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质量控制/管理 >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20130524-zy
1基建管理制度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山西联盛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盛投资公司”或“公司”)发展需要,加强工程投资控制管理,规范工程结算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面的合法权益,做到职责明确,流程清晰,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单位的新建、扩建、改建基本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工作。第三条工程结算编制原则(一)廉洁奉公原则:工程结算工作中,应始终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利益,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二)准确高效原则:工程结算中的各项计算应准确、清晰、合规,具有很高的准确度,体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三)可复查性原则:工程结算工作的全过程应有详细、真实的记录及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量价计算过程、审批记录等文件、资料应具备完全的可复查性;(四)合理低价原则:工程结算工作应以客观事实、工程合同等为依据,充分理解、灵活运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处理好质量、工期与成本的关系,追求以合理较低价格确定工程造价。第四条定义工程结算是指依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约定审核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变化,并确定最终解决办法、确定结算金额和工程结算文件的备案、归档等一系列管理活动的总称。第五条分类工程结算又分为:工程定期结算、工程阶段结算、工程年终结算、工程竣工结算。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总裁办公会是项目结算的决策机构,负责项目结算决策审批。2第七条基建部是工程结算的归口管理部门:(一)负责定期对各项目工程结算进行检查,对结算中出现的特殊问题给予指导;(二)每季度向总裁办公会汇报合同结算情况。第八条工程预结算部是工程结算的业务支持部门:(一)对于大型工程项目,负责审核施工方提供的结算报告;(二)对于中小型/临时项目,负责编制工程结算报告;(三)配合竣工决算,确定未完工程投资估算。第三章结算管理第九条大型工程结算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工程结算原则,报送工程预结算部批准后执行:结算原则上报要求:本期工程各种结算方式的结算办法、各可调整项目的调整范围、量、价处理方式、材料价差处理方式、及本工程特殊事项的处理原则。结算原则上报的时间为工程项目招标完成后一个月内。第十条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应在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跨年度合同,当年发生的材差、变更、委托等结算应在当年完成,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年一季度,各合同结算不能影响工程整体竣工决算进度。合同结算完成时间以签订结算协议时间为准。第十一条基建部负责结算的牵头、汇总工作,应根据项目投产情况,合理安排结算进度,并落实各种措施,保障结算进度顺利实现,为竣工决算提供相关资料材料预算价格。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后每月向总裁办公会汇报各合同结算情况(含设备、施工、服务类)汇报格式如下:序号合同项目开竣工时间中标价格合同价格结算价格调整原因1三通一平工程1.1合同增减项目1.2…2第四章结算管理要求第十三条办理结算手续时,原则上合同双方应签定书面结算协议。结算协议至少应包3括合同双方名称、工作内容、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验收结果、结算金额、已付款金额、余款支付方式、违约情况及处理结果(如有)等;合同与结算原则有矛盾或有任何改变合同约定事项时,基建部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以保持合同与结算的一致性。(一)工程结算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合同规定不予调整的项目结算中一律不再调整,如因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影响造成与合同签订状态差异较大或特殊事件需报国华电力公司批准后调整。(二)合同中未做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双方应依照下列规定与文件协商处理: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有关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计价办法等有关规定;3.煤炭行业规定。(三)工程结算应以施工图为准。无图纸的变更、委托以监理单位及基建部提供的有关资料为依据;(四)重大设计变更应在批准手续完备、预算核定后方能进入结算;(五)工程竣工结算应以合同工期为准,实际施工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或延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奖惩办法执行;(六)结算应在工程预付款全部扣回后进行。第十四条结算条件和单据要求施工方只有在具备如下的单据和条件下才可以进行工程结算,包括:(一)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二)工程必须竣工,有合法开工报告和竣工验收证书;(三)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四)各种结算文件完整;(五)逐月施工统计月报完整;(六)重大设计变更审批资料(含审定的预算);(七)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第十五条结算审核采用复审制,以防止工程漏算和重复计算。第五章工程结算及付款程序第十六条编制月度付款计划4基建部每月25日之前根据项目施工预算、施工合同、实际付款记录等信息编制下月月度付款计划,内容包括下月付款需求,累计已付款汇总金额、需付款单位、对应合同号、需付款余额、明细付款金额和累计已付款明细金额等内容:1.工程范围发生变化;2.工程项目严重拖期;3.由于不可预见的因素,项目预算与实际执行情况严重偏离,原计划已经失去作用或难以实现。第十七条月度付款计划审核(一)基建部总经理根据施工合同条款、综合考虑施工质量、进度计划和各阶段的工程量等方面情况,对月度付款计划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二)工程预结算部将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对比,检查付款计划的付款金额,包括进度款、材料款、费用等的合理性,工程付款计划是否与合同条款精神一致,无误后签名确认;(三)财务部对基建部提交的月度付款计划进行审核。财务部核对月度付款计划中的如下方面:1.是否已入账;2.累积付款金额是否超出施工预算或是否会导致可能超出施工预算;3.需付款单位是否均有施工合同的支持;4.各需付款单位累计明细是否符合施工合同条款等。第十八条核对无误后,财务部总经理在月度付款计划上签字确认,并将之归档保存;财务部根据核对无误后的付款计划准备资金以支持下月工程款的支付。第十九条总裁办公会审批月度付款计划。第二十条收集工程进度报告(一)每月30日之前施工单位提交本工程段的工程进度报告给监理公司和基建部,该报告由施工单位的负责人签署。基建部每月30日前将审批后的月度工程进度报财务部;(二)施工单位依据工程进度报告和合同条款填制工程付款申请表;(三)监理公司现场负责人组织基建部和总工办,组成进度检查小组到施工现场进行工程实际进度的审查,以评价进度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核对工程付款申请表是否与工程进度和施工合同条款一致;(四)进行现场检查后,检查小组对实际进度进行分析,并对多方确认的实际进度进行会签确认;5第二十一条工程进度更新(一)基建部根据经审核的工程进度报告更新工程进度图,对于没有完成预计施工进度计划的及时记录,并在定期的工程例会上提出;(二)基建部将审核完成的工程进度报告和工程付款申请表归档保存;第二十二条进度付款申请(一)基建(项目)部核算员根据工程进度报告填写付款申请表;(二)付款申请单中注明施工合同号、付款目的、付款金额、付款方式、已付款金额等信息,并将进度报告和工程付款申请表作为附件连同付款申请单一起提交基建部总经理审批;第二十三条付款申请审核(一)基建部总经理对付款申请表进行审核;(二)基建部总确认付款申请有施工合同支持、付款金额计算准确并符合施工合同条款和进度报告(例如进度款支付累计额不超过合同规定比例,尾款保留额足够等),无误后在付款申请表上签字确认;(三)工程预结算部根据施工进度和工程量情况,对付款申请的合理性进行审核;(四)工程预结算部检查进度报告中的工程造价,包括进度款、材料款、费用等的准确性,相关的变更金额是否经过了监理签证和基建部审批等,工程付款申请表是否与进度报告和合同条款一致,无误后签名确认;第二十四条财务部根据经审核的付款申请表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1.付款要求是否在上月提交的付款计划之中;2.付款额度是否与施工合同条款一致;3.付款是否超过了合同总金额;4.付款申请表是否经过了基建部、总工办负责人的签字确认;5.所附的工程进度报告和工程付款申请表是否经过了监理公司审核;第二十五条依据《资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相应金额,付款申请表至经营副总裁/财务总监(权限内)、总裁审批并签字确认。第二十六条支付进度款(一)财务部根据管理层审批完成的付款申请表和款项涉及的合同/用途性质编制相关付款凭证;(二)财务部总账会计审核会计编制的凭证,检查是否有经过恰当审批的付款申请表作为支持,并在打印凭证上签字;6(三)出纳根据审核完成的付款凭证,进行进度款支付。第二十七条付款进度分析(一)财务部维护合同付款跟踪表,信息包括合同号、工程段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合同总金额(如适用)、每次付款时间和金额、累计付款额、未付款额(如适用)等;(二)完成工程进度付款后,财务部更新合同付款跟踪表,以确保在下一次核对付款申请表时能获得准确及时的信息;(三)财务部将更新后的合同付款跟踪表发送给基建部,作为其填制下一次付款申请表时的依据;(四)基建部在收到财务部更新的合同付款跟踪表后检查是否信息更新准确。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管理办法由工程预结算部负责制订、修订并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其他与本办法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7月度付款计划致:财务部请核对并准备如下______年____月所所需工程支付款项,编制人: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序号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单位名称合同编号预计付款额合同总额累计付款额支付合计:财务核对:8工程进度报告编制单位:工程名称:工程编号:序号项目名称单位总工程量单价(元)总工作量(万元)本月完成累计完成下月计划工程量工作量完成百分比工程量工作量完成百分比工程量工作量完成百分比编制:审核:负责人:9工程付款申请表填报时间:工程名称:编号:建设(监理)单位:____________兹申报________________(时间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共计____________元,请予核准。根据合同____________(合同条款),现申报合同总价____________进度款,计____________元,请予核准。施工单位: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呈报单位其他情况说明:(如工程性质、工程进度、已付金额、合同总金额等)签字:日期:监理公司意见:签字:日期:基建部意见:签字:日期:总工办意见:签字:日期:意见:签字:日期:财务部意见:签字:日期:高级管理层意见:签字:日期:1合同付款跟踪表工程名称(1)工程造价计划编号负责工程师工程施工单位合同付款条款付款情况工程进度序号日期支付条件实付金额支付百分比完工百分比记录在建工程金额第一期第二期…………结算款工程名称(2)工程造价计划编号负责工程师工程施工单位合同付款条款付款情况工程进度序号日期支付条件实付金额支付百分比完工百分比记录在建工程金额第一期第二期…………结算款
本文标题:工程结算管理办法-20130524-zy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484250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