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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澳洲规范AS3600-2001的9.2.2项规定了板件抗剪强度的要求1.剪切破坏发生在整个板件的宽度上时,按照第8.2条计算板件的设计抗剪强度。2.剪切破坏发生在支撑构件周围时或集中荷载处,取ϕVu,其中Vu由以下条件确定板件的设计抗剪强度a)为0时,Vu根据第9.2.3条计算,等于Vu0b)不为0时,Vu根据第9.2.4条计算9.2.3为0时的极限抗剪强度为0时的极限抗剪强度Vu0可以为1.无剪力头时其中2.有剪力头时9.2.4不为0时的极限抗剪强度不为0且抗剪钢筋(如有)符合9.2.5和河9.2.6条要求,则Vu须根据以下条件之一确定1.扭力带或外梁托梁无箍筋时2.扭力带含有最小箍筋量的箍筋时,Vu取Vu,min3.如果垂直于方向的外梁托梁含有最小箍筋量的箍筋时,Vu取Vu,min4.如果扭力带或外两托梁含有超过最小箍筋量的箍筋时,Vu取其中Vu,min根据2或3项计算(视情况而定),Vu,max为为弯曲力矩在所述方向上从板件到支撑件的传递,如下图所示9.2.5最小箍筋面积9.2.6抗剪钢筋的详细设计板件在扭力带和外墙托梁处的抗剪钢筋形式须为箍筋(closedties),须根据以下规定对其布置以及详细设计1.箍筋(closedties)从支撑件表面或集中荷载处沿扭力带或外墙托梁伸出不小于,第一条箍筋与支撑件表面距离不得超过0.5s2.箍筋间距(s)不得超过300mm和Db或Ds(取较大者)3.箍筋每个角处应至少使用一条纵筋4.箍筋尺寸见下图
本文标题:澳洲规范中对于抗剪能力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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