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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文章)新时期督查工作的特点及其对策——中共关岭自治县委督查室王德谷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不仅从世界观的层面揭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而且从方法论的层面为我们认识和处理发展问题提供了科学指导。督查工作要适应新时期、新形势要求,同样面临加快自身发展的问题,必须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把科学发展观所蕴含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应用于督查工作中,真正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督查工作自身发展,提高督查工作水平。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督查工作是各级党委及其所属部门实施领导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方法,是确保各项决策落实的有效手段和有力武器,是检验决策和实现再决策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决策落实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工作效率、实现有效领导的关键环节,是改进领导作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有力举措。督查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顺利实施,关系到党委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党委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党委各项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加强督查工作是实现我县“旅游大县,绿色经济强县,道路交通枢纽县,电煤基地重点县”的战略目标的现实需要。年初的经济工作会议制定了我县经济发展战略,当前,关键是抓好落实。但一些地方、部门和少数领导干部身上,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东西仍然存在,还有一些政策、措施落不到实处的情况。这些都严重影响县委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因此,加强全县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对于保证县委重大决策的实施和重要工作任务的完成,提高全县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保证年初预定目标的顺利实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二、充分认识新时期督查工作的特点一是在督查工作范围上,由单纯办文办事的“小督办”向办理党委决议决定的“大督办”方向发展。过去督办工作只是办理一些文件催办领导交办或临时性的其它工作,处理一些简单的事务。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以后,督查工作也逐渐由落实事务性工作向落实政务性工作转移。这时的督查工作已不再是狭义上的催办工作,而是具有更广泛意义上的督查工作。它的范围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除了文件报刊和领导交办的事项外,更主要的是党委重要会议包括党委常委会议、全委会议和工作会议决定的带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这是督查工作在根本性质上的一次重大变化。二是在督查人员组成上,由办公部门秘书同志构成的“低层次”向党委领导同志构成的“高层次”方向发展。督查工作的重点逐渐转移到督查各级党委决议决定以后,只靠秘书部门已很难完成这一艰巨任务。把督查工作纳入党委日常工作,由各级秘书部门的任务变为各级党委的职责,由单纯秘书人员抓,变为督查人员和各级党委领导同志共同抓已成必然趋势。“工作检查,党委有责”。做好落实情况的督查,应成为各级党委常抓不懈的工作。我县于2007年就专门明确了县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专职副书记任组长,由县机构改革后不再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正科级干部任成员的县督查组,直接对县委决策的各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保证了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三是在督查工作本质特征上,从偏于注重工作过程单纯督查政治性工作的务“虚”型,向注重实际效果综合督查政治经济工作的务“实”型方向发展。工作过程和工作形式,是事务发展非本质的外在联系。对落实某一事项,过于注重形式和过程,督查工作就不能抓实。把党政分开看成是政治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分离是一种错误的理解,而党委部门单纯注重抓政治工作督查也同样是一种错误。以上两种倾向已偏离新时期督查工作轨道。如果说前者是“务虚”督查的话,那么注重实际效果,抓好政治和经济工作更高层次的结合求实务实才是“务实”督查,是新时期督查工作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在督查工作方法上,由凭老经验办事的“传统式”向探索研究督查工作新规律的“科学式”方向发展。(一)增加督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性。把一些影响大牵涉面广的典型事例的督查结果,在督查专刊上公布,不仅对公职人员起到制约作用,强化民主意识,提高监督效应,而且增加了督办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党的威信。(二)加强对督办件的综合分析。如果说过去搞好就案办案,按时办结就算较好地完成了任务,那么现在看就不适应形势的发展要求了。新形势要求我们要保质保量地完成督办任务,并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单纯发函催办电话督办催要材料的做法已不适应需要,深入基层,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各种类型的督办事项进行定性定量分析,提出参谋性的意见或建议,已成为新时期督办的有效方法。(三)实行全方位督促监控。决策落实不仅牵动全局,涉及方方面面,而且事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因此,“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不行,必须抓住全局性的问题,进行总体驾驭,随时向领导提供“运行图”,科学调整督查的方位和力度,做到哪里落实不好,哪里的督办网络就跟踪不放,形成严密的“控制线”,使领导决策得到全面落实。三、新时期对加强督查工作的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督查网络建设。理顺党政督查体制,统筹协调党政督查资源,实现党政督查协调统一。健全并完善县级督查机构,加强县级督查队伍建设,明确督查的人员编制(直接由省编委给编制,不占现有办公室编制),明确督查机构级别,做到体系清晰、机构明确、运转顺畅。二是进一步加强督查业务指导。理顺上级督查部门和下级督查部门的关系,加强上下沟通联系,上级督查部门能对下级的督查工作多进行业务上的指导,或是加强督查的业务培训、考察交流。三是进一步加强督查规范性建设。建议出台督查纲领性、指导性的文件、制度,以引领督查工作,规范督查行为,使督查工作能在有章可循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有所创新,逐步实现督查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四是要规范督查队伍建设。督查人员要政治、业务、法律素质高,德才兼备,廉洁自律,品行端正,能力强,威望高,事事起表率作用。
本文标题:新时期督查工作的特点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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