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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①申请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监察的制度。需提交的材料目录:1、《杭州市道路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2、《浙江省汽车客运站(场)登记表》;3、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运输站(场)证明;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4、设施设备证明(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站级划分和建设要求》);5、各项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字号)预核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材料不符合要求符合受理条件退回办理岗位:市运管局办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客运处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即时或2个工作日与申请人交互:是工作职责:1、告知退回理由;2、退回申请材料;3、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并出具《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办理岗位:市运管局办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客运处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即时或2个工作日与申请人交互:是工作职责:1、告知不予受理原因;2、退回申请材料;3、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请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②受理办理岗位:市运管局办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客运处工作人员办理时限:即日或2个工作日与申请人交互:是是否可退回:是是否监督:是监督部门: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监察室监督电话:85463233、85463217监督内容:1、是否按时办理;2、是否按规定办理。工作职责:1、审查申请者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定的形式;2、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3、由申请人在《受理通知书》上签字确认。③审核办理岗位:市运管局办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客运处工作人员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与申请人交互:是是否可退回:是是否监督:是监督部门: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监察室监督电话:85463233、85463217监督内容:1、是否按时办理;2、是否按规定办理。工作职责:1、审查材料;2、与申请人确定现场审查时间(需要延期的,提出延期意见);3、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对该许可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报处长复核。④复核办理岗位:市运管局货运处和客运处处长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与申请人交互:是是否可退回:是是否监督:是监督部门: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监察室监督电话:85463233、85463217监督内容:1、是否按时办理;2、是否按规定办理。工作职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复核,并签署审核意见。⑤审定办理岗位:市运管局分管副局长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与申请人交互:否是否可退回:是是否监督:是监督部门: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监察室监督电话:85463233、85463217监督内容:1、是否按时办理;2、是否按规定办理。工作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最终做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意见。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七条,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一条。3、《道路货物运输及货运站管理规定》第七条;⑥制作决定书办理岗位:市运管局办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客运处工作人员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与申请人交互:否是否可退回:否是否监督:是监督部门: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监察室监督电话:85463233、85463217监督内容:是否按时办理工作职责:1、根据审批意见,办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客运处工作人员打印《(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回证》,加盖公章;2、通知申请人领取资料。⑦送达办理岗位:市运管局办证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和客运处工作人员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与申请人交互:是是否可退回:否是否监督:是监督部门: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政策法规处、监察室监督电话:85463233、85463217监督内容:是否按时办理工作职责:1、根据《受理单》,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反馈材料;2、申请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字确认;⑧结案归档办理岗位:市运管局货运处工作人员和客运处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按档案管理规定整理归档。
本文标题: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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