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金融资料 > 第六讲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与资本市场完善
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与资本市场完善第六讲信用是以偿还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的特殊形式。如赊销商品、贷出货币,买方和借方要按约定日期偿还货款并支付利息。信用与商品买卖不同,商品买卖是商品价值与货币价值双向等量转让运动,信用是定期的单方面转让有价值物,到期再偿还。信用的概念1.商业信用:是以赊帐方式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买卖双方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以这种方式买卖商品,在商品转手时,买方不立即支付现金,而是承诺在一定时期后再支付。2.银行信用:银行信用是银行或货币资本所有者向职能资本家提供贷款而形成的借贷关系。信用的种类(1)银行信用的特点银行能把社会上各种闲置资金集中起来,形成巨额银行资本,因此,银行信用不受个别资本的数量和周转的限制。银行信用的对象不是商品资本,而是货币资本。银行信用的债务人是职能资本即工商及农业企业,债权人是银行。(2)银行及银行业务银行是专门经营货币资本的企业,是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信用中介。银行的业务分为两个方面: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3.国家信用:是指国家直接向公众进行的借贷活动。它通常以发行国债的形式来实现。4.消费信用:是工商、企业、银行或其他信用机构向缺乏货币购买力的消费者提供贷款的活动。消费信用的形式主要有:赊帐、分期付款和发放消费信贷等。信用的种类一、金融和金融体系金融是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经济活动的总称。金融市场、金融中介和金融管理制度等构成的金融体系,是现代经济最重要的架构之一。按市场经济要求重建金融体系,是我国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二)金融市场的构成要素1)交易主体交易主体就是金融市场的参与者,具体来看金融市场的交易主体主要有以下几–(1)企业–(2)金融机构–(3)居民个人–(4)政府机构2)交易的对象金融市场的交易对象是货币资金。3)金融的特征1.金融是信用交易。(1)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已与货币流通融为一体。(2)信用交易的应有特点a.一方以对方偿还为条件,向对方先行移转商品(包括货币)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能;b.一方对商品所有权或其权能的先行移转与另一方的相对偿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c.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交易的发生是基于给予对方信任。2.金融原则上必须以货币为对象。3.金融交易可以发生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三)金融市场的功能与作用1)筹集资金的功能2)3)调节功能(四)金融市场的分类货币市场按交易对象划分,货币市场主要由同业拆借市场,商业票据市场,可转让大额定期存单市场,短期政府债券市场,回购市场等子市场构成。资本市场资本市场主要由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投资基金市场构成,其中前两个市场统称为证券市场。股票市场1)股票的发行市场。政府或企业发行债2)股票的流通市场。股票的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是指由股票持有人买卖或转让已发行的股票所形成的市场。(1)股票的交易价格市场利率预期股利收益股票交易价格股票市场的职能1.积聚资本。随着股票的发行,资本就从投资者手中流入上市公司。2.转让资本。股市为股票的流通转让提供了场所,使死钱变为活钱。3.转化资本。股市使非资本的货币资金转化为生产资本。4.给股票赋予价格。股票在股票市场上的流通价格是由股票的预期收益、市场利息率以及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债券市场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根据市场的基本功能,分为债券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2)根据市场组织形式,债券流通市场又可进一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我国债券流通市场由三部分组成,即沪深证券交易所市场、银行间交易市场和证券经营机构柜台交易市场。债券市场的主要功能(1)融资功能。使资金从资金剩余者流向资金需求者,为资金不足者筹集资金的功能。(2)资金流动导向功能。效益好的企业发行的债券通常较受投资者欢迎,因而发行时利率低,筹资成本小;资金得以向优势企业集中,从而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3)宏观调控功能。央行公开市场业务就是中央银行通过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债券等有价证券,从而调节货币供应量。投资基金市场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一种凭证来筹集资金,并将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其优势在于:(1)集众多的分散、小额资金为一个整体;(2)委托经验丰富的专家经营管理;(3)分散投资,降低风险。二、金融中介介于资金富余者与短缺者之间的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等。作用:1、在存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建立沟通渠道;2、传导货币政策;3、提供多种金融服务。发达国家三种金融中介:存款机构;契约性储蓄机构;投资中介机构。(一)什么是银行银行一词,源于意大利Banca,其原意是长凳、椅子,是最早的市场上货币兑换商的营业用具。英语转化为Bank,意为存钱的柜子。在我国,之所以有“银行”之称,因为在我国历史上,白银一直是主要的货币材料之一。“银”往往代表的就是货币,而“行”则是对大商业机构的称谓。把办理与银钱有关的大金融机构称为银行,最早见于太平天国洪仁轩所著的《资政新篇》。(一)什么是银行银行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银行是金融机构之一,而且是最主要的金融机构,它主要的业务范围有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银行的产生大体上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出现了货币兑换业和兑换商。第二阶段:增加了货币保管和收付业务即由货币兑换业演变成货币经营业。第三阶段:兼营货币保管、,收付、结算、放贷等业务,这时货币兑换业便发展为银行业。早期银行是高利贷性质的银行。(二)银行的产生现代银行的产生与发展近代最早的银行是1580年建于意大利的威尼斯银行。这些银行主要的放款对象是政府,并带有高利贷性质,世界上第一家股份银行是1694年在英国成立的英格兰银行,该行一开始就把向工商企业的贷款利率定为4.5%-6%,而当时的高利贷利率高达20%-30%。英格兰银行的成立标志着现代商业银行的诞生。1、中央银行:如,中国人民银行(ThePeople'sBankofChina,PBC)。2、监管机构:如,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ChinaBankingRegulatoryCommission,CBRC),简称银监会。3、自律组织:如,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BankingAssociation,CBA)。4、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小商业银行、农村金融机构、邮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等。(三)银行业分类中央银行中央银行是在西方国家银行业发展过程中,从商业银行中独立出来的一种银行。一个由政府组建的机构,负责控制国家货币供给、信贷条件,监管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中央银行的职能是宏观调控、保障金融安全与稳定、金融服务。中央银行机构及其性质职能(1)中央银行的性质–①发行的银行:对调节货币供应量、稳定币值有重要作用。–②银行的银行:它集中保管银行的准备金,并对它们发放贷款,充当“最后贷款者”–③政府的银行:它是国家货币政策的制订者和执行者,也是政府干预经济的工具;同时为国家提供金融服务,代理国库,代理发行政府债券,为政府筹集资金;代表政府参加国际金融组织和各种国际金融活动。(2)中央银行产生的背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危机的频繁发生,银行信用的普遍化和集中化。(1)政府对货币财富和银行的控制(2)统一货币发行(3)集中信用的需要(4)建立票据清算中心(5)统一金融管理2)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以获取利润为目标,以经营金融资产和负债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多功能的金融企业。(1)商业银行的性质–①商业银行是企业–②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企业(2)商业银行的职能–①信用中介职能–②支付中介职能–③信用创造职能–④金融服务职能3)专业银行(1)投资银行投资银行是专门经营长期投资业务的银行。(2)储蓄银行储蓄银行是专门吸收居民储蓄存款,并以此为资金来源为居民个人提供金融服务的银行。(3)抵押银行抵押银行(又称不动产抵押银行)是专门经营以土地、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为抵押的长期贷款的专业银行。(4)开发银行是专门为满足经济建设长期投资需要而设立的专业银行。有些国家把开发银行划为政策性银行的范围。(5)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政府创办的以扶持特定的经济部门或促进特定地区经济发展为主要任务、在特定的行业领域从事金融活动的专业银行。–①农业银行–②进出口银行–除上述银行机构以外,在各国的银行体系中还有来自于国外的外资(合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1)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是指专门经营各种保险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2)投资信托公司投资信托公司是指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并将获得的资金投资于其他公司的股票和债券的非银行金融机构。3)养老或退休基金会养老或退休基金会是一种向参加养老计划者以年金形式提供养老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雇主或雇员交纳的退休基金及其投资收益。4)租赁公司租赁公司是通过购买大型设备再将该设备以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等形式出租给需要使用设备的企业的一种金融中介机构。5)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是一种互助合作性金融组织,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信用合作社分为农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手工业者信用合作社。除以上所述的几种机构以外,非银行金融机构还包括财务公司(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消费信贷机构及邮政储蓄机构等。中国金融机构体系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机构体系“大一统”的银行体系中,中国人民银行是全国惟一的一家银行,它的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划设于全国各地,它既是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又是具体经营银行业务的经济实体,“一身兼二任”;同时实行高度集中的信贷管理体制,信贷资金统收统支,集中管理。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我国对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大致1)建立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体系–(1)恢复和设立各银行机构–(2)增设非银行金融机构–(3)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中央银行2)现代金融体系的建立从1994年开始,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对金融机构体系进行了深化改革经过上述改革,我国建立起了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体系。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现行金融机构中央银行的业务履行其政策职能的业务1)货币发行2)吸收法定存款准备金3)再贷款和再贴现4)证券买卖业务所谓证券买卖业务,也就是中央银行公开市场业务5)管理国家黄金、外汇储备三、中央银行制度履行其服务职能的业务中央银行的服务职能,就是为政府、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1)代理国库: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银行,财政的收入和支出都由中央银行代理。2)代理政府债券:一方面,可为政府代办政府债券的发行、还本付息等业务;另一方面,中央银行可通过购买政府债券的方式为政府融通资金。3)支付清算业务:为各商业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四、金融监管制度1)金融监管的含义所谓金融监管,指的是各国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当局对商业银行及各种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2)金融监管的目标(1)保障和维护本国金融体系金融市场的安全与稳定(2)保护存款人和社会公众利益(3)维护金融业的公平竞争(4)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一致性3)金融监管的对象主要是国内银行业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我国的金融监管1)我国金融监管体制的历史沿革第一阶段:从1984年开
本文标题:第六讲我国金融体制改革与资本市场完善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759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