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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1.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充分体现企业整体管理素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应变能力竞争能力,确保企业管理体制在现代市场发展中的有效运行和不断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2本办法依据《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项目施工、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的单位、部门、均适用本《规定》。1.3在此之前所有与本《规定》有违的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此后如有新的规定以行文为准。第二章企业的体制、领导机构2.1本公司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公司---项目部---分公司---构件厂----施工班组三级管理;财务管理实行二级核算二级管理模式。2.1.1公司统一下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劳务、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指挥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均衡生产、经营,在经济上进行各项经济、指标的总体核算。2.1.2项目经理部(厂、分公司、站)中心任务是参与工程竟标投标承揽任务,组织劳务组合,生产配置,合理使用资金、材料,保证优质高效的目标实现,在经济上实行单工号核算,财务采取公司+项目部(分公司、厂)二级核算二级管理。2.1.3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终身责任人,且对工程项目施工拥有决策权和行使全面指挥权,对项目盈亏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负全部责任。2.2公司建立党支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培训管理人才,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监督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上级下达和企业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确保经理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中心地位。2.3公司在各级党政机关的统一领导下,实行经理负责制。2.3.1经理有决策企业经营、管理等项工作的权利。2.3.2经理是企业唯一的法人代表。2.3.3凡公司经理或经理会议研究的决议,在全公司范围内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不同意见可通过不同形式提出,对于阳奉阴违、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拒不执行者,视其情节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2.4公司在实行经理负责制的基础上,下设办公室、经营管理部、财务部、生产技术部、质量管理部、安全管理部、工程造价部、设备管理站,等办公机构,各部门配正、副部长(主任、站长)各一人,工作人员若干人。2.5.1基层单位设:项目经理部若干个,预制构件厂二个、驻外地分公司两个,装饰分公司一个。2.5.2项目经理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部管理班子设5—8人,其中项目经理、副经理、财务会计各一名,专职抓质量、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各一名,人员由项目经理提名,必须报公司批准。2.5.3施工班组可按幢号、工种划分,设正、副职班组长各一人(不脱产),其中设专职抓质量、安全工作者一人,班组长的人选由项目部(厂、分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定。2.6公司建立团支部、项目部建立团小组,团支部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作好团员和广大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永葆活力,发扬永不满足、永不懈怠、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精神,为实现党的最终目的和新时期任务而拼搏进取,当好党的助手,不断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2.7.1总经理的工作与要求:2.7.1.1规划目标,确定计划,制定案略。2.7.1.2设计组织,选贤任能,协调关系。2.7.1.3制定规范,严明奖惩,严格考绩。2.7.1.4必须以身作则,模范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发扬民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牢固树立与企业经济发展兴衰与共、甘苦与共的无私奉献精神。2.7.1.5同广大职工协手并肩,团结共奋,不断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2.8副经理的工作要求:2.8.1正确贯彻和执行总经理在企业的一切决策、决议。2.8.2积极协助总经理制订规划、落实目标,卓越完成总经理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2.8.3收集情况、反馈信息,努力搞好各类协调工作。2.8.4模范执行企业的各项决议,规章制度。2.8.5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团结广大干部、职工为企业的振兴和发展努力奋斗。2.9办公室工作要求:2.9.1严格执行公司领导的决议2.9.2准确及时做好文件的收发与经理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2.9.3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各有关部门项目部、(厂)的工作情况。2.9.4随时了解掌握各部门、单位(项目部、厂)的工作动态,准确无误地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2.9.5认真做好不同岗位、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与沟通,准确及时的把领导交办的工作布置下去。2.9.6认真做好各类会议的筹备,记录工作。2.9.7保存好公司的一切应存资料。2.9.8努力做好行管人员的考勤及其它后勤服务工作。第三章财务管理3.1在公司经理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财务管理、监督工作,正确处理好财务与各方面的经济业务关系。3.1.1严格执行《会计法》、《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3.1.2进一步加强完善和执行企业“财务资金统管不统用”,材料统管不统购的管理制度。3.1.3积极帮助各单位(即:项目部、分公司、构件厂)相互之间的关系协调,沟通与经济业务往来。3.1.4认真做好企业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协作。3.2财务的人员配置与管理:3.2.1建立健全企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措施、加强公司财务会计的人员配置、明确职责、权限。3.2.2公司财务部设主管会计、出纳会计、内部银行、会计各一人。3.2.3(项目部、分公司、构件厂、设备管理站)必须配一名具有一定财务知识的财会人员任职。3.2.4公司在银行开设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企业内部一切经济活动,都必须通过该帐户进行存入和付出。3.2.5引入银行机制,在经营范围内建立内部银行,各单位(即项目部、厂、分公司、站)必须在企业内部银行开设帐户。3.2.6严格履行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付款方式,及时进行摧办工程进度款和竣工结算。3.2.7严格执行公司所签订的内部合同的有关条款,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确保生产经营需要。3.2.8认真做好企业财务两级核算和两级管理工作,并经常对基层会计人员进行业务辅导,通过组织或参加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理论水平。第四章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4.1项目经理的责、权、利。4.1.1项目经理的职责。4.1.2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及企业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护企业职工的利益,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全面完成。4.1.3对项目合同范围内的施工内容,内外发包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场容等进行监督管理、考核验收全面负责。4.1.4组织编制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工程进度计划和技术方案,制订安全生产和保证质量措施并组织实施。4.1.5科学组织和管理进入项目工地的人、财、物资源,协调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做好人力、物力和机械设备的调配与供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履行与公司经理签订的承包合同,提高经济效益,圆满完成任务。4.1.6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各类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与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经济往来,定期向经理汇报工作。4.1.7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推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集体、个人四者之间的利益关系。4.2施工项目经理的权限4.2.1在企业法人授权的前提下有权以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洽谈业务,签署洽商有关项目业务性文件。4.2.2对工程项目有经营决策和生产指挥权,对凡进入现场的人、财、物有统一调配使用权。4.2.3在与有关部门协商的基础上,有聘任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选择劳务输入单位的权力。4.2.4有内部承包方式的选择和工人工资、资金分配权、以及按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工地职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和奖惩权。4.2.5对公司领导班子和有关部门违反合同行为的乱摊派、乱收费等有权拒绝接受,并对对方违反经济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有索赔要求权。第五章工程造价管理5.1实事求是,科学、准确、及时的编制投标预算书,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报价依据。5.2严格执行标准,深入一线,及时正确的核实工程变更、记录、签证资料,客观公正地做好工程决算。5.3配合经营管理部做好施工图纸绘审、合同会签工作。5.4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工程预、决算书、经常了解掌握市场材料价格,做好经济核算工作。5.5为企业完善管理机制、采用先进的施工方法,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献计献策。5.6格守职业道德,严守企业机密,对玩忽职守,泄露企业机密根据情节予以处罚或开除。5.7要求各项目部必须实事求是提供工程变更资料,对于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漏报项目所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者由当事人或项目部负责。5.8凡由公司负责编制的工程予、决算书,统一由造价部审核并加盖个人予算印章和公司印章。5.9在经公司领导研究同意的情况下,造价部可对外承揽业务,但应收取一定的服务费。5.9.1外揽业务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内的项目,公司按总造价的3‰收取服务费。5.9.2工程造价在100—300万元的项目,公司按总造价的2‰收取服务费。5.9.3工程价在300万元以上者,公司按总造价的1.5‰收取服务费。5.10造价部收取服务费用60%作为公司管理费上交财务,剩余的40%做为造价部加班、误餐办公等费用。第六章工程质量管理规定6.1公司质量管理部专职检查人员,应严格按照公司要求、遵照监督、协调、服务的方针,负责公司在建工程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现行规范和“强制制性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各单位都要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如有违规者公司严肃查处。6.2公司质量检查人员,要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提高和道德修养,熟练掌握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覆行自己的职责,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6.3质量检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6.3.1.1质量检查人员职责6.3.1.2负责工程项目中重要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的验收。6.3.1.3负责项目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的初审。6.3.1.4负责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6.3.1.5负责对“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的监控情况进行抽查。6.3.1.6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6.3.1.7负责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6.3.1.8负责建设、监理单位通知例会、接触等形式进行沟通,获取顾客满意度信息,以便持续改进。6.3.1.9负责工程重要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6.3.1.10负责与重大不合格的评审和处置,并跟踪验证。6.3.2质量检查人员的权限6.3.2.1公司质量检查人员代表经理对工程项目行施质量管理工作,有权对不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拒绝验收。并责令项目部以退货、报废、返工、返修等形式进行处置。必要时下发整改通知。6.3.2.2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存在隐患,向检查员提出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有权停止签发该项目部的工资单.并上报公司,进行处罚.6.4公司每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全面检查,奖优罚劣,具体按文件通知执行。6.5工程质量奖罚规定6.5.1国优工程“鲁班奖”:凡工程总造价在300万元之内的,按总造价的4%奖励项目部,超出部分按0.5%奖励.6.5.2在获省主体优质结构的基础上获得“中州杯”奖工程的,凡工程总造价在300万元以下的按总造价的2%奖励项目部,超出部分按0.5%奖励。6.5.3获省优良工程的,工程总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按总造价的1%奖励项目部,超出部分按0.2%奖励。6.5.4在获市级“结构样板”工程的基础上获“沙澧杯”工程奖的,工程总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按总造价的0.1%奖励项目部,超出部分按0.2%奖励.6.5.5在获市级“结构样板”工程的基础上获“市优质工程”的,按工程总造价的0.5%奖励该项目部,超出部分按0.2%奖励。6.5.6竣工工程不能被评为市级优良工程的,工程总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罚总造价的0.5%,超出部分按0.2%处罚。评不上用户满意工程的罚项目部10000元,并修至满意。6.5.7凡因项目部管理不到位,出现质量事故,后果严重的,且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罚项目部10000-50000元,视挽回影响的程度定具体罚额。6.6安全奖罚规定。6.6.
本文标题:建设工程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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