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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区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一、监理规划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2、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1)监理规划编制在签订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2)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陈代雄主持,监理站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写。(3)编制监理规划依据: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国家退耕还林条例》。技术数据;监理大纲、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3、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项目概况;2009年度荒山造林涉及5个乡镇。造林面积为0.6万亩,按林种分:生态公益林面积1676亩,占工程造林面积的28%;经济林面积为4324亩,占工程造林面积72%。2监理工作范围:根据省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计划安排,我区荒山造林0.6万亩,共安排5个乡镇。3监理工作内容:整地、造林、种苗、抚育管理和档案管理。4监理工作目标:按营造林技术标准,确保计划落实到位。5监理工作依据:根据《国家退耕还林条例》和国家和林业部门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由区森林资源监测站统一组织,该工程的监理。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由区森林资源监测站全部和各乡镇取得林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监理人员。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员、材料、设备,并做好检查记录;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按设计数据及有关标准,对施工单位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和记录;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做好监理日志和有关的监理记录。9监理工作程序;林地植被处理:方式,质量。整地:规格。育苗:整地,播种,苗圃管理,苗木分级,检疫。定植:树种,株行距,混交比例与方式,分层回填,拌肥,苗正、根舒、踏实。补植补播到位率。当年抚育:抚育方式、次数与抚育时间。病虫害防治:防治措施。10监理设施。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生活等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11、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四、监理实施细则对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建设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2009年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建设项目所处地域的自然条件等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如下:(1)、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2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3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是:已批准的监理规划;相关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数据;施工组织设计。4.2.3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的主要特点;按计划组织编写说明书,按设计书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实行全过程监理。2监理工作流程:整地、造林、种苗、抚育管理和档案管理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造林地主要选择在规划区范围内的25度以上的坡耕地中实施。以营造生态公益林为主,造林地为生态脆弱,易引起水土流失和生态地位重要地段的坡耕地。严格按照树木的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及海拔、土厚、酸碱度等立地因子,坚持因树制宜、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适功能的原则。上山苗木的质量要求:坚持Ⅰ级优质壮苗上山,Ⅰ级苗必须达到100%以上。上山苗木必须严格“三证一签”,即林木种苗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森林植物检疫证、苗木验收合格证、林木种苗标签。整地规格为60×60×60cm;兼用林茶树和经济林柑桔采用抽槽整地,规格为80×60cm,整地时间为造林秋冬季进行。混交林树种配置按品字型配置,选择的伴生树种为茶叶。混交类型有杉茶混交林。造林密度直接影响到幼林郁闭时间,是形成森林群体的重要条件。造林密度大小的确定,主要反映于立地条件、设计林种、造林树种的不同。根据全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实际情况,设计为中密度造林。即生态林密度为111株/亩以上,杨树每亩56株/亩,经济林为56株/亩,杉茶混交杉木111株茶叶4447株。新造幼林抚育管护是巩固造林成效、促进苗木生长的重要措施。抚育管护包括松土、除草、挖穴、补植、修剪等生产环节。幼林地应连续抚育三年,头二年每年抚育2次,第1次在5—6月份,方法为锄抚,结合中耕除草,进行培土补植,第2次在8—9月份,第三年割抚1次。对成活率低于41%的造林地当年或次年重造,成活率在41—84%的造林地要用Ⅰ级苗及时补植,早日促成幼林郁闭。宜昌市夷陵区造林绿化工程监理站二〇〇九年十月
本文标题:退耕还林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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