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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保险学客观题复习总结
一、名词解释1.保险深度:保险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2.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收入。3.保险:是集合同类风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财务转移机制。4.再保险:保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定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5.社会保险:指在既定的社会政策的指导下,由国家通过立法手段对公民强制征收保险费,形成保险基金,用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6.政策保险:指为贯彻一定的国家政策,以国家财政为后盾所建立的一种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关系。7.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8.委付:是放弃物权的一种行为。当保险标的处于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可以书面申请,明确表示愿意将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损予以赔偿。9.推定全损: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尚未达到完全损毁或完全灭失的状态,但实际全损已不可避免;或修复和施救费用将超过保险价值;或失踪达一定时间,保险人按照全损处理的一种推定性损失。10.复合保险:指投保人以可保利益的全部或部分,分别向数个保险人投保同一险种,但保险金额总和不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11.重复保险: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与数个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一种保险。12.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还是生存到保险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的保险。13.年金保险: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有规则并且定期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14.保险价值:又称保险价额,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享有的保险利益在经济上以货币计算的价值额,是确定保险金额的基础;或在保险事故发生造成损失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15.保险金额: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实际投保金额,也是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16.危险单位: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波及的最大损失范围。17.临时再保险:原保险人根据业务需要,临时选择再保险人,经协商达成协议,逐笔成交的再保险形式。可以采用比例和非比例再保。18.合同再保险: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事先订立再保险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对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业务,依据事先商定的条件进行分保。19.预约再保险:介于临时分保与合同分保之间,双方先签订分保合同,原保险人对于合同规定范围内的业务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分保以及分出成分;而再保险人则没有选择余地,只要原保险人决定分出,再保险人就必须接受。20.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承担所有到期债务和未来责任的财务支付能力。二、简答题及论述题1.可保风险应具备的条件风险必须是纯粹的;损失可以用货币衡量;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风险的出现必须意外的;非故意行为所致和发生是不可预知的;风险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2.联系实际,论述保险的作用保险的宏观作用: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有助于推动社会经济交往;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有助于扩大积累规模;有助于增加外汇收入;可以在世界范围内分散危险;对经济起稳定作用。保险的微观作用: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有助于均衡个人财物收支。作用一、积极作用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1、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地恢复生产。2、有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有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4、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5、有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1、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2、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3、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4、有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5、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6、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二、消极作用1.产生道德风险,出现保险欺诈2.增大费用支出3.分析风险处理方式并作比较控制型风险管理技术:规避、预防、抑制、隔离财务型风险管理技术:自留、转移规避:指风险管理者主动采取措施,放弃原先承担的风险或者完全拒绝承担风险的方案。方法两种:一是放弃或终止某项活动进而拒绝承担风险。二是改变某项活动兴致,在已经承担风险的情况下,避免未来风险弊端:回避危险有时是可能的,但不可行;回避某一类危险可能面临另一类危险;回避危险可能造成利益受损运用前提:损失频率和幅度相当高;处理成本大于效益损失控制:防损(预防):在损失发生前,努力减少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即频率,一般在损失频率高且损失幅度低时采用减损(抑制):尽量减轻损失的程度即严重性,一般在损失幅度高且危险又无法避免和转嫁时采用很多损失控制方法同时影响损失发生频率和损失严重程度,不易明确归为其中一类,损失究竟增加还是减少要综合看隔离:(1)分割风险单位: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2)复制风险单位自留:(1)优势:节省资金;鼓励损失预防;增加现金流量。因为保费是先支付的,而自留损失则是随着时间推移在风险发生之后分别支付的。(2)缺点:可能导致更大的损失;可能需要更高的花费;可能支付更高的营业税。选择自留的原因:一般在损失频率和没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或对危险的严重性估计不足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在经济上是微不足道的全部或部分地由自己来承担某些危险比购买保险更经济和合算损失程度低、损失短期内可预测及最大损失不影响其财务稳定性时采用转移:非保险转移方式保险转移方式4.比较原保险和再保险区别:联系: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再保险对原保险有支持作用。实质上都是对危险损失的承担、分散和转嫁。异:(1)保险标的的不同。◇原保险:被保险人的财产、人身及相关利益。◇再保险:赔付责任(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原保险:保险公司或者个人保险商和投保人。◇再保险:均为保险公司或个人保险商。(3)保险合同性质不同。◇原保险:经济补偿或给付。◇再保险:经济补偿。5.什么是赔款准备金,计提方法有哪些赔款准备金:是衡量保险人某一时期内应负的赔偿责任及理赔费用的估计金额。1)个案估计法采用这种方法的保险公司一般通过检查赔付案件登记表,就尚未解决的案件逐笔估计其所需要的赔偿金,加上少数尚未报告的赔付案件的估计金额,即为应提取的赔款准备金。这种方法较大程度上依赖于保险公司理赔部门的经验判断,较适用于大额赔案。2)平均值法在这种计算方法下,保险公司首先根据以往的损失数据计算出各类赔付案件的平均值,并根据其变动趋势对其加以调整,再将这一平均值乘以已报告赔案数目就能得出未决赔款额。这一方法适用于索赔案多,且索赔金额大致相同的业务,如汽车险。3)赔付率法在这一方法下,保险公司选择某一个时期的赔付率来估计某类业务的最终赔付数额,从估计的最终赔付额中扣除已支付的赔款和理算费用,即为未决赔款额。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赔款准备金,包括了已报告的损失和已发生但未报告的损失,而前面两种计算法只涉及已报告的赔案,对已发生但未报告的赔案还需另行估计,但有时赔付率法下所假定的赔付率与实际赔付率可能会有很大出入。6.什么是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提方法有哪些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公司在年终会计决算时,把属于未到期责任部分的保费提存出来,用做将来赔偿准备的基金1)年平均估算法:这种计算方法较适用于一年中保费收入较稳定的保险公司。2)月平均估算:种方法的思路仍与年平均估算法相同,但在精确程度上高于年平均估算法,对于年度内各月间业务量变动较大,但月度内业务量较为平稳的保险公司比较适用。3)日平均估算法:这一方法的准确性无疑是最高的,它根据每张保单在下一会计期间的有效天数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7.团体火灾保险中,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一、固定资产保险金额按账面原值按重置重建价值按投保时实际价值协议二、流动资产保险金额(强调具有实物形态和一定价值)按承保前12个的平均账面余额按最近账面余额由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协商(已摊销或未列入账面资产)周伟军版: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投保,即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就是该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按重置重建价值投保,按照投保时重新构建同样财产所需支出确定保险金额。按投保时实际价值协定投保,即根据投保时投保标的所具有的实际价值由保险双方协商确定保险金额。流动资产:按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12个月的平均账面余额投保。按被保险人物化流动资产最近账面余额投保。对于已经摊销或未列入账面的财产,可由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协商按实际价值投保,以此实际价值作为保险金额。8.比例再保险与非比例再保险的区别比例再保险所有保费与赔款都与分出公司保持一定比例以保额为基础划分责任按原保费率计收再保费有再保险佣金规定对分入业务提存未满期责任准备金偿付由账户处理,按期结算非比例再保险不分担任何比例责任根据赔款额确定责任单独费率制度不必支付再保险佣金不发生未满期责任赔款多以现金偿付,在收到损失清单后短期内如数支付书上答案1自负责任与分保责任的确定基础不同(比例再保险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接受公司内的责任额要受原保险金额大小的影响;非比例再保险十一赔款为基础来确定字符责任和分保责任的,接受公司的责任额不受原保险金额大小的影响,而与赔款总额相关联)2分保费计算方式不同(比例按照原保险费率计算,非比例再保险是采取单独的费率制度)3分保手续费是否支付不同(比例再保险中,分出公司一般要求接受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分保手续费;非比例再保险中,分出公司通常不规定接受公司支付分保手续费)4保险费准备金是否扣留不同(比例扣留,以便应付未了责任和其他意外;非比例再保险的接受公司通常不对个别风险负责,仅在赔款超过汽配电视才与负责,因此一般不扣存保险费准备金)5赔款的偿付方式不同。(比例在保险的赔款偿付,通常通过账户处理,按期结算;非比例再保险的赔款多亿现金偿付,接受公司于收到分出公司的损失清单后短期内如数偿付。)9.运输保险的特征及其业务体系含义:或载货或从事某种交通作业的工具为保险标的,承保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及运输工具所有者采取施救、保护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的保险基本特征:a)保险标的具有流动性,经常处于运行状态b)保险标的的出险地点多在异地,增加了保险人理赔难度c)第三者责任大,意外事故的发生通常与第三方有密切关系10.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的概率决定于职业和所从事的活动承保条件较宽保险责任的特点和责任期限具有特殊性保险金给付方式为定额与不定额给付相结合死亡保险金数额相对较高11.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责任和责任期限的特点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遭受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责任期内死亡或残疾责任期:自遭受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通常为90天、180天、360天;被保险人所遭受的意外伤害是其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12.什么是再保险自留额,有哪些影响因素自留额:对每一危险单位或一系列危险单位的保险责任,分出公司根据其本身的财力确定的所能承担的限额影响因素:资本金、业务量、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险费率、保险金额13.保险监管的目标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目标是:寻求社会福利的最大化①保证保险人有足够的偿付能力②防止利用保险进行欺诈③维护合理的价格和公平的保险条件④提高保险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4.寿险纯保费的缴费方式自然保费自然保费是指以每年更新续保为条件,签订一年定期保险合同时,各年度的纯保费。趸缴纯保费趸缴纯保费是指毛保费中扣除附加保费的部分,并在投保之日一次性缴清的纯保费,相当于未来给付支出的现值。均衡纯保费均衡纯保费是指毛保费中扣除附加保费的部分,并在约定缴费期限内,每次缴费金额始终不变的纯保费,是一个年金的概念。15.保险资金的运用原则1)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安全性原则:保险基金是一种负债3)流动性原则:支付的不确定性4)收益性原则:投资收益是重要的利润来源5)分散性原则:减少投资风险16.什么是代位追偿?和委付有什么区别?代位追偿: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单承保风险造成的保险事故,且事故是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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