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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的业务操作第四章第一节再保险规划第二节分出业务的经营管理第三节分入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制定再保险规划的步骤1.明确规划目的2.分析危险及选用适当的分保方式3.确定自留额4.估计所需承保能力5.估量所需超额保障6.估算分保成本和经营收益第一节再保险规划二、规划的目的及对危险进行分析1.规划的目的性、可行性及稳定性目的:扩大承保能力;稳定业务经营成果可行:符合国际再保险的通常做法和市场趋势稳定:建立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大危险、大损失——溢额分保、险位超赔中小危险的损失变动——成数分保一次事故中的损失积累——事故超赔一个业务年度的损失积累——损失中止超赔2.对危险的分析及分保方式的选用三、确定自留额的因素资本金(包括总准备金)保费费率与自留额之间的关系业务构成与自留额之间的关系(危险度、保额、承保数量、再保险交换)四、自留额的运用每一危险单位基本自留额最大可能损失自留额五、经营收益匡算1.不同分出公司的分保规划新营业的保险公司中等规模的保险公司大型保险公司六、分保规划2、不同险种的分保规划1)火险的分保规划◎自留额、分保额◇单一危险单位按保额和危险分类等级◇以最大可能损失2)货物运输保险的再保险规划•货物运输保险再保险的特点•危险单位的确定•安排货物运输保险再保险的方式◇比例分保(成数、溢额、成数溢额混合运用)◇非比例分保(险位超赔、事故超赔、事故超赔与比例分保结合运用))◇临时分保3)船舶保险的再保险规划•船舶保险再保险的特点•影响自留责任额的因素业务类型吨位检验机构和定级船龄以往出险和索赔纪录•安排船舶保险再保险的方式以成数分保合同为基础,再安排溢额分保;以溢额分保为基础,安排分层的溢额分保。还可安排预约分保或临时分保•须注意的问题4)汽车保险再保险规划•汽车保险再保险的特点•汽车保险再保险的安排5)责任保险的再保险规划•公众责任保险的再保险规划公众责任保险再保险安排的方式须注意的问题•产品责任保险的再保险规划•雇主责任保险的再保险规划•机动车辆责任保险的再保险规划•职业责任保险的再保险规划6)人身保险再保险规划(1)人身保险再保险安排的意义(2)人寿保险再保险安排的方式方法•危险保费再保险法原保险人将所承保的保险金额扣除保单现金价值或责任准备金以后的余额称为净危险保额。是原保险人的死亡负担。危险保费再保险法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净危险保额超过自身自留额的那一部分风险向再保险人办理再保险的分保方式。•共同再保险法原保险人将自己承保的业务,不论危险保费还是储蓄保费均按约定的比例分给再保险人。•修正共同再保险法在此方法下,保单的责任准备金都由原保险人运用,再保险人仅获得当年度再保险责任准备金运用超过预计部分的利息。7)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健康保险再保险规划8)巨灾风险的再保险(1)巨灾风险的特点◎与一般风险的共性特征客观性不确定性◎个性特征发生的频率低一次灾害造成的损失巨大(2)巨灾的性质大数法则运用受限制同类标的有机会大量受损费率不能制定的过高(3)巨灾风险的变动趋势与巨灾保险(4)日本的地震保险与再保险☆家庭地震保险——非商业性政府与民间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责任采取限额承保方式,保额为财产保险保额的30-50%。☆企业的地震保险——商业性承保主体为民间保险公司,也采取限额承保方式。地震保险的再保险多采用比例再保险与超额再保险相结合的方式(5)美国的洪水保险与再保险☆美国的洪水保险的承保主体为私营保险公司,当私营保险公司的该项业务的赔款和费用超过保费收入时,由政府对差额给与补助。联邦补贴率约占实际保险费的10%。1973年美国的洪水保险明确为强制性保险。1981年联邦保险管理局提出“以你自己的名义”的计划(WYO),核心是:私营保险公司仅以自己的名义出售洪水保单但不承担赔偿责任,所有售出的保单均转给联邦保险管理局,按保单数量获取佣金。联邦保险管理局负责保险金的统一管理与使用。☆美国洪水保险计划仅限于居民与小型企业的财产。且为有限额的责任。超过限额的部分可向私营保险公司再投保。☆保险费率企业财产实行没有政府补贴而由保险公司自负盈亏;居民家庭则实行有政府补贴的费率,但仅限于限额部分。(6)新西兰的地震保险与再保险地震委员会负责法定保险的损失赔偿;保险公司负责超过法定保险部分的损失补偿;保险协会则负责启动应急计划。(7)其他国家的巨灾风险保险与再保险法国瑞士(8)我国的巨灾风险与保险第二节分出业务的经营管理一、分出业务管理的一般准则1、稳定公司业务经营,实现最佳经济效益首席承保人2、管理现代化原则☆管理思想现代化首席承保人☆管理手段现代化经济手段计划手段行政手段法律手段思想教育手段☆管理方法现代化◇权威管理◇科学管理◇人际关系管理◇目标管理◇社会责任管理3、面向国际市场原则二、分出业务部门人员配置及其管理1、分出业务部门人员配置设计人员推销人员辅助工作人员2、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要求设计人员:根据公司对业务的总体设计及再保险规划,对分出业务作具体安排及设计构思。推销人员:应掌握所推销业务的全部情况,了解分入人心理,了解国际分保市场的承保能力及其分布辅助工作人员:是上面两类人员的助手三、分出部门与各部门的关系1.了解分保业务质量,确定自留额和分保规则2.分出部门和直接业务部门的联系直接业务是分保的基础3.分出部门和帐务部门间的联系。四、临时分保手续1、临时分保安排选择分入人向分入人提供分保条件2.分保条和附约分保条是临时分保的分保契约,双方签字后视作正式的具法律效力的文件。附约是对错误、遗漏的更改及原始承保条件变更的证明,同分保条一样具法律效力。3.赔款通知的发送4.临时分保帐单的编制5.临时分保的责任终止和续转五、合同分保手续1.合同分保的安排业务按年度安排2.分保条的编制和内容合同分保的正式文件由分保条、合同文本及附约组成。分保条是分保协议过程中,由分出人编制提供给接受人的必要文件,其法律效力在正式合同文本签字后完成。分保条是合同文本的基础和根据。3.合同文本及附约的发送、签回、保管合同文本是分出人、分入人之间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分保条是合同文本的基础,合同是达成分保协议形成的正式法律契约。附约是合同签订后中途修改的批单,是对合同中有关内容的修正。4.赔款处理5.帐单的编制(1)比例分保合同帐单的编制主要项目:保费、赔款、毛保费、纯益手续费(2)非比例分保合同帐单的编制6.合同的注销第三节分入业务的经营管理一、承保额的确定和运用承保额是接受公司对于分出公司转让的危险或责任所能接受或承担的限额.一般低于自留额的水平。承保额一般相当于自留额的25%1.比例分保合同要结合合同限额及业务量两个因素综合确定承保额2.非比例分保合同1)险位超赔应视不同的险种,再结合合同限额及估计年度最高损失额减去分保费后的可能亏损额两个要素确定。2)事故超赔按低层、中层、高层分别考虑接受额低层每年都会发生损失,接受额一般为10-15万中层仅在有较大巨灾事故时才会承担责任,预计10-39年的时间才会发生一次。低层与中层同时接受,共计承保额度为15-25万间,一般为20万。两层各接收10万高层有严重巨灾发生时才会赔付预计40年以上才会发生一次只接受高层的承保额为30-35万三层都接受共计不超过35万3)损失中止超赔低层10万底层、高层均接受,最高30万3.临时分保依最大可能损失或某一地点的接受额确定承保额。4.规定最高接受限额为防止每一合同和每笔临时分保业务所承担的责任过大,还可规定以分保责任额的10%作为最高接受百分率。二、分入业务的承保1.对一般情况的考虑(1)业务来源国家或地区的一般政治、经济形势,尤其是通货膨胀及外汇管制情况(2)业务的一般趋势如业务的费率及佣金情况(3)提供分保建议的分出公司和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2.对具体分保建议的考虑(1)业务种类,分保形式、方法,承保地区及范围(2)分出公司的自留额与分保额间的关系(3)分保额与分保费的关系看合同保费收入能偿付几个最高承保责任的亏损•比例合同◎分保费过分小于分保额◎分保费过分大于分保额◎分保费与分保额大致相当•非比例分保合同◎分保责任限额大,分保费较少◎分保责任限额小,分保费较多◎分保责任限额较大,分保费也较多(4)分保条件1)比例分保合同审查分保佣金、盈余佣金、分保费准备金、赔款准备金、未满期保费和未决赔款的转移等2)非比例分保合同审查分保费、费率以及责任恢复的规定(5)对分入业务收益的估算▲如有分保安排,分出公司所提供的数据应以扣除分保以前的毛保费和赔款为基础▲要按所提供的业务同样条件编制▲毛保费、分保佣金、已付赔款、未决赔款、赔付率和盈亏率应按业务年度进行统计,并至少有5年的资料三、关于责任积累问题为防止可能的责任积累,可以安排转分保1.对于国际分入的临时分保业务和超赔分保业务,特别是高层的超赔业务责任大,保费少,可安排不同等级的成数转分保。2.对国际财险业务的责任积累,可安排巨灾超赔保障。•对每个危险单位的自留额一般确定为资本的3%•事故超赔分保的自留额一般不超过资本的7.5%四、分入业务手续对分保建议的审查和填制摘要表分保条、合同文本、附约的审核、签署和管理业务帐单的收审登录现金赔款的处理信用证到期续转及注销五、分入业务经营管理原则◎分入业务的地点以接近当地市场为宜◎了解市场及分出公司情况◎谨慎接受分入业务◎对经纪人进行认真审查◎认真审核每一笔赔款是否在承保范围之内◎应有清楚的统计与分析◎提足充分的准备金◎对分入业务应有超赔保障◎尽可能不接、少接转分业务六、分入业务的转分手续七、分入业务的统计分析◎基础统计是对每个合同和每笔业务的统计以及经营成果的计算项目:保费、手续费、赔款、经纪人手续费、准备金等◎综合统计是在基础统计基础上,按业务年度、业务种类和分保方式或其他要求,如按国际和地区将其汇总已全面反映各种业务的经营情况思考题1.确定自留额的因素有哪些?2.分保规划的目的性何在?怎样实现?3.办理临时分保的基本要素是什么?有哪些程序?4.合同分保及临时分保的安排有什么不同?5.为什么要进行保费及赔款的转移?6.确定承保额度时应明确什么准则?7.如何防止责任积累?8.分保条、分保合同、附约各有何作用?相互间关系如何?
本文标题:南开大学远程教育保险学之再保险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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