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理论/案例 > 山西教师招聘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之“教育法律法规”精选试题(十四)
最全汇总山西教师招聘真题山西中公教师考试网祝您备考成功!点击查看山西教师资格真题山西教师招聘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之“教育法律法规”精选试题(十四)通过山西教师招聘网可以了解到2016年山西教师招聘最新考试动态,一般山西教师招聘有笔试和面试两个重要环节,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面试以试讲、说课等形式考察,山西教师考试网整理了山西教师招聘真题供考生备考学习。1、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年龄是()。A.14周岁B.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C.16周岁以上不满17周岁D.18周岁以下2、我国的《义务教育法》于()颁布。A.1985年B.1986年C.1993年D.1999年3、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规定,下列关于我国教育发展战略目标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到2020年,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最全汇总山西教师招聘真题山西中公教师考试网祝您备考成功!点击查看山西教师资格真题B.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基本普及学前教育C.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惠普性.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D.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4、《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或其他未成年人集体活动的室内吸烟”,这是为了保护学生的()。A.人身自由权B.身心健康权C.人格尊严权D.隐私权5、我国现行法律对教师职业的规定认为,教师职业是一种()。A.私人职业B.从属职业C.专门职业D.附加职业6、下列选项说法错误的是()。A.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B.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最全汇总山西教师招聘真题山西中公教师考试网祝您备考成功!点击查看山西教师资格真题C.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D.学校可以根据需要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其他不适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的人担任工作人员材料分析题1、根据相关新闻报道,2011年9月9日下午,湖南省邵阳县唐田市镇一渡口发生沉船事故。经核实,事故船只主要搭载的是放假回家过中秋节的学生。该起事故共有12人遇难,其中包括6名学生。请运用相关教育理论及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对这一事件进行评析。2、某市路南区某小学教师崔某在学校放学后,义务为其班级学生张某补习数学。该生属于习惯性不听讲,不守纪律的学生。经多次提醒劝告不听,并顶撞教师,情急之下,崔老师用手掐了该生的左脸。事后,该生的父亲大闹学校,并带来当地“焦点透视”节目组的记者进行采访、曝光,大肆渲染。路南区教育局迫于媒体的压力,局长当即拍板:对该教师马上解聘,并赔偿学生损失费3000元,要求该学校有关领导作出严肃的检查,并通报全市各级学校就此事展开讨论,自查反省,引以为戒。问题:结合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该案例。参考答案1.【答案】B2.【答案】B3.【答案】A4.【答案】B5.【答案】C6.【答案】D最全汇总山西教师招聘真题山西中公教师考试网祝您备考成功!点击查看山西教师资格真题材料分析题1.【参考答案】湖南邵阳的“沉船”事件、各地陆续发生的校车车祸事件等越来越多的学生安全事故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1)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这说明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安全和身心健康,不仅仅是家长和学校的义务,社会各界都有责任为维护青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作出贡献。(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学校、幼儿园安排未成年人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材料中,该学校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以避免该事件的发生。(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材料中,该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责任调查小组,对相关人员给予处分。综上,各地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国家、社会、家庭、学校都应努力做好青少年学生的安全防护工作,为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2.【参考答案】案例中的教师义务为学生补课,但是因为学生不听话,掐了该生的左脸,其后其父大闹学校,导致该教师被开除。首先,教师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不应该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其次,学生父亲的行为过激,作为教师有教育学生的权利,家校应该形成合力。再次,教育局开除该教师的行为欠妥当,虽然教师有错误,但应以批评教育为主。此外,我国《教师法》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师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全汇总山西教师招聘真题山西中公教师考试网祝您备考成功!点击查看山西教师资格真题更多内容,一起来看看山西特岗教师真题是如何设置的!中公教育山西特岗招聘与辅导专家提醒您,备考有计划,才能在山西招教考试大战中拔得头筹!
本文标题:山西教师招聘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之“教育法律法规”精选试题(十四)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3811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