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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6页委托加工协议书订立协议双方:甲方:深圳宾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深圳市宝龙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第一条总则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PCBA板卡,特订立本协议。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委托乙方生产甲方所需之全部PCBA板卡,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第二条本协议的应用范围1.在双方意见一致的前提下,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采购订单》信息。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照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3.对此基本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并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第三条委托采购订单1.在每次正式生产前,双方需签订具体的《采购订单》,其一般条款由协议规定,订购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板卡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付款方式、特殊要求等。2.委托《采购订单》从属于本协议,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并符合本协议的一般规定,特殊规定在订单中加以说明,经双方授权人确认签字并盖章后生效。3.委托《采购订单》经双方签字并盖章认可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采购订单》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委托《采购订单》为准;委托《采购订单》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根据本协议及交易习惯和相关法律确定。具体的委托《采购订单》不成立、无效或被撤销,不影响本协议之效力。4.如全部物料由甲方提供,甲方需提前3天向乙方下达委托加工单,乙方接到订购单签字认可后回复甲方。.第2页共6页5.如全部物料或部份物料由乙方代购,甲方需提前30天(如物料的采购周期超过30天,则以最长的物料采购周期+7天为准)向乙方下达委托采购订单,乙方接到订购单签字认可后回复甲方。如因甲方中途取消订单或减少订单而多余出来的物料,在乙方使用不到的情况下,甲方需支付多余物料货款,物料归甲方所有。6.对于乙方代购的专用物料(乙方的产品所使用不到或目前使用不到的物料),乙方应按最小包装数量购买。此物料所有权归甲方所有。7.交货期按委托加工订购单的规定执行。实际交货期应从甲方电子料到达乙方厂房并齐套后起。8.由于甲方物料或技术等问题造成出货延迟的,在甲方认可后可延迟出货,一旦问题解决后,乙方应优先安排此部分的生产。9.如上条款适用亊批量生产,如样板试产时,甲方尽可能给予乙方充足时间,一般交货期为料齐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且希望甲方每种新产品加工样板尽量不超过一次。第四条来料数量与质量1.甲方提供物料在齐套后通知乙方取料,乙方在36小时内安排在甲方公司收料。乙方在接收物料之时,应在甲方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对物料进行清点。A类物料如果清点有差异,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予以补足;对B、C类物料,乙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将清点差异用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由甲方予以补足。2.正常情况下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物料为全新物料,特殊情况下使用非全新物料应在物料交接单中予以说明(并按30元/人/小时(含税17%)增加费用)。乙方应保证甲方产品加工质量。如由甲方所提供物料引起的问题或设计等原因造成返工或多消耗工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同意后,甲方承担相关工时费用,乙方按人均产值30元/小时(含税17%)收取返工费。甲乙双方本着协商合作的处理原则,及时处理进料中的问题争议,避免影响双方的交货。3.A类物料不允许生产损坏(损耗率为0%),对于A类物料(甲方提供物料)损坏,如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坏的,甲方给于一一对换,如由乙方原因造成损耗的,由乙方按成本价赔偿。B类物料其允许的生产损耗率为0.5%,如为原材料(甲方提供物料)本身不良,甲方负责一一对换。C类物料损耗率为1%,如为原材料(甲方提供物料)本身不良,甲方负责一一对换。生产时如为甲方提供的物料,需按实际使用数+损耗量发放。若物料全部或部分由乙方代购,超出上述损耗率部分之损耗物料,由乙方负责对换。备注:A类物料指贵重物料如:PCB板,IC等。B类物料指较贵重物料如:变压器、三极管、钽电容等。.第3页共6页C类物料指低值的物料如:片阻、片容等。4.乙方提供盖有公章的领料人员名单和签名笔迹(乙方需提供盖有乙方公章的领料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甲方,甲方应仅发料给委托书上的人员,如果甲方擅自将物料发放给委托书人员以外的人员,造成后果由甲方承担。5.甲方若有到乙方提货的人员,也需提供委托书,否则乙方可以不予发货。6.所有属于甲方的成品、半成品或与产品相关的物品(如钢网、物料、包材等),在该产品停止在乙方加工合作关系后,甲方应及时取走。对于滞留在生产线上欠料的半成品,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一个月内给出处理意见,补齐物料或以缺料出货等方法处理。7.根据不同的产品,甲方会提供不同的检验标准做为产品检验的执行。第五条尾数处理1.物料齐套后20个工作日仍未交货的即为该订单的尾数。2.订单下达后25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该订单尾数的详细状况,包括欠料状况、PCB状况、可修复程度等,甲方应在3天内给予处理意见。(缺料出货、补料、PCB报废等)3.如属甲方要求补料的,甲方应在收到补料申请10天内补齐物料,否则乙方按缺料出货处理。4.乙方在收到甲方补料之日起7天内清掉尾数。5.甲方原因造成加工费延误的,乙方有权要求赔款。第六条物料费、加工费及付款1.对于每种板的加工,其费用根据双方协商确定,在订购单上具体体现加工单价及费用。2.通用物料费用:对于乙方提供的通用物料,按单价×(1+损耗率)×使用数量计算。费用和加工费一起结算。3.对于代购的专用物料(乙方的产品所使用不到或目前使用不到的物料),甲方需在下订单的同时支付物料货款,乙方按最小包装购买,未使用完的物料归甲方所有。4.付款方式为:代购的专用物料在甲方下订单的同时支付货款;加工费和通用物料费用,首批带款提货,后期付款方式详见《采购订单》,其付款周期最长不超30天。5.在无特殊情况下的延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款。第七条运输及包材1.原材料及产成品的运输:原材料若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上门取料,运输费由乙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加工之产成品,由甲方负责上门取货,运输费由甲方承担。.第4页共6页2.包装材料的提供: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如需乙方提供,则收取相应的材料费用。第八条技术支持1.甲方必须于生产前三天提供给乙方所加工产品的技术文件(BOM单、Gerber文件、PCB的丝印图、注意事项等),测试要求,检验标准、钢网、工装等相关文件夹具,如需要工装测试,甲方须协助乙方进行测试工装的安装。2.对于乙方在加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和工艺问题,甲方应及时响应,并尽快给予答复。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钢网、工装、治具等在甲方无法提供的前提下,由乙方负责加工订做,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第九条风险转移及责任承担1.甲方提供的物料,损毁、灭失的风险,自装载上乙方或乙方委托人指定的运输工具时转移;乙方提供的物料,损毁、灭失的风险,由乙方自担。2.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物料、技术文件、工具等,因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灭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乙方为甲方加工之成品,损毁、灭失的风险,自装载上甲方或甲方委托人指定的运输工具时转移,在此之前发生的损毁、灭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第十条权利声明及保密要求1.除特别声明外,甲方向乙方提供之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BOM单、Gerber文件、PCB的丝印图、注意事项等)的知识产权皆归甲方所有。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除为甲方加工外)、复制或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BOM单、Gerber文件、PCB的丝印图、注意事项等),并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限定上述技术资料的知悉范围。3.甲乙双方终止或解除加工合作关系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归还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板、模具等。第十一条违约条款1.乙方迟延履行,造成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或尚未造成甲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后果,但在甲方给予的宽限期内仍未能及时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合同标的额的5%(具体数额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付违约金以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5页共6页2.乙方提供的产生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重做、减少价款,并按合同标的额的5%(具体数额请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支付违约金以及承担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生或财产损害的,乙方还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3.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30%的违约金,并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对乙方员工侵犯甲方商业秘密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甲方应按《订单合同》的约定提供物料,因物料质量问题或迟延提供物料而引发的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5.甲方应在《订单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物料费和加工费,支付有困难的,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给予合理的宽限期,甲方在宽限期内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额的5%的违约金,并继续偿付应付款及其迟延期间的利息。6.其他有必要约定的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第十三条仲裁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应提请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第十四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前甲方应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协议,若未提前两个月书面通知,本协议自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但期限届满时尚有加工订单未完成的,本协议期限自动延续至该加工订单完成时截止。第十五条协议条款的变更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一份都可视为原件。除经双方书面同意,.第6页共6页任何一方无权修改本合同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深圳宾大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留学生创业大厦18楼01室电话:86-0755-86329586传真:86-0755-86329076负责人:签字日期:乙方:深圳市宝龙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同富裕工业城7号楼4楼电话:86-755-26552688传真:86-755-26734577负责人:签字日期:
本文标题:智慧电装加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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