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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边缘化的全息透视作者:孙玉娟,赵丽娜,谢大伟来源:《江西农业大学学报》2012年第3期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0日摘要:政治参与是新生代农民工参与政治生活、实现政治权利的重要方式。但是,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他们土地情结淡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日趋城市化,正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城乡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他们向往城市,却不被其接纳;根在农村,却与其日益疏远,尴尬地流动在城乡间。由于非工非农的身份处境,其经济权益难以保障,更缺少政治上的话语权。在现行政治制度安排下,其政治权利更是处于“真空”状态,成为事实上的“政治边缘人”。因此,考察和梳理新生代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现状,透视其政治参与的影响因素,探讨摆脱其“政治性贫困”的窘境,更好地实现其政治权利,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边缘化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使用“新生代农民工”称谓,明确提出“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表明对其研究已从学者的理论层面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进城目的不单是谋生挣钱,而是追求身份的尊重、待遇的公正,社会地位的获得,公民权利的平等[1]。其土地情结淡化,思想观念、生活习惯、行为方式日趋城市化,正由亦工亦农向全职非农转变、由城乡流动向融入城市转变、由谋求生存向追求平等转变。然而,他们向往城市,却不被其接纳;根在农村,却与其日益疏远,尴尬地流动在城乡间。在现行政治制度安排下,其政治权利容易被忽视,成为事实上的“政治边缘人”。一、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现状描述政治参与是普通公民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加政治生活,并影响政治体系的构成、运行方式、运行规则和政策过程的行为。由于受工作地域与政治参与属地差异影响,新生代农民工既无法回归农村政治生活又不能融入城市政治生活,其政治参与因身份与地位的特殊性而被边缘化的问题日益凸显。(一)政治参与心理诉求强烈,但参与行为却备受阻隔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意识已经觉醒,政治参与心理也日趋成熟。政治参与意识是人们对集体、国家及相应政治活动的自觉认识、积极投入心理状态。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意识是其对政治活动的思想倾向和基本态度。如,对待政治事物关心程度、对参与政治活动的愿望[2]。城市不仅是人才、财富的聚集地,也是政治信息的聚集地,其大众传媒比较发达,城市工作和生活的经历使新生代农民工长期接受城市的现代意识、价值观念和法律意识,对城市政治文明形成认同感,同时,城市文明和工业文明全面冲击其传统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他们关心城市政治活动,渴望通过参加城市政治活动维护自身权益,政治参与意识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开始觉醒。从政治参与动机分析,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责任感、主人翁意识逐渐增强,政治参与的功利主义色彩逐渐淡化,开始积极谋求个人及本阶层的平等和受尊重的权益,对政治的关注度比第一代农民工明显提高,政治参与心理正呈现出积极、主动、开放的发展趋向,参政心态正朝着民主型、公益性政治参与转变[3]。但是,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状况深深地烙上了城乡二元体制的印迹,具有“边缘性”的特点。农村基层自治和村委会选举是农村政治参与主要渠道,由于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限制,户口确定选民资格的选举制度赋予新生代农民工参与农村选举权利,但是他们远离家乡,信息不通,参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其村委会选举和村民自治参与率低。据深圳市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调查显示,新生代农民工对农村政治参与并不关注,表现十分冷淡,只有27.8%的新生代农民工参加过家乡村委会选举,他们未能回乡参加选举原因中“信息不通”占到40%,“政治参与效能感低”占到32.7%[4]。有的回村参加选举,有的则请别人代为投票,直接参与表达选举意愿的农民工较少,影响了乡村政治民主程度[5]。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政治参与中也处于弱势状态。由于长期生活工作在城市,城市管理、决策等与其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他们希望得到城市认可并融入城市生活。但由于政治制度安排滞后,无法参与城市选举、公共事务管理、表达和维护自身利益。在二元结构体制下,其政治权利处于城乡两不靠的“边缘化”状态,导致其政治参与水平和效能低下,[6]处于“悬空”状态,逐渐失去对国家的责任感和作为公民应有的使命感,其政治参与行为与日益强烈的参与诉求形成不协调的偏离现象。(二)法定政治参与形式多元化,但可利用的方式极为有限伴随我国民主政治发展,政治参与形式多种多样,包括多种层次、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并围绕着各种公共事物活动所展开。从参与程度看,可分为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从参与组织形式看,主要有政党、群众组织、社会团体等;从参与手段看,主要有政治选举、结社、表达、接触、出版、集会、游行、示威等;从参与范围和层次看,有宏观中央决策参与、地方决策参与和微观基层事务参与;从参与制度看,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从参与模式看,主要有制度化政治参与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从参与沟通方式看,主要有大众传播媒介、社会协商与对话等形式[7]。目前,我国法定政治参与形式多元化,已逐步建立了选举制度、信访制度、听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行政领导接待制度及公民批判和建议制度等。虽然我国政治参与形式尚存在不完善的方面和环节,但现有多元化的形式为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提供可能的实践机会。虽然从形式上看,公民法定参与途径多元化,但由于经济、制度、文化、社会关系、社会心理等多维社会排斥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自身素质及经济束缚,可利用的政治参与方式却十分有限。仅有以选举为代表的政治性参与方式;加入中国共产党、工会等政治团体的参与方式;以大众传媒为主的意见表达方式;以信访为主的政治接触方式。其中,民意代表机构有名无实,信访制度链条断裂,行政领导接待制度形同虚设,媒体充当“党和政府的喉舌”角色有余,承当“社会公器”角色不足,工会组织更多只是形式,没有真正起到维权作用,即使有限的合法途径,也很少有行为投入,足见其在社会利益博弈中缺失集体力量的保护。(三)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不畅通,但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却时有发生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分为制度化政治参与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制度化政治参与是在现有制度和法律框架内参与政治事物,具有合法性、有序性,如,法律许可的投票、选举、集会结社等行为;非制度化参与是指突破现有制度和法律框架,在社会正常渠道之外发生行为,是不合法、无序和没有规则的参与行为,如,政治暴动、越级上访等行为[8]。由于受地域差异、信息因素的限制,新生代农民工放弃了农村的政治参与权利,使其农村制度化政治参与权利处于虚置状态;由于长期生活工作在城市,参与城市的管理对维护其自身的权益非常重要,但我国政治参与的“属地性”使其无法参与到城市政治活动中,城市制度化政治参与出现虚置状态。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是与乡村社会联系密切、但又逐渐与农业劳动者分离的阶层,现实生活中制度需求与制度供给之间错位,导致其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扩大。由于对自身政治参与活动的价值认知相对模糊,缺乏公平、畅通的利益表达渠道,积累起来的不满情绪,一旦有外部政治动员,或在其利益严重受损情况下,就可能以非理性、难以控制的方式发泄出来,且容易和暴力参与相互渗透、相互转化,表现为集体罢工、上访、抗议和自杀性威胁、报复、参加非法组织等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加上自身政治参与素质不足,对其政治参与行为、后果及应负责任缺乏理性审视,导致其在政治参与过程中容易受他人利用和操纵,被动参与、盲目参与行为大量存在。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新生代农民工不能根据自己意愿参与政治活动,政治权利得不到实现,政治行为偏离制度化政治参与轨道。因此,制度化虚置与非制度化激增同时并存。二、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边缘化原因透析(一)二元制度壁垒,导致社会排斥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把公民划分为两个身份不同的社会集团,即农民和市民,并赋予两者不同的待遇、权利和义务。在我国城市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大量人口向城市聚集,出现了三元社会结构,即在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基础上,增加了处于城乡社会之间的边缘社会,由既与乡村社会脱离、又被城市社会隔离的边缘群体(主体是新生代农民工)构成,身居城市但并没纳入到城市福利与公共产品分配体系中,在就业、住房、医疗卫生、子女教育、劳动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很难享受到与原住居民同等待遇,这种“半城市化”状况让其处在“进不去”城市、也“不愿回”农村的尴尬境地,社会排斥不可避免的导致遭受城市政治系统的政治排斥。现行选举和基层自治制度人为分割了公民社会,对全体公民有序公平参与国家管理产生制度性阻碍,已开始逐渐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平等参与国家管理新要求,这与现代民主政治所要求的权利平等与选举权的普遍性相违背[9]。(二)经济负担束缚,参与成本过高近年来虽然国家和地方政府均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农民工权益的措施,但其工作时间长、工资水平低、工资被拖欠等现象仍然存在。新生代农民工处于消费旺盛阶段,但经济地位和状况决定其没有多余的财力和精力投入到政治参与中来,出于参与成本与效果考虑,宁愿放弃回乡参与政治权利,在城市找一份好点的工作,过上比较好点的生活,这才是其努力的目标。城市公共资源基本为城市居民占有,司法途径解决城市居民问题成本计算已捉襟见肘,对低收入群体农民工更是遥不可及,其参与政治生活和管理,需要学历、政治面貌、专业背景等准入性条件,而他们取得这些条件成本巨大,整天忙碌于基本生活消费,无暇顾及发展性消费。这对有着传统现实利益观念的农民工群体,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社会压力成为羁绊其有效政治参与的根本瓶颈。(三)组织载体缺位,集体普遍失语我国城市居民大多数以居委会或企业为单位,形成基层自治组织、行业组织及维权组织,如消协、工会、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它们是国家法律承认的社会基本单位,城市居民及企业职工在利益诉求表达方面可通过其予以释放,亦有资格参与城市管理和企业管理,并有相关配套的保障制度。而新生代农民工是新兴城市“居民”,在城市化过程中自主性地由农村大规模流向城市,缺少代表自身利益的社会组织,没有归属感,在不同岗位上流动较为频繁,群体庞大分散,散居在城市各个角落,相互隔绝,群体之间缺少共同利益基础和利益自觉,维护自身权益时势单力薄。由于其组织化程度低,甚至缺位,与正式工人相比,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权,一定程度上消解了将其个体微弱的声音凝聚起来的可能性,很难进行有效的利益整合,影响其政治参与积极性。(四)决策体制制约,责任意识不强从政治系统的输入与输出关系和政府与公民的互动视角来看,新生代农民工的利益要求能否在决策中得到反映,不取决于其自身愿望与政治参与,而取决于政府权力精英能否给予确认和重视。由于我国政策制定更多地表现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活动,新生代农民工处于社会底层,缺乏社会资本和地位的积累,觉得自身政治参与不会对政府决策和执行产生影响,导致现实中政治参与意愿较高、但实际参与程度较低,参与心理与参与行为不一致。受传统GDP主义发展模式思维影响,地方政府长期把发展经济当作“惟一要务”,而把其群体合理利益诉求当成“杂音”,甚至拒绝将常住人口纳入拥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的户籍人口之中,以减少整座城市的社会、医疗保障和养老保险支出,加上司法资源短缺及司法不公蔓延,致使其失去了有序合法的政治参与机会,也催生了非制度化政治参与的不良土壤。(五)整体素质偏低,参与能力缺失从主观上看,新生代农民工政治参与度与其自身掌握的文化知识和技能有很大关联。在当前体制及国内政治生态条件下,新生代农民工在农村受教育不足,城市教育资源对其开放有限,很少有人愿意花时间学习政治、法律知识,政治常识较为欠缺,政治素质普遍不高。在村委会选举中,由于在城市打工的经济收益远远大于回去参加选举所得的回报,于是采取以政治参与权利为代价换取经济收入的现实主义策略,利益驱动使其政治参与冷漠。有些农民工维权意识虽不差,但在自身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极少通过合法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方式维护自身利益。受传统小农意识影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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