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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4页湘山商厦有限责任公司考勤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特制订本规定。2、本规定适用于湘山公司全体员工。二、考勤管理1、考勤月度约定:从当月1日至月末,为一个考勤月度。2、作息时间:每周工作日从周一至周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3、每天上班时间以到达工作岗位打卡后并正式开展工作的时间为准,所有的非工作活动,如吃早餐、化妆、换工衣、看报刊等不得出现在工作时间中。4、考勤记录:所有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打卡,否则按照考勤管理规定处理。5、打卡员工出勤情况以打卡机记录为准。1)上下班时间因工作原因不能回公司打卡的,需电话告知行政部。在有证明人证明的情况下可于次日在行政部登记,无登记按照缺勤或旷工处理。2)正常上下班但忘记打卡者在有证明人证明的情况下可在行政部补签考勤记录,如无证明人或没有补签考勤的则视为迟到或早退。一个月不得超过3次忘记打卡,超过3次自动转为休假一天处理,以此类推。3)离岗外出工作超过1日的必须在行政部登记,含出差、业务接待或其他公务外出,如无登记视为旷工处理。4)行政部人事管理员负责统计、审核、汇总员工的出勤情况,并依据考勤记录数据制定工资表,各部门员工如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和核查。5)员工每日上下午签到、签退共两次。原则上中午休息时间不予考勤,但人事管理员有权监督各部门员工迟到早退情况,不定期抽查,如被抽查到中午早退或迟到按照上班迟到早退按次扣罚处理。6、考勤违纪处罚:第2页共4页1)所有员工每日均由指纹打卡机打卡签到签退。2)人事管理员必须据实监督员工的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扣款5-20元,连续三次记警告处分。3)迟到和早退:员工因个人原因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视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离岗视为早退。上班迟到或早退15分钟以内予以10元一次扣罚;15分钟~30分钟内扣予以20元一次扣罚;超过半小时以上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每月迟到3次以上按20元/次扣罚;6次以上按40元/次扣罚,以此类推。4)员工因身体原因不能按时到岗或提前下班的,需电话通知直接上级和行政部并在行政部备案,原则上可延迟(提前)半小时上班(下班),视为短期事假,超过半小时小于半天按半天事假处理,超过半天按病假1天处理。如没有通知直接上级和行政部并在行政部人事专员处备案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5)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旷工按日工资双倍扣罚:无故不到岗者。上班时间未经部门领导同意或未办理外出手续,擅自外出者。未办理任何续假手续,擅自拖延休假时间而不出勤者。全日无上下班打卡记录且无相关证明人证明在岗者。请假未获批不到岗者。6)迟到、早退、旷工等扣罚情况由行政部人事管理员记录、统计,并在次月基本工资里一次性扣除。三、休假1、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休假的种类有: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丧假。其中每周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丧假、病假、事假为不带薪假;婚假、产假为带薪假;1)每周公休假日:商场员工每周公休假日1天,各部门根据排班次轮休,保证商场各岗位、各部门工作正常开展;2)每年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妇女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按国家规定执行。商场因经营特殊性安排轮休,法定节假日未休假的由行政部安排当月补休,未能安排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计发加班工资。3)婚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需请婚假的,请第3页共4页假前必须填写《请假单》,并持《结婚证》原件交行政部确认,复印件粘贴于《请假单》背面,方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员工申请婚假的期限以领取《结婚证》一年内为限,过期不予享受婚假。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婚假可跨各种法定假日,含公休日。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婚假,如需请婚假作为事假处理。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给予3天丧假;供养亲属(岳父母、公、婆)、旁系亲属(双方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者,给予丧假2天。5)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事假的,必须于请假前填写《请假单》,依程序审批后予以休假。6)病假:员工因身体不适需请病假的,要求必须在《请假单》上注明病因及请假时间,同时在《请假单》后,附市级以上医院开出的休假证明和就医发票,方为有效,否则以事假处理。7)产假:公司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天的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公司男职工妻子生产,该男职工可享受5天带薪产假;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需出具医院证明并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产假期满,原则上可回原岗位工作,如该岗位已有其他人员代替,公司予以安排其他同等待遇岗位,如员工不服从公司调剂岗位的,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带薪产假。四、请假管理1、公司员工如需请假,到人事管理员处领取《请假单》,依照审批权限,经相关领导批准后,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处理。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须电话通知直接上级并报行政部人事专员处备案,可委托他人请假,于返工当天补办请假手续,未办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没有通知行政部或直接上级之一均可视为无效请假,行政部有权不予办理补填假单手续并按旷工处理。2、原则上每月请假不得超过5天,婚假、病假、年假除外。3、病假、事假:3天(含)以内,员工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婚假、丧假等,一律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行政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第4页共4页4、请假、休假、期间待遇及旷工处理规定1)每周公休假日、每年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基本工资照发。2)事假病假期间工资不予计发。3)婚、丧假、产假期间待遇:基本工资照发。4)员工年度累计请假超过20(含)个工作日的(含),本年度内不得加薪,并取消年度奖金。5)每月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3天予以辞退处理;当年累计旷工3天(不含)以上者,本年度内不得加薪,并取消年度奖金。当年累计旷工7天(含)以上,或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者,予以辞退。五、附则本规定由公布之日后生效。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并贯彻落实。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标题:湘山商厦优先责任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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