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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如何有效加强警调民调工作的力度公安交警要时刻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围绕“保畅通、保安全、促和谐”的工作主线,努力践行“民事大于天”的民本理念,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抓好交通秩序整治、交通事故预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争取民调警调成绩和群众满意度的不断提升。笔者根据客观情况,结合自身工作经验,对如何有效加强警调民调工作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和探讨,如有不足,还望斧正。一、当前警调民调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群众基本路线,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将警务调查和民意调查作为立行立改、转变作风的切入点,纳入了“一把手工程”,并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调查工作制度。这些措施有力地推进了我市公安交警部门的警调民调工作,从而加强了公安交警部门的综合能力,改善了交警队伍的形象,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警调民调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一些问题也暴露了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群众态度差,伤害群众感情。主要表现为:不尊重群众,语言生硬,态度冷漠,对群众缺乏起码的礼貌和热情;不耐心听取群众的解释;随意训斥群众;工作不负责任,对群众要求办理的事项,推诿扯皮或刁难等。2、执法行为不规范,随意性较大。主要表现为: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车辆,以各种借口进行刁难或处罚;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处罚,违反规定当场收缴罚款;罚款不开票或少开票据,使用不规范票据;超期限扣车扣证等。3、执法不严不公,影响法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主要表现为:执法与利益挂钩,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违法办案,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当利益;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人员,以罚代刑,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违反规定为走私和盗抢车办理牌证,驾驶人考试把关不严等。4、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低。主要表现为:事故处理超期限,久拖不决;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不力,使肇事者逃避法律制裁,受害者无法讨回公道;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中,未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把有关要求向群众说清楚,使得群众在办理中来回奔波,无端消耗大量时间和精力;路面执勤中擅自离岗,或上岗不管事,对交通拥挤、堵塞等问题,视而不见,放任不管。5、耍特权,抖威风,不遵守交通法规。主要表现为:酒后驾车;违法逆行、停车、掉头;违反规定使用警灯警报器;驾驶无牌无证车辆和报废车辆等。6、警容不整,作风散漫,行为举止与人民警察的身份和要求不相符。主要表现为:一些警员着装随意,警服与便服混搭,衣着不整,影响了公安交警形象;在公共场合,某些警员随意勾肩搭背,嬉笑打闹,不顾社会影响;近年来,交警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呈现高发态势。二、警调民调工作问题的主要原因警调民调工作存在上述突出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观方面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1、公安交管部门领导对队伍建设重视不够,一手硬、一手软。对抓好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队伍建设摆在应有的重要位置予以高度重视;没有建立和认真落实队伍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没有紧密结合交通管理业务和交通民警工作的实际,找准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结合点,抓队伍建设的工作措施针对性、有效性不强;队伍建设工作不够系统、科学,发生问题后临时整治的多,问题发生提前预防的少。2、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薄弱,民警整体素质较低。对教育培训工作不重视,培训工作不规范,培训机制不健全,培训内容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培训方式不适应工作需要。民警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高,群众观念、法制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发展蔓延;一些民警不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别是有关执法程序和要求的规定,不了解自己和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及义务;纪律观念淡薄,作风散漫;岗位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不过关。3、规章制度不完善,监督制约不力。队伍教育、管理的工作制度不完善,队伍日常教育管理的内容、要求和考核标准,不明确、不统一,随意性很大;队伍管理制度不完善,正面引导的少,各种限制性的规定过多;缺乏科学的激励机制,不能有效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业务工作制度不完善,管理和制约群众的多,方便群众、服务群众的少;监督制约制度不完善,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事故处理等业务的一些“热点”岗位,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使少数人违法违纪有机可乘。4、查处典型案件和整治突出问题的力度不够。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领导责任追究力度不够,没有对其他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产生应有的震撼与触动;未能抓住重大典型案件,举一反三,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整治,及时解决。5、政工队伍力量薄弱,精力分散,不适应队伍建设工作的需要。目前,许多交警大队都没有专门的政工机构,专职政工人员多为1—2人,有的甚至没有专职政工人员。即使有专职政工人员,也往往年纪较大、身体不好,而政委、教导员都是单位的主要领导之一,不但要负责队伍建设工作,还要负责业务工作,有的还负责全面工作,用于抓队伍建设的时间和精力很少。此外,近年来,从上到下,各级各部门部署开展的专项活动多,不少交警部门领导反映,光是这些专项活动他们都应付不过来,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认真地思考抓队伍建设。从客观方面来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我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时期,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等日益多样化,队伍建设的工作难度不断加大。2、现行公安管理体制的弊端和警力、编制、经费问题的制约,如警力严重不足造成民警长期得不到基本的培训,素质无法提高,经费严重不足造成乱罚款等。3、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干扰,如搭车收费、非警务活动、违反规定安排有关人员进入交警队伍,以及干扰交警部门的正常执法等。三、警调民调工作问题的解决措施针对这些突出问题,笔者为了有效提升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执法水平和战斗力,改善纪律作风和队伍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加强警调民调的工作力度,提出了一些具体措施。1、把队伍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各级交警部门要从思想上提高对加强交警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把队伍建设置于各项工作的首位,改变重业务轻队伍、一手硬一手软的状况。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级交警部门领导的队伍建设责任制和追究制度,以支队、大队的一把手为重点,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加强调查研究,根据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业务工作,及时制定队伍建设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2、不断强化和改进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严格队伍管理。要大力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民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宗旨观念、群众观念和公仆意识,消除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个人主义和特权思想。要强化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尊重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改进经常性教育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民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尽可能地从民警身边的人和事入手,采取灵活多样的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教育和引导,努力提高教育的实际效果。要认真贯彻“从严治警”方针,从内务卫生、值班备勤、接警处警、执勤执法、接待群众和办理事项等日常生活及基本工作环节做起,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切实改变队伍管理松弛、纪律作风散漫的状况。3、加强队伍教育管理的制度建设,在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以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高队伍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交警系统政工部门的工作职责、主要任务和考核标准,队伍的内务和纪律作风建设、日常管理、教育培训、人才培养、评先评优和违纪处置等队伍建设工作的基本方面进行规范,明确要求,统一标准,减少随意性和盲目性。根据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对现行的队伍建设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及时修订完善,使之适应新形势下队伍建设的需要。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4、抓好教育培训和人才建设,大力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建设,既是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也是提高队伍素质的基础和关键。要根据队伍实际和业务工作需要,认真制定教育培训的短期和中长期计划,明确交警系统各层次、各岗位教育培训的内容、培训方式、达标要求和考核办法,分级组织实施。要根据培训对象各自的岗位业务和工作要求,组织编写与之相应的具有较高质量的培训教材。丰富培训内容,在继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交通管理业务和警务技能培训的同时,加强领导干部在领导科学和管理科学方面的培训,加强一线民警在执法、管理工作的心理学知识和艺术技巧等方面的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交警系统培训基地、培训学校建设,满足不同层次培训工作的要求。加强交警系统人才建设工作,在教育培训的基础上,按照业务分类,从青年业务骨干中选择培养一批业务尖子和业务标兵,建立青年人才库;按照业务分类,对目前具有或接近全国一流水平的专家型人员进行调查摸底,优中选优,建立专家人才库,积极发挥专家的作用,及时指导各级交警部门解决业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5、突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整治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受理登记、督查制度,定期对投诉案件进行汇总分析,在社会各界和群众中聘请执法监督员,定期听取意见,在与交通管理密切相关的行业和单位建立交警执法反馈制度,以及开展明查暗访等途径,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在各级交警部门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督察机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暗访等多种手段,强化日常督察,及时进行查处。必要时会同公安机关督察部门进行专项督察。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开展集中整治,限期整改。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规章制度、业务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予以完善和加强。6、抓典型,积极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和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积极推广其经验,树立样板,发挥示范作用,推动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努力树立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先进典型,发挥“名牌”效应。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支持和指导,帮助其不断创新发展。抓违法违纪重大案件,作为反面典型,深入剖析,查找原因,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各级干部和广大民警进行警示教育,引以为鉴,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针对违法违纪案件反映出队伍教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大力改进和加强教育管理工作。7、建立和完善队伍管理的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调动干部民警的积极性,激发队伍活力。积极推行干部竞争上岗、民警双向选择制度和择优聘用,实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并把量化考核结果与干部民警的经济利益、政治荣誉和个人进步等紧密挂钩。严把“入口”,招收新民警一律实行由省公安厅和交警支队共同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录用。畅通“出口”,建立淘汰机制,对违法违纪或自身素质低而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及时采取辞退等措施,纯洁队伍,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完善制约机制,结合交通管理业务工作和民警工作生活实际,从职业道德、纪律作风、岗位规范、行为规范等方面,加强对民警工作、生活的监督和约束,积极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8、积极加强交警警营文化建设,活跃文体生活,关心民警身心健康,营造积极向上氛围,提高队伍凝聚力。结合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业务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体育比赛、摄影书法绘画比赛等活动。在各地积极开展这方面工作的基础上,适时举办全市交警系统文体项目比赛和警营文化观摩交流活动。积极争取医疗卫生、教育科研等部门的支持,大力加强交警身体状况、职业健康和职业心理等方面的调查研究,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强对交警身心健康的保护。9、加强交警系统政工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工人员素质。抓好交警队伍建设,不但需要各级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需要业务部门的密切配合,也要有一支人员精、素质高、战斗力强的政工队伍。交警支队要设立政工机构;交警大队有条件的设立政工机构,不设政工机构的应有不少于2人的专职政工干部;交警中队都要配备负责政工的指导员。严格要求政工干部,做到事业心强,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较高。要积极为政工干部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支持。加强政工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工作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
本文标题:浅析如何有效加强警调民调工作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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