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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新工人培训教案第一天第一节安全生产法一、立法的目的与意义1、立法的时间: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全体会议通过,同日由国家主席江泽民签发命令予以公布,于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立法的目的:制定这部法律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3、立法的意义:其意义是四个需要⑴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安全监察依法行政的需要;⑵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⑶依法制裁安全生产违法犯罪的需要;⑷建立和完善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二、主要内容:主要内容共有七章97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三、煤矿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共有2大条9小条(详见《安全检查员》第7页)1、煤矿职工安全生产权利:2⑴、知情权和建议权:享有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建议权,有权要求煤矿企业提供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有权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事故隐患、防范措施及应急方法。⑵、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权:享有煤矿企业依法提供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的权利,煤矿企业未能提供安全教育培训时,有权拒绝上岗作业。⑶、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及拒绝权:有权抵制违章指挥和拒绝冒险作业,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行为。⑷、遇险停、撤权:遇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场所,并采取紧急避险措施。⑸、工伤保险和索赔权:煤矿企业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费。煤矿职工因为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有权向企业依法提出民事赔偿要求。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不能互相取代。2、煤矿职工安全生产义务:⑴、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有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义务。⑵、有爱护生产设备、设施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义务。⑶、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义务:⑷、安全生产隐患、事故报告和参加抢险救灾的义务。第二节矿山安全法一、立法的目的31、立法的时间:1992年11月7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全体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以65号命令发布,自1993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矿山安全法。2、立法的目的:制定这部法律是为了防止矿山事故,保护矿山职工的人身安全,促进采矿工业健康发展,健全矿山法制。二、主要内容该法共有8章50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矿山建设的安全保障;第三章矿山开采的安全保障;第四章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第五章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第六章矿山事故处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见:《安全检查员》第8页)第三节煤炭法一、立法的目的与意义1、立法的时间:1996年8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由国家主席以75号命令发布,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2、立法的目的: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发展。3、立法的意义:本法是中国第一部煤炭法,是中国煤炭法制建设的里程碑,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原则,从而使煤炭行业在法制轨道上健康发展。二、主要内容该法共八章81条。第一章总则、第2章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4设、第三章煤炭生产与安全管理、第4章煤炭经营、第五章煤矿矿区保护、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该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提出了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第四节煤矿安全规程一、规程颁布时间:2004年10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1月1日起实行。二、规程的内容:该规程共四编十八章751条。井工部分有十章。第一章开采;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第五章防灭火;第六章防治水;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第九章电器;第十章煤矿救护。露天部分有八章。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采剥;第三章运输;第四章排土;第五章滑坡防治;第六章防治水和防煤火;第七章电气;第八章设备检修;职业危害部分有两章。第一章管理和检测;第二章健康监护。(参见《煤矿安全规程》)。第五节特别规定一、颁布时间:2005年8月31日国务院第104次常务会议通过,温家宝总理于2005年9月3日签发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主要内容:该规定共28条。第六节安全生产方针一、什么是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1、“安全第一”的具体含义:5⑴树立“人是最宝贵的,矿工的生命安全第一的”思想。⑵把保护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第一位来抓。⑶每个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把安全第一作为生产建设的指导思想和行为准则。2、“预防为主”指事前必须科学预见,提前设防,防微杜渐,采取果断措施,防患于未然。3、“综合治理”是指要做到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全员、全方位、全过程搞好安全工作。4、“整体推进”要想抓好安全工作,必须整体发展,将安全工作推上一个新台阶。第七节安全生产方针一、采煤班(组)长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第一”的方针。班组长对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要负全面负责,应做到:1、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坚持原则…2,抓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本班工人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人自觉遵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种操作规程”,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违章作业。3、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标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坚持开好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会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记录。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5检查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爱护各种劳保用品和生产工具。66、合理安排劳动力,保证以师带徒,以老带新,单人岗位必须由自主保安能力强的工人担任。7、参加事故调查处理,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积极组织抢救,并妥善保护好现场;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第八节操作规程一、爆破工安全操作规程二、瓦斯检查工操作规程三、信号把钩工操作规程四、扇风机的安全操作规程五、电锯的安全操作规程7第二天第一节入井须知一、未经安全培训不准下井上岗工作前必须经过72学时的安全培训,未经过培训或虽经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入井工作。二、井上休息不好不准下井;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要精神饱满、神志清醒,保持体能和精力充沛。三、入井前喝酒不准下井入井前绝对不能喝酒,若喝了酒就不能下井,以免神志不清造成事故。四、携带易燃品不准下井不能携带易燃品下井。如:香烟、火柴、打火机及带打火机的电子表等。下井前一定要认真检查衣袋,将引火物放到安全地方,以免引起火灾和瓦斯爆炸。六、穿化纤衣服不准下井不能穿化纤衣服下井。因为化纤在摩擦力的作用下会产生静电或明火,进而,导致瓦斯爆炸及火灾。七、不携带矿灯、不戴安全帽、不佩带自救器不准下井。下井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仔细检查矿灯的灯头、灯泡以及接触情况,确定完好后方能携带使用。同时,熟练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并佩带入井。八、入井前要准时参加班前会,认真听取班长的工作安排和安8全注意事项。在班长和老工人的带领下下井工作。九、入井前必须准备好自己所用的工具和材料。携带锋利工具时一定要包好,绑牢,必要时将锋利工具装入特制的保护套内,防止意外伤人。十、自觉遵守《入井检身制度》,接受检身,听从指挥,排队入井。第二节乘车与行走一、安全乘车(罐)1、上下井乘坐人车或人罐时一定要听从井口工(井底工)的指挥,不能打闹,抢上抢下,待罐笼停稳后,排队依次序上下。2、要按照定员乘车(罐),并关好罐笼门或车门。挂好防护链,不能在两车连接处搭乘。3、人货混装十分危险,不要乘坐已装满物料的罐笼、矿车或皮带机。4、任何人不准与运送炸药、雷管的放炮员同车(罐)上下,也不准乘坐无安全盖的罐笼。5、上下井乘坐吊桶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要面向外,任何部位都不准超出容器外缘。同时,吊桶的安全装置要齐全、良好。二、安全行走1、在巷道中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能在轨道中行走,注意来往车辆,横穿轨道,绞车道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携带长件工具时,要避免碰伤他人,在斜井行走时严格执行“行人不准行车,行车不行人”的规定。2、钉有栅栏和挂有警告牌的地点不能擅自进入。93、不能强行通过爆破警戒线。4、严禁扒车、跳车。严禁在刮板运输机上行走。以上内容在讲课时可参考《职工安全手册》P7-8。第三节灾害概述煤炭行业是一种与大自然作斗争的高危行业,都是在地表以下100~1000米的地下工作,因此危险性很大,灾害也较多,特别是有五种灾害危害性极大,直接威胁着矿井的安全生产是职工的生命安全,如不很好的防范和治理,就会带来无法估计的惨痛损失。这五种灾害分别是:瓦斯、水灾、火灾、煤尘燃烧或爆炸、顶板垮落(冒顶)。其中尤为突出的是前三种,之后是煤尘燃烧(爆炸)、最后是冒顶事故。下面我们就以上五大灾害分别进行讲解一、矿井瓦斯:1、瓦斯的性质:⑴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嗅的气体,难溶于水;⑵瓦斯的相对密度比空气轻一半;⑶具有很强的扩散性;⑷渗透性很强;⑸具有爆炸性和燃烧性;2、矿井瓦斯的害处:⑴瓦斯是一种有害气体,当井下空气中的瓦斯浓度超标时会相对降低空气中的氧气,使人窒息死亡。⑵当瓦斯与空气混合到一定浓度时遇火就能燃烧或爆炸。10⑶瓦斯爆炸时伴生大量的有害气体,其中某些窒息气体会造成人员大量伤亡。⑷瓦斯爆炸产生的冲击波会摧毁巷道,甚至井筒。二、水灾:1、矿井水的来源及矿井水害的类型⑴矿井水的来源主要有以下几种:地下水、地表水、老空积水、大气降水、生产用水。⑵矿井水害可分为地表水水害、老窑水水害、松散孔隙水水害、煤层顶板水水害、煤层底板水水害。2、矿井水灾的危害⑴巷道和采面出现淋水时,可使空气湿度增大,恶化了劳动条件,影响生产效率和职工健康。(2)矿井水对各种金属设备、支架、轨道等,均有腐蚀作用,会缩短其使用寿命。(3)由于矿井水的存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安设专门的管路、水泵等设备进行排水,增加另外原煤生产成本和工作量。(4)当发生突然涌水或其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时,轻则造成局部停产,重则可能淹井,将使国家财产损失并危及井下人员的生命安全。三、火灾1、矿井火灾的定义:凡是在井下或在入风井附近起火,其火焰,烟流能威胁井下者统称为矿井火灾。112、矿井火灾的种类:(1)外因火灾:外因火灾大多发生在井下风流畅通的地点,所以火势发展迅速,如不及时扑灭,必将造成严重后果。(2)内因火灾:内因火灾多发生在风流不畅通地点(采空区或煤柱里),外部征兆时不明显,很难早期发现,也不容易找到火源的准确位置。3、矿井火灾的危害:矿井发生火灾时,会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弥漫井下,严重的危害工人生命安全。在有瓦斯煤尘爆炸的矿井中,它还可能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第四节灾害概述四、煤尘1、煤尘的概念:煤尘是指飞扬在矿内空气中或已经沉落的各种矿物的总称。2、煤尘的分类:(1)浮尘:能长期悬浮与矿井空气中的煤尘叫浮尘。(2)落尘:由于自重而从空气中落下来的煤尘叫落尘。3、煤尘的主要危害:(1)能引起燃烧和爆炸(2)产生职业病(如矽肺,煤肺病等)4、煤尘爆炸的危害:(1)具有极高的温度和压力(2)形成高温高压的爆炸冲击波,具有很大的破坏力,甚至造成矿毁12人亡。(3)与瓦斯一样,能造成连续的爆炸。(4)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这是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五、顶板事故1、采煤工作面常见顶板事故的分类:常见的顶板事故可以分为片帮矸事故,局部冒顶事故和大面积切顶事故三大类。2、引起顶板事故的原因:(1)采煤工作面煤壁附近局部冒顶的原因是什么?采煤工作面大量冒顶事故是局部冒顶,局部冒顶往往和顶板的节理、裂隙和摩擦滑动有关,它们容易形成“人字壁”、“升斗壁”、“锅底壁”等不连续的岩块。当采煤机割煤或爆破落煤,采用爆破法落煤是,当老顶来压时,如果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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