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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治水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以及总公司的规章制度,为建立良好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和秩序,为了防止矿山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有关制度,保证矿井安全有序地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井下探矿或开采都要认真制定相应的“探、放、堵、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尤其是靠近接触带大理岩时,必须先探水。二、矿山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水设备。培训探水设备操作人员。三、矿山每月(及雨季前)组织一次由矿领导牵头的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四、矿井必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本矿矿长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执行和检查。五、本矿技术科认真收集矿区水文地质资料并建立相应档案。六、本矿技术科要组织水文地质调查,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的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七、本矿应加强水文地质观测工作2大梨树煤矿雨季巡视制度1、严格雨季巡视和停产撤人制度。2、安排专人负责对井田范围内和周边的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以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库、湖泊、河流、涵闸、堤防工程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3、暴雨灾害期间,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4、要建立暴雨洪水可能引发淹井等事故灾害紧急情况下及时撤出井下人员的制度。5、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人,确保安全。3矿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制度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矿井防治水工作,为矿井水害防治水提供可靠依据,及时发现矿井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矿井水害因素,达到提前预防治理,避免矿井水害发生,维护我矿集体、职工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毕节大梨树煤矿。2、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内容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的相关要求。3、水害预测预报人员要首先熟知井田水文地质情况,并收集齐全水文地质资料和对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摸底。4、矿井水害预测预报由矿水文地质主管负责编制,经主管部长及总工程师审核签字后作为矿井防治水依据。5、矿井水害预测预报分为年预报、月预报及随时预报。6、每年初根据年采掘计划分析各采掘工程影响范围内存在的水害因素,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7、在采掘过程中,对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逐月进行补充修订。8、在采掘过程中发现险情,及时分析水害类型及危害程度,并发出水害通知单。对水患险情应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9、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4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及透水事故。10、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11、对预报中遗漏、错误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按相应安全事故等级进行处理。12、矿井水害预测预报资料建档保存。13、本制度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5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一、法人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3、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会议,确保矿井防治水所需的资金到位。4、积极引进矿井探放水所需的新设备,从资金上保证防治水工作的开展。二、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矿井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防治水工作负有主要责任。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文件精神,确保防治水工作落到实处。3、组织做好矿井水害防治工作隐患排查,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4、解决好防治水工作中的人力、物力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5、定期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对矿井水害6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对重大水害隐患的处理方案,确保全矿井的安全生产。三、总工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组织技术部门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好各项水文地质工作。3、组织编制项目部防治水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4、必须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补充勘探)工作,选用物探、钻探和水文地质试验等手段,查明构造发育情况及其导水性,主要含水层厚度、岩性、水质、水压、富水性以及隔水层岩性和厚度等。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或预计涌水量较大的采掘工作面,尤其是仅能依靠水泵排放涌水的工作面,应超前开展井下水文物探,进一步查明开采区的富水情况。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矿井防治水专项检查。6、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网,应对所有的影响安全生产的充水含水层布设水文观测孔。积极推广先进的水位自动观测技术,以获得准确丰富的水位资料。7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四、生产矿长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的防治水工作,杜绝分管范围内水害事故的发生。3、认真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进展情况。4、确保分管范围内人力、财力满足防治水工作的需要。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五、安全矿长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监督落实防治水工作岗位责任制8的落实。3、按上级规定认真组织好老窑水、裂隙水等水灾的排查,定期检查各有关部门防治水工作落实情况。4、督足防治工作所需的资金的落实情况,发现资金、设备、人力不到位有权提出直至问题解决。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六、机电矿长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2、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机电范围内防治水工作的落实。3、定期组织人员对放水、防水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4、积极组织分管范围内,水灾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分管范围内资金、设备、人力的到位。5、经常深入现场,协调解决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及时发现消除隐患,确保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七、生产技术科1、采掘工程设计时,从开拓布局、采区巷道布置上要有利于矿井防治水管理,尽量避免大量积水的产生,并确保排泄水系统安全、合理、可靠。92、采掘工作面设计中,必须有排泄水设计及矿井防治水措施。3、审查作业规程时,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完善可靠的放排水设施,并检查落实情况,具备完善的矿井防治水安全措施及水害避灾路线;负责落实矿井防治水工程中的井巷工程;负责组织审查探放水、疏放水设计并组织落实实施。4、负责组织落实分管范围内与矿井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5、井下采掘生产任务的安排,必须保证不会引起大的水患灾害。6、对有发生矿井水害危险的区域设计专门防治水工程或防水隔离煤柱。7、负责安排对临时水仓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8、负责安排对井下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每年雨季前必须清理一次。9、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的同时,负责检查矿井防治水工程质量,并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八、调度室1、加强水情、水害情况的调度,及时落实处理采掘工作面等地点的异常出水情况,并落实人员、设备等,加强采掘工作面等异常涌水排泄的调度协调。102、发生水灾事故时,立刻指挥现场人员安全撤离,并迅速指挥协调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救灾工作。3、每年雨季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并制定雨季防治水措施,编制排放水工程计划,组织抢险队伍,安排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九、探放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探放队长岗位责任制1)、探放队长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助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探水工岗位责任制1)、在探放队队长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为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11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1、水害预测预报人员首先熟知井田水文地质情况,收集齐全的水文地质资料,对周边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2、水害预测预报图表由技术部门水文地质员根据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制。3、水害预测预报应根据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各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并下发水文地质预测预报。4、在施工过程中,应对预测预报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在施工至含水层时应提前20米发出水文预测预报单,并报告调度室。5、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6、对水患险情应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7、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及透水事故。8、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12发水害通知单。9、水文工程师应做好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报送、档存等工作。10、预测预报要准确详细。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可靠资料,确保安全生产。13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程度评估办法》、《矿井防治水安全监察实施细则》、《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要求,制定本体系。第二条严格执行“有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防治水原则,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为目的,抓好技术指导监督和现场管理两大环节,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大本公司青龙矿井水害防治力度,落实责任,保证防治水工程的正常进行,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第三条由总工程师为领导,地测科和其它相关单位具体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的统一协调指挥工作。第二章基本任务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矿井防治水工作规程、规定、指令。第五条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观察、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14第七条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进行月度、季度、年度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制订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分责任定期落实。第八条根据矿井年度生产接续情况,安排各类补勘工程和防治水工程计划。第九条落实具体防治水工作任务的实施,监督检查各类防治水工程施工质量和工作进展情况。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条总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总责。第十一条总工程师是防治水技术管理责任体系的具体领导者,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修改和实施防治水总体规划,审批防治水施工措施。第十二条副总经理对分管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具体的防治水工程的组织和落实。第十三条安监处处长和主任工程师对全矿防治水工作负安全监督检查责任。第十四条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和分管副总经理做好防治水技术措施的
本文标题:水害方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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