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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基础知识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12风险的出现保险产生的前提是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23可保风险的特性一、风险不是投机性的;二、风险必须具有不确定性;三、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四、风险必须是意外的;五、风险可能导致较大损失;六、在保险合同期限内预期的损失是可计算的。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34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4共同海损: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而抛弃船上货物,其损失由全体受益方来分摊。5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5保险的起源1、中国古代:积谷防饥长江商船2、世界—古埃及:互助基金组织6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6现代保险的产生1、财产险:劳合社(英)2、人寿险:友爱社(英)7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7保险定义: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的一种财务安排。8保险定义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89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9人身保险的种类健康保险生死合险定期终身死亡保险生存保险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年金保险人身保险10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10保险费的计算方式1、自然保险费:随着年龄增加而递增交费金额的保险费2、均衡保险费自交费开始到结束,完全相同金额的保险费11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11保险费的计算基础1、预定死亡率2、预定利率3、预定费用率12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12保险费构成要素附加保险费(为维持管理保险制度的费用)纯保险费(成为将来保险金的财源部分)保险费(投保人缴入的钱)生存保险费(成为支付满期保险金的财源部分)死亡保险费(成为支付死亡保险金的财源部分)13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13现金价值:指带有储蓄性的人身保险所具有的价值。14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14保险基本原理1、相互扶助的观念2、公平的危险分担3、收支相等的原则15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15保险合同:定义: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特征:1、特殊的有偿合同2、附合合同3、射幸合同4、最大诚信合同16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16保险合同订立原则一、一般原则1、公平互利原则2、协商一致原则3、自愿订立原则二、保险利益原则三、最大诚信原则17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17人身保险合同定义:是指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特征:1、保险金额的确定不以保险标的的价值为依据。2、保险金的给付属于约定给付。3、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4、保险期间具有长期性。18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18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19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19第九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20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20第十一条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当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对保险标的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21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21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保险合同的条款内容,并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22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22第十七条保险合同中规定有关于保险人责任免除条款的,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未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23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31第三十条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收益人的解释。24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23第五十二条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扶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25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24第七十八条保险公司成立后应当按照其注册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二十提取保证金,存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除保险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不得动用。26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25第八十四条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解散。保险公司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27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26第八十七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28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27第九十三条......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效的人寿保险单的全部净值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9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28第一百零六条商业保险的主要险种的基本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制订。保险公司拟订的其他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29第一百二十二条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31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30第一百二十四条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经营人寿保险代理业务的保险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两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32培训中心教案保险基础知识31第一百三十二条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或者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保险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非法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保险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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