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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白河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对初中毕业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客观要求和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评价的结果不但要作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而且对初中乃至小学的教育教学有着重要的导向作用。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7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内容、方法、制度等要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相适应,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体现差异和特长相结合,使评价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不断完善评价的内容和方法,加强公示、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以保证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公正与有效。一、指导思想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遵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要求,不断强化新课程理念的实施与落实,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全面和谐发展,提高基础教育培养人才的质量和水平。二、评价内容与标准评定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评定内容的六个维度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详见《白河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评定标准详见《白河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说明》。(一)白河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登记表毕业学校:学籍编号:姓名性别入学时间所在班级评价时间200至200学年度第学期年月2评价纬度评价要素关键表现评价方式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级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认定道德品质文明礼貌对师长有礼貌,与同学友好相处,言行文明勤奋进取有进取心,学习目标明确,学习积极努力遵纪守法具备法律常识,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正直守信真诚待人,守信用,不做损人利己的事,不作弊关心集体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热爱劳动尊重劳动者和他人劳动成果,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公民素质家庭责任感尊重并关心家庭所有成员,理解、孝敬父母及长辈,愿意承担必要的家庭责任与义务社会责任感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愿望,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活动,积极关心社会问题,乐于帮助别人自尊自律追求进步,有错即改,自觉完成学习任务,抵制不良诱惑,文明上网环保意识具有环保意识,积极参加环保活动,维护环境卫生学习能力学习兴趣有学习的好奇心与求知欲,能够独立完成学习任务,努力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学习方法有良好的学习习惯,掌握有效的学习策略计划与反思能够制定有效的学习计划,善于在学习中总结与反思能够听取他人建议,不断改进独立探究能够独立思考,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掌握探究的策略与方法3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意识,有较强的动手能力,有实践活动成果或作品交流与合作团队精神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善于与他人合作共同完成任务沟通与分享尊重并理解他人,能够合理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主动与他人交流和分享运动和健康体质与健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精力充沛,体质健康测试合格健康心理状态具有良好的自我调节能力,能够保持乐观的生活态度健康生活方式坚持锻炼身体与参加体育活动,讲究卫生,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审美与表现审美情趣能在日常生活和大自然中发现美、欣赏美,有健康的审美情趣艺术活动与表现积极参加各种艺术活动,能用多种方式创造美和表现美(二)白河县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说明注意:1、对D(不合格)等级的评定应非常慎重,仅限于个别学生,且能作出清楚明白的解释。2、如有所列条款以外的其他证据,经班级评定小组审核并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同意也可采用,采用时如何确定等级,由学校评定委员会决定。1、道德品质(1)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A、在校三年的班主任期末评语的原始证据;B、在校三年的奖励或处分等原始记录;C、担任学校、班级或小组干部,为同学服务或乐于助人方面表现的证据;D、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原始证据,如:在校级及其以上的各种社会活动,艺术、体育活动中的获奖证书。4(2)等级评定标准说明等级标准A(优秀)1、完整提供1-4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充分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3、在校三年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记录;4、有在校级及其以上获得“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的记录。B(良好)1、完整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3、在校三年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的行为记录;C(合格)1、完整提供1-2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能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3、在校三年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违规的行为记录;D(不合格)4、有严重违法或经常性违纪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备注:凡被评为省级或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该方面当年评定等级即为A(优秀)。2、公民素养(1)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A、有关心家庭成员、孝敬父母长辈的证据;B、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或社区服务活动的记录;C、参加环保活动的记录;D、有为困难群体、个人或其他特别需要帮助者,如为希望工程、失学儿童、贫困地区等提供帮助的记录。(2)等级评定标准说明等级标准A(优秀)1、完整提供1-4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充分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3、在校三年无进入网吧等青少年不宜场所的记录,无违反交通法规的记录。5B(良好)1、完整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3、在校三年无进入网吧等青少年不宜场所的记录,基本不违反交通法规。C(合格)1、完整提供1-2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能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3、基本不进入网吧等不宜青少年进入的场所,基本不违反交通法规。D(不合格)经常出入网吧等青少年不宜场所,有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记录。3、学习能力(1)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A、在校三年阶段性学习水平考试与考查成绩的原始记录;B、个人学习计划和课外阅读的书目记录;C、个人学习总结或反思笔记;D、理化生实验考核原始成绩单;E、在校三年的综合实践活动原始记录;F、校级及以上学科获奖记录或证据、个人的实践成果或作品。(2)等级评定标准说明等级标准A(优秀)1、完整提供1-6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充分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3、学习十分认真,课堂上积极主动,作业完成得很好;4、90%以上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B(良好)1、完整提供1-5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3、学习认真,不缺课,按时完成作业。4、60%以上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且没有“不合格”的测评成绩。6C(合格)1、完整提供1-4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能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3、学习态度一般,有缺课现象,基本能按时完成作业。4、所有课程每学期终结性测评平均成绩达到“合格以上”。D(不合格)1、不能主动学习,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与学习态度差;2、所学课程平时学期终结性测评各科平均成绩有“不合格”。4、交流与合作(1)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A、三年来自我评价的原始记录;B、三年来参加学校或班级活动的记录;C、自己与他人交流合作共同完成任务的记录;D、同学或同伴提供的交流、合作、分享的证据。(2)等级评定标准说明等级标准A(优秀)1、完整提供1-4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充分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B(良好)1、完整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比较好地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C(合格)1、完整提供1-2条规定的证据;2、所提供的证据客观、真实,能证明其在该方面的目标中达到的程度与发展状况;D(不合格)无所需提供的有关证据。5、运动与健康(1)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A、三年的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考查成绩;B、终结性体质健康测试成绩;C、坚持参加体育锻炼的证据。(2)等级评定标准说明7等级标准A(优秀)1、完整提供1-4条规定的证据,且生活习惯好;2、初中三年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优秀”。B(良好)1、完整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且生活习惯较好;2、初中三年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良好”及以上。C(合格)1、完整提供1-2条规定的证据,基本没有不良生活习惯。2、初中三年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达到“合格”及以上。D(不合格)初中三年体育与健康课程学习总成绩和终结性测试“不合格”。6、审美与表现(1)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据A、三年来音乐、美术课成绩的原始记录;B、有运用多种形式进行艺术创作,表现其审美情趣的作品;C、在校级及其以上艺术活动中获得成绩与奖励。(2)等级评定标准说明等级标准A(优秀)1、完整提供1-3条规定的证据;2、音乐、美术课成绩达到“优秀”及以上。B(良好)1、完整提供1-2条规定的证据;2、音乐、美术课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C(合格)1、完整提供1-2条规定的证据。2、音乐、美术课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D(不合格)音乐、美术课成绩达到“不合格”。三、评价与组织(一)县局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与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一致。(二)各校要充分认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制定工作实施细则并在县局备案,使评价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可行性,力求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8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教研组长、教师代表等组成,人数为5-7人。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具体的评价工作方案,聘任并认定评价者,组织并监督评价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及时纠正评价中的错误和仲裁等。学校的评价工作方案及评价工作委员会组成情况要提前报县局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备案。每个毕业班成立1个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为3-5人,各成员要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名,应向被评定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并接受学生投票,未超过1/2赞同票数,应予替换。(三)为保证评价者对综合素质评价的意义、内容、方法、过程、制度等有充分认识与理解,保证评价的科学性,各校应对评价者进行必要的培训。四、评价方式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应从七年级开始实施,并建立有关档案资料。对于2007年毕业的学生,若在七、八年级开展了此项工作并有档案资料的,可进一步规范完善,以初中三年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若在七、八年级没有开展此项工作又无法补齐有关档案资料的,作为过渡,可仅以九年级的评定结果作为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对于2005年入学的目前为八年级的学生,可参照上述2005年毕业生的评价办法过渡。对于2006年入学的初中学生,要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分学期认真做好评价工作。要搞好学生相关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建档时间应从初中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开始。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进行,以学校为单位按照附件2表中的“评价维度”和“评价要素”开展工作,方式为学生自我评价、同学间互相评价、教师评价和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综合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以《陕西省课程改革实验区毕业生综9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质、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并充分考虑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同学互评。评价过程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五个学期的成长记录等方法,全面收集学生的基础性发展信息,经过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对于不同的评价内容,评价小组应参考学生
本文标题:白河县2007年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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