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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核能与核技术利用是人类社会现代科技文明发展的成果,给人类带来福祉的同时也伴随着风险。核安全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的生命线,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始终坚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展核能与核技术。为贯彻国家安全战略,落实“理性、协调、并进”的中国核安全观,履行国家核安全责任和国际核安全义务,大力培育和发展核安全文化以提升核安全水平,保障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政策声明旨在阐明对核安全文化的基本态度,培育和实践核安全文化的原则要求。国家核安全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各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单位、工程和服务单位及利益相关单位应共同遵守和践行本政策声明中的态度、立场和原则,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诚信意识,营造重视核安全、守护核安全、珍惜核安全的文化氛围。中国重视核安全文化建设,并在各个管理环节不断践行核安全文化的理念和原则,坚持以现行的国家核安全法规和最新核安全标准,以及国际最高安全要求对核能与核技术利用活动实施监管。面对当前中国核电发展不断加快与公众安2全诉求不断增长的形势,中国将更加积极地倡导、培育和传播全社会核安全文化,持续提高核安全文化素养。一、核安全与核安全文化核安全是指对核设施、核活动、核材料和放射性物质采取必要和充分的监控、保护、预防和缓解等安全措施,防止由于任何技术原因、人为原因或自然灾害造成事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情况下的放射性后果,从而保护工作人员、公众和环境免受不当的辐射危害。核安全文化是指各有关组织和个人以“安全第一”为根本方针,以维护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最终目标,达成共识并付诸实践的价值观、行为准则和特性的总和。中国奉行“理性、协调、并进”的核安全观,其内涵核心为“四个并重”,即“发展和安全并重、权利和义务并重、自主和协作并重、治标和治本并重”,它是现阶段中国倡导的核安全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国际社会和中国核安全发展经验的总结。二、核安全文化的培育与实践核安全文化需要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让安全高于一切的核安全理念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建立一套以安全和质量保证为核心的管理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形成安全意识良好、工作作风严谨、技术能力过硬的人才队伍。(一)决策层的安全观和承诺。决策层要树立正确的核3安全观念。在确立发展目标、制定发展规划、构建管理体系、建立监管机制、落实安全责任等决策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的根本方针,并就确保安全目标做出承诺。(二)管理层的态度和表率。管理层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表率和示范作用,提升管理层自身安全文化素养,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授予安全岗位足够的权力,给予安全措施充分的资源保障,以审慎保守的态度处理安全相关问题。(三)全员的参与和责任意识。全员正确理解和认识各自的核安全责任,做出安全承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定,形成人人都是安全的创造者和维护者的工作氛围。(四)培育学习型组织。各组织要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积极开展培训、评估和改进行动,激励学习、提升员工综合技能,形成继承发扬、持续完善、戒骄戒躁、不断创新、追求卓越、自我超越的学习气氛。(五)构建全面有效的管理体系。政府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和严格的监管机制;营运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确保在制定政策、设置机构、分配资源、制订计划、安排进度、控制成本等方面的任何考虑不能凌驾于安全之上。(六)营造适宜的工作环境。设置适当的工作时间和劳动强度,提供便利的基础设施和硬件条件,建立公开公正的激励和员工晋升机制;加强沟通交流,客观公正地解决冲突矛盾,营造相互尊重、高度信任、团结协作的工作氛围。4(七)建立对安全问题的质疑、报告和经验反馈机制。倡导对安全问题严谨质疑的态度;建立机制鼓励全体员工自由报告安全相关问题并且保证不会受到歧视和报复;管理者应及时回应并合理解决员工报告的潜在问题和安全隐患;建立有效的经验反馈体系,结合案例教育,预防人因失误。(八)创建和谐的公共关系。通过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科普宣传等公众沟通形式,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决策层和管理层应以开放的心态多渠道倾听各种不同意见,并妥善对待和处理利益相关者的各项诉求。三、核安全文化的持续推进核安全文化的培育是一个长期过程,应持续不断推进。从业人员要对自身严格要求,养成一丝不苟的良好工作习惯和质疑的工作态度,避免任何自满情绪,树立知责任、负责任的责任意识,形成学法、知法、守法的法治观念,持续提升个人的核安全文化素养。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单位要做出承诺,构建企业自身的核安全保障机构,将良好核安全文化融入生产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做到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加大培育核安全文化的资源投入力度,定期对本单位的核安全文化培育状况、工作进展及安全绩效进行自评估,保证核安全文化建设在本单位得到有效落实。核安全监管部门和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引导、制定鼓励核安全文化培育的相关政策,加大贯彻实施力度;继续秉持“独立、公开、法治、理性、有效”的监管理念和严慎5细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科学立法、依法行政,确保政府监管的独立、权威和有效。推行同行评估,鼓励开展核安全文化培育和实践的第三方评估活动,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及时识别弱项和问题,积极纠正和改进。同时倡导提升核安全文化的良好实践,开展全行业核安全文化经验交流,推广良好实践案例和成功经验,让核安全文化成为所有从业人员的职业信仰。核安全文化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实践经验的总结,是核安全大厦的基石,是社会先进文化的组成部分,必将随着核事业与核安全事业的不断发展进一步得到弘扬、创新和发展,为确保核安全,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发挥作用。中国政府将继续深化与世界各国、国际组织在核能包括核安全领域的交流和合作,切实履行已签署的各项核能公约义务,践行核安全多边、双边承诺,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预防和化解核安全风险,为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作出积极贡献。
本文标题:核安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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