣工后的工程移交、维护及维修(含房建工程分房到户、市政工程的移交)等工作及相关档案管理,具体工作包含,但不限以下内容:121)前期工作管理(1)协助办理建设用地的征用及相关的征地手续,负责办理土地使用证。(2)负责组织实施各类管线的搬迁和保护工作。(3)办理项目建设有关的批文、证照以及其他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市政、煤气、排水、排污、交通、消防、供水、供电、人防、卫生、环保、通讯、防雷、规划等。(4)做好工程勘测、地质钻探、场地物理探测、地震安全性评估等组织工作。组织调查和考察工程的地质、水文与气象等现场条件及周围环境、材料场地范围、进入现场方法以及可能需要的设施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这些因素对工程的影响和可能产生的风险、意外事故、不可预见损失以及其他情况进行充分的考虑并做好积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5)负责办理施工用电、用水等相关手续。(6)负责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工程建设报建、开工申请等手续。(7)其它有关前期协调工作。2)招投标管理负责各项招标工作的组织,按批准的招标方式组织,开展各项招标工作,具体包括编制招标工作计划、组织初审、会审招标13文件(包括审核工程量清单和限价)和参与评标等有关工作。(1)按照工程进度编制招标工作计划报业主审定后实施。(2)合理划分各招标项目及标段报业主确定。(3)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公开招标或内部招标程序。(4)协助招标机构办理招标的相关审批手续。(5)初审、汇审招标文件(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经业主送监督部门审核后作为确定拦标价的依据。(6)协助业主及代理机构组织开标、评标工作。(7)负责招投标档案的收集和整理。(8)其他招标工作。3)设计工作管理(1)负责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管理,与设计单位和业主的联络和协调工作,处理设计过程出现的设计配合问题,确保项目设计按批准的建设规模、功能、标准和工期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各项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业主使用要求。(2)负责工程红线内外所有列入项目投资范围内公用工程项目设计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组织设计单位协调项目与市政规划、项目与当地区域规划的关系,并组织设计优化和报批工作。(3)负责组织设计会审,在批准的范围和规模内,施工图预算不超过概算,并使设计进度和质量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14(4)负责组织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施工交底和技术协调。(5)负责与设计、管线管理等有关单位的技术协调工作。(6)对设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疏漏缺陷或资料提供不全,经核实确认后,督促设计单位进行改正。(7)若在施工中或在与交通、规划、周边环境协调中,发现需进行重大设计变更时,提出书面技术经济变更方案,上报业主审批。(8)业主对工程设计的变更,应提前书面通知代建单位,变更文件应清楚列明变更的项目、部位、材料、设备等内容。代建单位应将变更实施方案和所形成的后果(如投资增减、工期影响等)报告业主,并在业主确认后及时组织施工。(9)其他设计管理工作。4)工程进度管
本文标题:项目管理合同范本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57258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