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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金昌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制度一、受理及处理事项1、因对窗口行政服务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满引起的投诉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处负责接待受理并及时处理。2、因窗口行政服务工作人员没有执行廉政自律的有关规定和办事效率低下等引起的投诉事项,由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处负责接待受理并及时处理。二、投诉范围中心服务对象到窗口办理事项时,对窗口单位及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均可投诉:1、违反“八公开”承诺;2、违反各类事项审批办法(即“五制”办理制度);3、对所处理事项持有异议;4、有吃、拿、卡、要和其它不廉洁行为;5、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三、投诉方法投诉方法可采用口头、电话或书面等形式,但涉及重大事项的投诉,应采用实名书面形式,中心投诉处对投诉者的身份、姓名予以保密。接诉人员要做好投诉内容的登记。四、投诉受理2中心投诉处工作人员在受理投诉时,对投诉者应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和书面投诉的接收、登记,分析投诉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五、投诉受理时限中心投诉处所受理的口头投诉,应马上进行协调,尽可能当场做出答复;一般书面投诉,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较为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事项的投诉,中心投诉处要向市纪检监察部门及时反映,并积极配合协调处理,在7-10个工作日给予答复。六、投诉电话市行政服务中心投诉处8325575
本文标题:投诉受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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