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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公司方案 > 浉河区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
1浉河区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部署,做好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若干意见》指出的中小河流治理目标,全面推进我区中小河流建设,制定我区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坚持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战略思想,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的治水思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重大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明确要求和总体安排,采取得力措施,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深入细致,扎实工作,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配置力量,全力加快前期工作进度,保证前期工作质量,如期完成前期工作任务,为争取国家对中小河流项目的投入创造条件;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全面加快实施进度,尽快发挥减灾效益,为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建设魅力浉河,实现美丽茶乡和振兴浉河经济提供水利支撑。二、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关于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针对中小河流防洪突出问题,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中小河流防洪保安为重点,统筹考虑水资源利用和水生态保护,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治理与管理并重,提高重点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把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保障人民群众的防洪安全作为全区中小河流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坚持突出重点。以提高重要城镇、农田保护区的防洪能力作为重点,优先考虑洪涝灾害频繁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威胁严重急需治理的河流和重点河段。3、坚持统筹兼顾。中小河流治理是在流域防洪规划指导下,与干流、区域防洪标准相协调,处理好与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与山洪灾害防治相衔接。34、坚持注重实效。根据浉河区经济发展需要,合理确定治理方案,注重治理效果,治理一条、竣工一条、见效一条、销号一条,提高治理整体效益。5、坚持分级负责。省级政府负总体责任,市级政府负管理责任,区级政府负主要责任。三、目标任务(一)总体任务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和水利部、财政部印发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我省列入水利部中小河流近期治理规划共计101条河流,133个治理项目,其中2009年-2011年试点项目46个,规划控制投资11.3亿元;2011年-2012年后续项目87个,规划控制投资17.7亿元。2013年-2015年水利部、财政部安排我省中小河流135条,规划控制投资61.1亿元,治理项目正在上报汇总,待水利部、财政部确定后另行分解。我区已列入2013年-2015年规划的项目有3条:东双河、游河、飞沙河。目前3条河道的前期规划已上报汇总,正等待水利部、财政部确定分解任务。4通过全区中小河流治理,使洪水威胁严重、影响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河段防洪能力得到增强,所涉及的主要城镇、农田保护区等防洪标准有较大提高,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防洪安全保障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治理河段的水生态环境状况得到改善。(二)前期工作进度安排全区列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建设规划》2013年-2015年治理的项目,2012年底前完成部分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初步设计报告,于2014年11月底前完成东双河、游河、飞沙河3条河流12个项目的初步设计并批复完毕。(前期工作进度安排详见附表1)(三)资金筹措意见1、项目投资比例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156号),参照西部政策的县,中央补助资金比例为80%,地方配套20%;中部县中央补助资金比例为60%,地方配套40%。地方配套资金投资比例,参照西部政策县项目,取消县级配套,省级40%,市级60%;中部县,省级30%,市级40%,县级30%;省财政直管县,省级50%,县级50%;参照西部政策的省财政直管县,地方配套资金由省级全部承担,市县不再配套。浉河区参照中部县(区)5政策配套。2、资金筹措与使用河南省财政厅按照会同河南省水利厅批复的项目总投资额和配套比例落实中小河流建设省级配套资金。信阳市、浉河区配套建设资金应按照项目数量及资金额度,落实资金来源,制订具体的资金筹措计划,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中小河流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156号)文件要求,加强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确保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顺利实施。(四)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根据水利部、财政部要求,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按照3个时间节点进行控制:2011年底前完成全部列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46个试点项目建设任务并进行竣工验收。2012年底前完成全部列入《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87个后续项目的建设任务并进行竣工验收。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列入6《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建设任务并进行竣工验收。我区有3条列入2013-2015年中小河流规划。(项目建设实施进度见附表2)四、责任分工(一)省财政厅会同省水利厅审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与有治理任务的省辖市和省财政直管县(市)签订《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责任书》,督促各市、县建立地方中小河流治理责任制度。落实省级中小河流治理配套资金,下达中央和省级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预算,督促各市、县财政部门足额落实市、县级中小河流治理配套资金。强化专项资金管理,会同省水利厅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管,重点对资金到位及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及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会同水利厅开展对中小河流项目治理绩效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复核、审定,根据审定结果奖优惩劣。(二)省水利厅7按照水利部确定的我省中小河流治理任务,组织编制规划实施方案,指导各地科学合理地确定治理方案。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审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与有治理任务的省辖市和省财政直管县(市)签订《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责任书》,督促各市、县建立中小河流治理责任制度。根据各地中小河流治理任务轻重、项目前期工作及工程建设进度等情况,及时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督促各地足额落实地方资金,确保建设资金满足规划实施要求。督促各地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建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制定安全度汛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实行月报制度,并对月报反映的建设进度、计划下达、资金拨付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督促整改。组织开展重点项目抽查和专项督导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开展专项稽察,对稽察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问题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督促地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编制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后运行管护指导意见,指导和督促地方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制度,落实管护人员和经费。(三)省辖市、直管县级责任各省辖市、直管县政府是全面组织实施本市、县中小河流治理8工作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工程质量、建设进度、资金使用、工程安全负总责。及时足额落实中小河流治理市、县级配套资金,协调解决本市中小河流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全面完成本市中小河流建设任务。浉河区政府对浉河区已规划的3条河流负主要责任。需加强监督管理,保证河流治理任务的顺利完成。五、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水利部、省水利厅的要求,浉河区需要成立了浉河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浉河区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作为成员。浉河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领导和协调浉河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研究处理中小河流治理有关重大问题,部署加快中小河流治理的监督检查、专项稽察、新闻宣传等工作,加强建设质量、进度、安全管理,指导和督促浉河区做好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从今年起,中小河流治理将全面实施责任书制度,水利部、财政部和河南省人民政府签订中小河流治理责任书。河南省政府与信阳市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信阳市和浉河区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把中小河流治理的任务和直接责任落实到县(区)级人民政府,形成“省级政府负总体责任,市级政府负管理责任,县(区)级政府负主要责任”的责任目标体系。项目具体组织实施的县(市)级政府负直接责任,切实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和问责制,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中小河流治理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和责9任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项目责任人名单见附表3)。浉河区水利局、浉河区财政局要会同国土、环保、林业等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落实每个部门、环节和岗位的责任,团结协作,齐心协力,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所确定的治理任务。(二)切实落实资金。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需投资多,除中央资金支持外,各级政府要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按照已明确的省、市、县(区)配套资金比例和资金筹措责任,确保规划治理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多渠道筹集地方配套资金,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各地应尽快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长期不懈地开展中小河流治理。(三)抓好前期工作。中小河流治理涉及防洪、生态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等方面,需要统筹规划、精心设计,特别是要加强方案比选,浉河区人民政府应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加大对中小河流规划和前期工作经费的投入,保证前期工作的投资需求。二是统筹勘测设计力量,择优选择实力强、资质高的勘测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编制工作。三是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制、审查、复核、审批等环节严格把关,坚持专家审查制度,确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信阳市、浉河区两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治理项目所涉及的征地、移民等问题,做好部门之间的10协调,保证治理项目顺利实施。(四)加强建设管理。浉河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建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机构,项目法人由县(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组建,以确保项目实施的组织能力,提高建设管理水平。要严格招标投标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招标行为。严把监理单位资质关,按规定程序确定监理单位。要强化项目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项目管理监督工作,切实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部门的具体监督检查职责。要统筹安排好汛期、非汛期的工程建设工作,做好度汛预案。治理项目完成后,要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做好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加强项目档案的建立以及管理工作。(五)强化监督检查。浉河区水利局除配合水利部、财政部和省水利厅、财政厅对中小河流治理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和专项稽查外,浉河区要采取经常性检查、随机抽查、挂牌督办等形式,强化中小河流治理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项目的审计工作,确保建设资金发挥效益。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强资金监管职责,防止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六)建立月报制度。加强信息跟踪反馈,及时了解通报治理项目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确保工程建设顺利推进。11(七)注重建后管理。高度重视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建后管理,克服“重建轻管”和“重建轻养”,浉河区在抓建设的同时,根据各级河道管理范围,做好工程管理体制机制的建立和管护资金的落实工作,建立中小河流治理项目长效运行机制,做到工程有人管、责任有人负、经费能落实,建成一批、验收一批、管好一批,巩固治理成果,长期发挥工程效益。加强河道监督管理和水行政执法,严禁非法围垦或以其他形式侵占河道,杜绝乱采、乱挖、乱堆、乱建等现象,保障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安全。附表:1、浉河区中小河流规划实施方案项目前期工作进度表2、浉河区中小河流规划实施方案项目建设实施进度表3、
本文标题:浉河区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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