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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统便字〔2008〕第号关于上报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月度波动系数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运输量专项调查办公室:为确保2008年全国公路水路运输量专项调查的年度运输量数据推算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单位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各省的公路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的上报工作。一、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的定义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是指:以某个月份的运输量为基数(本次专项调查中,公路为11月、水路为6月),全年各月份的运输量与该月份运输量的比值。包括运量月度波动系数和周转量月度波动系数。二、上报内容本次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的上报内容包括:“2008年公路旅客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见附件1)、“2008年公路货物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见附件2)和“2008年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见附件3)。三、上报时间和通信地址请单位于2008年12月15日前向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上报分地市的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即附件3);于2009年1月15日前上报分地市的公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即附件1和附件2)。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综合规划司统计信息处;邮政编码:100736。四、相关要求各单位可结合各自现有的日常统计基础条件,综合利用所掌握的客运站数据、重点联系企业数据、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数据、国省干线交通量观测数据、港口吞吐量数据、海事签证数据、船闸系统数据等各种基础数据,测算分地市2008年公路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为确保月度波动系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各省要组织对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进行两级评估(地市级和省级),经审定后上报。五、参考方法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根据调研了解的情况,提出了公路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的计算方法、评估方法和基础数据采集方式(见附件4),供各省测算时参考。联系人:董静,联系电话:010-58278340,传真:010-64925538。附件:1.2008年公路旅客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2.2008年公路货物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3.2008年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4.公路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计算方法、评估方法和基础数据采集方式二○○八年十月二十日1附件1:2008年公路旅客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填报单位:省地市(盖章)经营范围月份班线客车其它营业性客车出租客车公交汽车其它非营业性客车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2月注:保留两位小数。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2附件2:2008年公路货物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填报单位:省地市(盖章)经营范围月份营业性货运车辆其中:集装箱车货运量货物周转量箱运量集装箱周转量1月2月3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11月1.001.001.001.0012月注:保留两位小数。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3附件3:2008年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表填报单位:省地市(盖章)类型月份客运船舶货运船舶营业性渡船远洋沿海内河远洋沿海内河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客运量旅客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货运量货物周转量1月2月3月4月5月6月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1.007月8月9月10月11月12月注:保留两位小数。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年月日4附件4:公路水路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计算方法、评估方法和基础数据采集方式1计算方法(1)单因素计算方法当采集的基础数据只有一项时,如重点联系企业的运输量数据,则某类车辆(或船舶)某个月份的运输量(运量或周转量)月度波动系数为:P=所采集对象的基础数据在此月的汇总数所采集对象的基础数据在基准月的汇总数说明:基准月的月度波动系数是1。基准月可根据实际需要选取,在本次专项调查中,公路运输量的基准月为2008年11月,水路运输量的基准月为2008年6月。(2)多因素计算方法当采集的基础数据有多项时,如重点联系企业的运输量数据和海事签证数据,则需要将按单因素计算方法得到的多个月度波动系数进行简单平均或加权平均。①简单平均法。将通过多项基础数据计算的月度波动系数进行简单平均计算,用公式表示如下:5nPPPPn21其中,1P,2P,……,nP是基于所采集的n类基础数据分别计算的月度波动系数。②加权平均法。根据不同基础数据与运输量的相关程度,确定每一项基础数据的权重,再将通过多项基础数据计算的月度波动系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用公式表示如下:nnPPPP2211其中,1P,2P,……,nP是基于所采集的n类基础数据分别计算的月度波动系数;1,2,……,n是赋予这n类基础数据的权重,要求每一个权重大于0(即1,2,……,n>0)且权重之和等于1(即121n)。2评估方法一般有综合评估和专家评估两种方法:(1)综合评估综合评估是指根据相同时期、相同地区某个运输量指标(包括公路、水路客(货)运量和旅客(货物)周转量共八个指标)与其它经济变量(如地区生产总值、主要农产品产量、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批发零售总额、餐饮业零售总额、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外贸吞吐量、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地区接待旅游人数等)之间的相互关系,通过其他经济变量的月度波动情况,分析评估所测算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的合理性。6(2)专家评估专家评估一般是以召开专家咨询会的方式开展,可以召集熟悉和了解公路水路运输情况的相关专家、政府部门(如统计部门、运输管理部门等)管理人员、以及运输从业人员(如运输企业管理人员、个体运输经营者和驾驶员等)共同研讨所测算运输量月度波动系数的代表性和合理性。3基础数据采集方式(1)公路旅客运输量基础数据采集方式根据各种经营范围车辆的经营管理特点,可分类采集相关基础数据:①班线客车采集各地市典型客运站的票务数据。建议典型客运站的选取可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客运站所完成的旅客发送总量占该地市所有客运站旅客发送量的比重不低于50%;二是客运站应覆盖地市内客运站的所有级别(一级站~五级站)。票务数据的采集至少包括月度售票总数和月度售票总额,可分别作为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月度波动系数的参考依据。②其它营业性客车采集各地市典型客运经营企业(主营业务为包车客运和旅游客运)的运输量数据。建议该类典型客运经营企业的选取原则为客运经营企业拥有的其它营业性客车总量占该地市该类车辆总量的比重不低于20%。7运输量数据的采集至少包括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③出租客车采集各地市典型出租客运经营企业的运输量数据。建议该类典型客运经营企业的选取原则为客运经营企业拥有的出租客车总量占该地市出租客车总量的比重不低于20%。运输量数据的采集至少包括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④公交汽车采集各地市属于调查范围的公交客运经营企业的运输量数据。针对公交汽车,建议各地市可采集所有涉及到公路运输的公交客运经营企业的分月运输量数据。在进行数据采集时,各地市要尽量将这些企业内仅从事城市道路运输的公交汽车剔出。运输量数据的采集至少包括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对于没有旅客周转量统计的公交客运经营企业,可用售票收入替代。⑤其它非营业性客车采集利用高速公路收费数据采集各地市辖区内高速公路收费站点的收费数据,包括分车辆类型的客车数量和分车辆类型的每车平均收费里程,作为其它非营业性客车客运量和旅客周转量月度波动系数的参考值。采集利用国省干线交通流观测数据采集各地市设置的主要交通量观测点的国省道交通量,计算分车辆类型的每月平均日交通量,作为其它非营业性客车客运量月度波动系8数的参考值。(2)公路货物运输量基础数据采集方式①营业性货运车辆采集各地市典型货运站(配载中心)的业务数据建议典型货运站(配载中心)的选取可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以典型货运站完成的货物发送量占该地市所有货运站货物发送量的比重不低于50%的原则来确定典型货运站的个数;二是以确保所采集基础数据能够覆盖不同货物发送方向为原则来确定具体的货运站,需要覆盖货运站的所有级别。票务数据的采集至少包括月度发送货物总量和月度发送货物里程,可分别作为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月度波动系数的参考依据。采集各地市典型货运经营企业的运输量数据建议典型货运经营企业的选取可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典型货运经营企业拥有的营业性货运车辆数量占该地市所有货运车辆的比重不低于10%;二是以确保所采集基础数据能够覆盖不同车辆类型(普通货运、专用运输、危险品运输)为原则来确定具体的货运经营企业。运输量数据的采集至少包括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采集各地市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数据采集各地市辖区内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站点的数据,包括每辆车的车货总重和收费里程,结合抽样调查所得不同车轴车辆的自重情况,据此测算不同时期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作为月度波动系数的参考值。9②集装箱车采集各地市典型集装箱运输企业的生产数据。建议典型集装箱运输企业的选取原则为集装箱运输企业的集装箱车辆总数不低于本地市集装箱车总数的20%。运输量数据的采集至少包括集装箱运量和集装箱周转量。(3)水路运输量基础数据采集方式①客运船舶考虑到远洋、沿海和内河客运的月度波动特征不同,需要分类采集基础数据并计算波动系数。——对于远洋和沿海客运,建议可采集各地市所有主营业务为远洋客运或沿海客运的船舶经营者的月度旅客运输数据,作为波动系数计算的基础数据。——对于内河客运,建议可采集各地市典型内河客运企业的月度旅客运输数据,作为波动系数计算的基础数据。典型企业的选取原则为该类内河客运企业所完成的运输量占该地市内河客运总量的比重不低于20%。②货运船舶——对于远洋和沿海货运,建议可采集各地市主营业务为远洋货运或沿海货运的典型企业的月度货物运输数据,作为波动系数计算的基础数据。典型企业的选取原则为该类远洋货运企业或沿海货运企业所完成的运输量占该地市远洋或沿海货运总量的比重不低于50%。10——对于内河货运,建议可采集地方海事部门签证数据作为波动系数计算的基础数据;对于没有签证站点的地市,建议可采集典型内河货运企业的运输数据。具体方法如下:一是采集地方海事部门的内河货运船舶进港签证。对于实行电子签证的地方海事签证点,全面采集相关的签证数据。对于未实行电子签证的省份,以10%的比例,选择省内的基层签证站点填报相关报表。二是采集地市范围内典型内河货运企业的月度货物运输数据。如地市范围内无签证站点,则采集典型内河货运企业的运输数据。选择的企业(个体经营人)所完成的货运量不低于同类型企业所有货运量的20%。③营业性渡船建议可采集各地市从事渡运的典型企业(个体经营人)的月度旅客(货物)运输数据,作为波动系数计算的基础数据。要求选择的企业在同类型企业中具有典型意义,所完成的客运量(货运量)不低于同类型企业所有客运量(货运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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