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中国农业银行XXXX 年第39 期金钥匙本利丰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网址:第1页共6页中国农业银行2010年第39期“金钥匙·本利丰”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代码:B1003901本理财产品是28天期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6%。风险提示本理财产品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购买本类理财产品的合格投资者发售。理财产品存在各种风险,不应被视为一般储蓄存款的替代品。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1.认购风险:如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相关法规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正常运作的情况,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停止发售本理财产品,投资者将无法在约定募集期内购买本理财产品。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国农业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募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可能会涉及到利率风险、汇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4.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者可能不享有提前赎回权利。详见产品说明书中提前终止权条款。5.信息传递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投资者可登录农业银行网站(网址:)查询。本理财产品不另行提供估值、账单。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如投资者在认购产品时登记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原办理网点。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中国农业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6.募集失败风险:产品募集结束后,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确定本理财产品是否起息。如不能起息,中国农业银行将通过网点或网站公告等方式公布本理财产品募集失败。在此情况下,投资者认购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将于公告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解除冻结。7.再投资/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可能视市场情况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详见产品说明书中提前终止权条款)。如中国农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则客户可能会面临新的投资收益小于目前投资收益的风险,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8.不可抗力风险: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国内外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募集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产品特别提示本理财产品可能还涉及到以下风险,请投资者在购买前务必仔细阅读:z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您只能获得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z利率风险:如果在产品到期日之前,国内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收益率将不随其上升而提高。z提前终止风险: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详见提前终止权条款。z客户违约时本金损失风险:本理财产品提供到期100%人民币本金保证,但如果因为投资者违反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提前赎回本理财产品,则本金担保条款对该投资者不再适用。此种情况下,投资者除了可能丧失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理财收益外,其理财资金也可能因市场变动而蒙受损失。投资者应在对相关风险有充分认识基础上谨慎投资。产品说明书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网址:第2页共6页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昀终解释权归中国农业银行所有。投资者若对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中国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在您正式签署本理财产品的协议书和产品说明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和本产品特别提示的内容及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个人投资者须完成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以确定您的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类型)。您签署协议书和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并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在进行独立、审慎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您意愿的决定。产品条款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2010年第39期“金钥匙•本利丰”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B1003901投资币种人民币产品风险评级低风险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理财期限28天预期收益率客户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60%。适用客户本理财产品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投资者本理财产品适合无投资经验及有投资经验的投资者。募集开始日2010年3月18日募集结束日2010年3月22日产品起息日2010年3月23日产品到期日2010年4月20日募集期募集期为募集开始日至募集结束日止募集期内不允许撤单募集期内投资者理财资金计活期利息募集结束日至产品起息日不计息认购额个人:起点认购额为5万人民币,并以1万的整数倍递增。机构:起点认购额为100万人民币,并以10万的整数倍递增。产品募集规模30亿人民币。销售机构中国农业银行各授权分支机构本金及收益本理财产品由农业银行为投资人提供本金及收益担保,100%保障投资人本金及收益。还本付息本理财产品到期日后2个银行工作日内向投资人一次性支付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如有),遇非法定工作日时顺延;本理财产品到期前不分配收益。到期清算理财产品到期或提前终止至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理财产品清算期,清算期内理财资金不计付利息。银行工作日法定工作日税收规定投资者因投资本理财产品所导致的任何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税)、开支、费用及任何其它性质的支出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农业银行不为投资者预提此类费用。其它本理财产品不可质押投资运作投资方向及范围本理财产品资金由投资管理人主要投资于优质企业(铁道部、国电集团、大唐电力等)信托融资项目,投资比例0%至100%;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网址:第3页共6页回购、高等级信用债券,投资比例0%至50%,以及银行存款,投资比例0%至50%等。托管行中国农业银行投资管理人中国农业银行相关费用托管费率0.05%/年投资管理费理财资金投资收益率超过1.60%与托管费率的部分,将全部作为中国农业银行的投资管理费。若理财资金投资收益率小于或等于1.60%与托管费率之和,投资管理费为0;若理财资金投资收益率大于1.60%与托管费率之和,则投资管理费=理财资金×(理财资金投资收益率-1.60%-0.05%)×实际理财天数÷365其它费用无。流动性安排提前终止权本理财产品不对客户提供提前终止权;如出现如下情形,中国农业银行有权利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时,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2.如遇市场极端情况,导致客户资金净值出现大幅波动时,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收益及清算提前终止时,本理财产品依产品实际投资收益率和实际理财天数进行清算。理财产品提前终止日即为实际终止日。如果中国农业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约定账户。申购和赎回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对投资者开放产品申购和赎回信息公告公告方式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对外网站(网址:)披露本理财产品的净值等相关信息,投资者可登录农业银行网站或到原认购网点及时查询。投资人可根据持有本产品规模及产品净值测算产品的扣费前收益。公告事项1、如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本期理财产品不成立,将在决定理财产品不成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网站(网址:)和中国农业银行各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2、如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期理财产品,将在决定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网站(网址:)和中国农业银行各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3、中国农业银行有权根据资金募集情况提前结束或延长产品募集期限,届时产品起息日、产品到期日随之进行调整。产品提前成立或延长募集期限后,产品期限依然为28天。如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提前成立本产品或延长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将在决定后第一个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网站(网址:)和中国农业银行各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收益分析与测算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假设未来可能出现的情景,分析本理财产品的可能收益情况;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代表投资者到期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收益承诺。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网址:第4页共6页收益计算基础实际理财天数/365实际理财天数自本理财计划成立日(含)至理财计划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不含)的自然天数。理财收益理财收益=理财资金×理财资金投资实际收益率×理财实际天数÷365-投资管理费-托管费理财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理财资金投资人期初认购本理财产品的资金投资人理财收益率投资人理财收益率=理财收益÷理财资金÷实际理财天数×365理财资金投资收益投资管理人实际运作理财资金产生的收益理财资金投资实际收益率理财资金投资实际收益率=理财资金投资收益÷理财资金÷实际理财天数×365投资人理财收益情景分析假定投资者理财资金为100,000元人民币,投资人理财收益率为1.60%,持有期为28天,则投资人理财收益=100,000×1.60%×28÷365=122.74元人民币昀差情形示例客户昀差情形为收回本金及预期收益。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网址:第5页共6页产品适合度评估(仅供个人投资者填写):尊敬的个人投资者:您已知悉中国农业银行2010年第39期“金钥匙•本利丰”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B1003901)理财合同由产品说明书、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中国农业银行理财产品认购申购委托书共同组成。本理财产品农行内部风险评级为低风险,适合风险承受能力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和激进型的投资者认购。客户填写□适合购买本理财产品(“适合”与“不适合”只能勾选一项,并签字。)投资者确认: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了产品风险提示。中国农业银行向本人说明了本理财产品所涉及到的各种风险。认购本理财产品是经过本人独立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本人意愿的决定。(请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投资者签名:日期:□不适合购买本理财产品(“适合”与“不适合”只能勾选一项,并签字。)投资者确认: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了产品风险提示。中国农业银行向本人说明了本理财产品所涉及到的各种风险。本人确认如下:本人认识到本人不适合购买本理财产品,中国农业银行已对此进行郑重提示,本人仍坚持购买本理财产品,并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风险和后果,特此声明。(请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投资者签名:日期:(仅银行填写)银行客户经理声明:本人已经向投资者如实介绍了产品风险并按要求对投资者投资本产品的适合度进行了评估。银行客户经理签名:日期:银行主管人员签名:日期: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99网址:第6页共6页产品适合度评估(仅供对公投资者填写):尊敬的投资者:您已知悉中国农业银行2010年第39期“金钥匙•本利丰”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B1003901)理财合同由产品说明书、中国农
本文标题:中国农业银行XXXX 年第39 期金钥匙本利丰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2652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