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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构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研究姓名:赵鑫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金融学指导教师:唐以今20090501构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研究作者:赵鑫学位授予单位:天津财经大学相似文献(10条)1.会议论文刘达存款保险制度及其有效性研究——基于A-G模型的分析2006本文扩展Allen-Gale模型,指出存款保险制度有助于防范银行挤兑和维护金融稳定.通过总结暂停兑现、最后贷款人制度、存款保险等政策工具对于防范银行挤兑的特点与不足,认为存款保险制度优于暂停兑现,和最后贷款人制度互为补充.特别指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必须充分考虑该制度对市场机制的干扰,注重实施范围、费率制定和偿付额度设计等的优化组合,从而最大程度的发挥存款保险制度的保障作用,并使成本最小化.2.学位论文刘明学关于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思考:理论与实践2006鉴于金融体系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世界各国都建立了金融安全网以维持金融体系的稳定性,而金融安全网的其中一个要素就是存款保险制度。从我国所处的金融环境来看,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金融体系的市场化取向不断加强,各种不确定性也逐渐增多,因此关于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讨论也越来越热烈。但是存款保险制度并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而是一把“双刃剑”。如果不能在设计存款保险制度时对其隐含的风险有清醒的认识,并在理论上探索出一种有效规避这些风险的制度改进方案,同时结合具体国情设计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那么仓促地引入存款保险制度反而有可能加剧金融体系的不稳定性。因此,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之前,我们应该在理论上对为何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存款保险制度的缺陷是什么以及如何规避这些风险进行深入分析,同时还需要对世界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在建立和发展存款保险制度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对我国应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存款保险制度进行思考。这些问题都对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大有裨益。以上正是我想在这篇论文中做的一些尝试与探讨,同时也是本文的意义所在。本文采用了从理论到实践,同时在实践当中结合理论的研究方法。首先在理论上对有关存款保险的国内外研究文献进行了梳理和总结,以掌握存款保险制度的研究前沿;之后分析了存款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并对存款保险制度的产生及其积极作用进行了阐述。在对存款保险理论进行研究的同时,笔者对存款保险制度在世界各国发展的大致脉络亦作了全面调查并就世界各国存款保险制度的特点进行了对比研究。这是因为世界各国存款保险制度实践所表现出来的共同缺陷昭示了理论研究的方向,同时关于世界各国存款保险实践的研究无疑对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方案具有积极的借鉴与指导意义。金融机构的内在脆弱性决定了金融风险的客观存在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保护中小储户的利益和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然而存款保险制度又是一把“双刃剑”,它在消除银行挤兑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固有缺陷。现行存款保险制度的弊端在于市场纪律缺失,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以及委托代理问题。其中,最主要的缺陷是道德风险。因而,克服了道德风险,其他缺陷也就迎刃而解了。存款保险制度产生道德风险的根源在于设计者对市场纪律、银行挤兑和道德风险三者之间的关系没有清晰的理解。诚然市场纪律的行使存在导致银行挤兑的可能性,但是完全消除银行挤兑则使市场纪律缺失,继而道德风险随即产生。这就是目前世界各国存款保险制度陷入的“两难”窘境。从某种意义上说,银行挤兑与市场纪律同生共存,而道德风险则与市场纪律相生相克。实际上现行存款保险制度在道德风险与市场纪律之间折衷的实践也印证了这一点。这就启发我们探讨是否存在某种保留一定程度银行挤兑以恢复市场纪律进而实现既消除道德风险又防止系统性风险双重目标的制度改进方案。通过对银行挤兑产生的微观机理,以及市场纪律与银行挤兑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笔者得出了消除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的制度改进方案必须从恢复市场纪律这一行为约束着眼的结论。进而,笔者创造性地提出了如下制度改进设计:即在现有各期限存款的基础上增设一种利率全国统一的保险存款;保险存款利率低于活期存款利率和定期存款提前取款罚息率;存款保险机构只对整个银行存款总额一定比例限额之内(比如90%)的存款准予登记保险(遵循先到先保原则),并予以全额赔付,而该比例限额之外的存款则不予登记保险。在这样的制度设计下,绝大部分存款者在对银行失去信心时可以通过将非保险存款进行登记保险而获得全额保护。这种将银行挤兑账面化处理的改进设计消除了银行挤兑可能立即导致银行破产的巨大破坏作用,同时也使其传染效应不至于带来系统性风险。此外,由于仍有极少部分存款者不能获得登记保险的权利,一旦他们对存款安全性产生怀疑,必将挤兑提款。再者,因为后续新增存款也不能享有登记保险的权利,所以新增存款必然大幅度减少,甚至可能降至为零的水平。这样问题银行长期投资高风险的资金来源就会被切断,市场纪律的约束作用也因此得以恢复。市场纪律的恢复并辅之以审慎监管制度,从而彻底消除了存款保险制度的道德风险缺陷。在如何克服存款保险制度道德风险缺陷的理论问题得以解决之后,再来探讨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实践问题,也就顺理成章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金融业的竞争日益激烈,经营风险与日俱增,中小金融机构问题迭现。面对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的外部冲击,为了创建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我国引入存款保险制度迫在眉睫。笔者对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论证始于对我国隐性存款保险现象的分析。通过对隐性存款保险的种种弊端的剖析,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在防范金融风险、保护中小存款者利益、建立金融市场退出机制、促进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增强我国商业银行国际竞争力等方面的必要性也就不言自明了。存款保险制度在为金融机构的经营提供一种安全环境的同时,也为金融机构的竞争提供了一种公平的机制,更为“入世”后中资金融机构提供了一种良好的业务发展平台。在制度改进设计部分,笔者结合中国金融环境的实际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提出了整体构想和具体设计。与世界各国现行存款保险制度不同的是,改进的制度设计最显著的特点在于:i)增设一种利率全国统一且较之活期存款利率和定期存款提前取款罚息率更低的保险存款;ii)在整个银行可保存款总额的一定限额比例(例如90%)内,非保险存款可通过登记保险转换为保险存款(遵循先到先保原则),超过此比例限额则不予登记保险,但保险存款可自由转换为非保险存款,银行破产时只对保险存款全额赔付本息;iii)在破产赔付的情况下,非保险存款期按高于活期利率或罚息率的标准计息(这样即使活期存款者针对存款安全事件的理性反应也是登记保险而非提前取款),保险存款期按保险存款利率计息,两者相加计算赔付本息;在到期取款的情况下,非保险存款期按各自的非保险存款利率计息,保险存款期按保险存款利率计息,两者相加计算取款本息。存款保险制度并非是一种独立的金融制度,相反它是整个金融安全网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金融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中央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制度和存款保险制度是构成金融安全网的三大基本要素。存款保险制度的引入要取得好的效果需要特别注意其赖以生存的运行环境,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必然要求审慎监管制度和最后贷款人制度的配套改革与完善予以配合。因此,在文章最后笔者还结合我国实际对存款保险制度与中国银监会监管制度、存款保险制度与央行最后贷款人制度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这两项制度的配套改革措施。3.期刊论文张祖刚存款保险制度有效性的经济学分析-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2)存款保险制度是金融监管中最具代表性的银行监管政策工具之一,它通过保证支付不低于存款人的预期收益从而达到阻止银行挤兑的出现、维护银行信用和稳定金融秩序的目的.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存款保险制度是否以及如何达到这个目的及其有效性.4.学位论文张正平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构建研究2006近20年来,由于金融危机尤其是银行危机频繁爆发,建立一个设计合理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成为大多数国家的选择。我国经济正处在转轨过程中,金融市场化改革使银行挤兑和倒闭成为现实,因此,构建一个适合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的金融安全、经济转轨的平稳进行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正是本文的目的。本研究的主要结论有:第一,提出并论证了我国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本质是从全额赔付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向显性的有限存款保险制度的转变(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化”)。我们发现,许多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在引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前事实上大多都存在着隐性的存款保险制度(我国是实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典型),这成为它们引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要制度背景。第二,揭示了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化的内在机制。通过比较两种存款保险制度在保护中小存款人利益、防止银行挤兑的发生、对金融监管的影响等方面的差异,发现一般情况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优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进一步的理论分析发现,要体现出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比较优势”,必须设法降低政府对银行兜底的水平、提高银行的特许权价值、降低TBTF效应。对我国的分析表明,随着银行业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实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成本越来越高,引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潜在收益则不断上升,这正是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化的内在动力。第三,借鉴了若干国家实施类似转变的国际经验。日、韩等国从全额担保向显性有限存款保险制度的转变与隐性存款保险制度的显性化具有类似性,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从这种转变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包括:应采取适当的转变方式,逐步降低保护水平;关注转变过程中存款人的反应,并赋予新的显性存款保险体系足够的融资能力;务必要权衡取消全额担保的时机是否成熟、选择适当的取消时间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第四,考察了我国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化的外部环境,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次的分析发现我国已经具备引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条件。对我国银行业的实证研究表明,在隐性保险下银行存款人的市场约束几乎不存在,进一步论证了我国引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第五,初步设计了我国未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架构,包括政策目标、基本职能、保险范围、保险定价等,这个架构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实际情况并最大限度的克服各种激励问题。本研究的主要创新点有:第一,揭示了我国构建存款保险制度的本质是从全额赔付的隐性存款保险制度向有限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转变,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构建研究的重点集中于如何实现二者的平稳过渡,这种研究视角区别于既有的文献;第二,总结了实施类似转变的国际经验,揭示了隐性存款保险制度显性化的内在机制,并运用制度变迁理论解释了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变迁,具有一定的创新性;第三,建立一个制度环境分析框架来考察我国引入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外部条件,并运用计量工具对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约束力进行检验,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5.期刊论文方大楹.李弢中国特色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思路-西南金融2010(5)本文通过介绍存款保险制度的定义和功能,结合我国有必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结论,并借鉴美德两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经验,提出了建立由法定强制性存款保险体系与非官方自愿存款保险体系构成的中国特色存款保险制度的发展思路.6.学位论文邓迟建立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构想2004存款保险制度一般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维护金融秩序的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时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在经济稳定和银行体系稳定的状况下,一个设计良好的存款保险体系有助于保护中小存款人的利益,提高公众对银行系统的信心;在处理少数银行倒闭事件中,可以发挥重大作用,安全网的功能可以得到有效发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特别是银行业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大量外资银行、民营银行不断建立,原有的“四大国有银行”的格局被打破。如何建立一套切实可行而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存款保险制度以保证我国银行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就成为当务之急。本文的第一部分介绍了世界各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类型,重点介绍了美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全国统一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从1933年建立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算起,其存款保险制度经历了60多年的历史,并经过20世纪80年代以
本文标题:构建我国存款保险制度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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