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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请各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并于8月15日前将委托书填好盖上公章后交局后勤服务中心,联系电话84857781。成都市教育局文件成教安〔2011〕28号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各区(市)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我市自推行校方责任保险以来,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了各类校园安全事故责任风险,为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现将2011—2012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工作通知如下。一、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安排(一)各单位于2011年8月15日前完成《委托书》(附件一)、《区(市)县投保学校(幼儿园)清单》(附件二)填写工作,四川嘉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泰公司)将上门收取。(二)嘉泰公司于8月25日前为各单位办理校方责任保险暂保,保险期限自9月1日至年11月30日。(三)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完成《委托确认书》(附件三)及《学生(幼儿)花名册》(附件四)填写工作,嘉泰公司将上门收取。(四)嘉泰公司于10月31日前向各单位送达校方责任保险交费通知书。(五)嘉泰公司于12月30日前办理校方责任保险正式保险单并送达至各单位,保险期限自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二、校方责任保险投保要求(一)各单位辖区内所有学校(包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包括民办幼儿园)均须投保。(二)各单位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校方责任保险费支付工作。(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确保按时完成校方责任保险投保相关工作。联系人:李海鹰联系电话:68000011-66613008114626江涛联系电话:68000011-77713709075206特此通知。附件:1.委托书2.区(市)县投保学校(幼儿园)清单3.委托确认书4.学生(幼儿)花名册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抄送:省教育厅,市纪委第七纪工委,市金融办。成都市教育局办公室2011年7月7日印发(共印8份)主题词:教育投保校方责任保险通知信息公开类别:主动公开附件1委托书兹委托四川嘉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我区(市)县的风险管理顾问(保险经纪人),代表我方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协助办理保险索赔等事宜。具体投保内容如下:1、投保险种:1)校方责任保险2)校方责任保险附加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责任保险□(选择请打√)2、学校(幼儿园)数:所3、保险期限:自2011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12年8月31日二十四时止4、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委托。委托人(签章):年月日附件2区(市)县投保学校(幼儿园)清单序号学校(幼儿园)名称附件3委托确认书兹委托四川嘉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我校(园)的风险管理顾问(保险经纪人),代表我方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校方责任保险,协助办理保险索赔等事宜。具体投保内容如下:1、投保险种:1)校方责任保险2)校方责任保险附加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责任保险□(选择请打√)2、投保学校(幼儿园):组织机构代码:3、学校(幼儿园)地址:4、在册学生(幼儿)人数:5、赔偿限额及免赔额:1)校方责任保险:每注册学生(幼儿)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45万元每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RMB900万元每注册学生(幼儿)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RMB2000元财产损失免赔额:每注册学生(幼儿)每次事故绝对免赔RMB100元2)校方责任保险附加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责任保险每人每次赔偿限额20万元其中精神损害每人每次赔偿限额3万元学校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元学校年累计赔偿限额200万元6、保险期限:自2011年9月1日零时起至2012年8月31日二十四时止7、保险费计算公式:1)校方责任保险:在册学生(幼儿)人数×5元保险费:人民币(大写)¥2)校方责任保险附加学校体育设施向市民开放责任保险(根据本校人数选择相应档次打√,有多个校区的按校区分别选择相应档次)学校在册学生人数保险费(元/年)500人以下1800500—1000人23001000—2000人28002000人以上3200保险费(多个校区的为各校区对应档次相加):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3)保险费合计:人民币(大写)¥8、联系人:联系电话:特此委托。委托人(签章):年月日附件4学生(幼儿)花名册序号班级姓名
本文标题: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X年度校方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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