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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KP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电源建设分公司\辽宁东建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康平项目部岗位规范Q/GDKP-JLGC-01-12-2006工程部岗位规范2006-07-20发布2006-08-01实施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东北电源建设分公司\辽宁东建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康平项目部发布Q/GDKP-JLGC-01-2006前言为了适应国电公司对基建和生产的要求,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使工程部主任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按DL/T800-2001电力体制规范编制规则,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东北电源建设分公司\辽宁东建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康平项目部工程部提出并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工程部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佩国本规范2006年6月首次发布。本规范由工程部负责解释。工程部主任岗位规范Q/GDKP-JLGC-01-2006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工程部主任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东北电源建设分公司\辽宁东建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康平项目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堪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国电人劳(1998)94号国家电力公司3职责3.1责任3.1.1对规定本部门应负的责任和应完成的工作内容负全部责任。3.1.2对本部门内的行政、业务、技术管理负全部责任。3.1.3对本部门承担的周、月、季、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负全部责任。3.1.4对本部门人员的思想教育及奖惩负全部责任。3.1.5对个人的工作失误负有责任。3.2权限3.2.1有权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不正确或不符合实际的施工计划提出改进意见。3.2.2有权对基本建设的技术管理和技术监督工作提出改进意见。3.2.3有权对施工单位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3.2.4有权参加基本建设技术措施、技术方案、技术协议的审核工作。3.2.5有权参加基本建设过程中事故分析和事故调查工作。3.2.6有权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选用、辞退拟出主要参考意见。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4.1文化程度具有热能动力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4.2专业知识4.2.1掌握电力建设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电力建设的规程、规范、技术指标和定额管理等专业知识。4.2.2掌握火力发电厂主要设备的参数、性能和各项技术指标,熟悉确保安全、高效、优质、低耗等基本建设管理基础知识。4.2.3掌握电力工业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的法规知识。4.2.4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熟悉价值工程、网络技术、决策技术、技术经济分析等现代管理知识。4.2.5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和翻译专业资料,收集专业技术信息。4.3工作能力4.3.1有较强的领导与组织能力,有丰富的基本建设工作管理经验,能正确判断和处理基本建设过程中实发施工技术问题的能力。4.3.2能组织编制全面质量管理计划和网络计划,实行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控制。4.3.3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起草文件、编制有关规章制度,能撰写专业技术报告,专业技术文件和专业技术论文。4.3.4能根据基本建设的目标、工期管理要求,分解各项指标,制定各专业的目标、工期管理体系。有组织地指导各专业的施工工程和设备安装顺利进行。4.3.5能领导本部门对基本建设的技术管理进行改革和创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4.4工作经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或担任部门技术负责人六年以上。5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5.1工作内容5.1.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电力建设有关的技术政策,主持基建工程部工作,实施基本建设技术管理职能,为电力建设服务。5.1.2负责实施上级颁发的电力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完善和改进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5.1.3根据国电公司和厂部下达的基本建设目标,组织编制基建工程工期网络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5.1.4组织制定基建工程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拟定各专业的职责分工以及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等。5.1.5组织制定技术改革、技术进步规划方案,开展节能、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等活动,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5.1.6负责基建工程部技术监督工作以及检查总结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情况。5.1.7负责组织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措施,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5.1.8负责组织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对设备和材料进行考察,负责组织签订技术协议。5.1.9负责对工程设计工作的配合、联络、变更、审查工作。5.1.10负责组织基建工程部专业人员对施工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进度等进行督促、协调、验收审核检查。5.1.11负责组织基建工程部技术报表,提供基建技术业务数据资料。5.1.12负责检查和考核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1.13领导本单位人员提高思想和技术业务水平,推行现代化管理。5.1.14负责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5.2工作方法5.2.1项目管理流程方法。5.2.2网络工程、系统优化、最优决策方法。6检查与考核6.1按本规范及相关规范检查与考核。6.2按本企业考核规范检查与考核。Q/GDKP-JLGC-02-2006前言为了适应国电公司对基建和生产的要求,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使基建工程部主任助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按DL/T800-2001电力体制规范编制规则,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东北电源建设分公司\辽宁东建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康平项目部工程部提出并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工程部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李佩国本规范2006年6月首次发布。本规范由工程部负责解释。工程部主任助理岗位规范Q/GDKP-JLGC-02-2006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工程部主任助理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东北电源建设分公司\辽宁东建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康平项目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堪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国电人劳(1998)94号国家电力公司3职责3.1责任3.1.1对分管的专业工作出现失误负有责任。3.1.2对个人及分管的工作人员出现失误负有责任。3.2权限3.2.1在主任领导下,对主管专业工作提出改进意见。3.2.2有权参与施工组织措施、方案、图纸、技术协议的审定工作。3.2.3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检查发现有违反基本建设有关规定的问题,有权制止并向有关领导汇报,3.2.4有权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选用、辞退提出参考意见。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4.1文化程度具有热能动力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4.2专业知识4.2.1掌握电力建设的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电力建设各项规程、规定。4.2.2掌握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工程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专业基础知识及电力建设新《启规》的各项规程规定。4.2.3掌握电力工业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的法规知识。4.2.4掌握全面质量管理,熟悉工程造价、网络技术、决策技术、技术经济分析、基建工程管理等现代化管理知识。4.2.5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技术资料,收集专业技术信息。4.2.6了解国内外专业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4.3工作能力4.3.1有较强的领导与组织能力,能起草文件编写有关规章制度,有丰富的电力建设经验,能正确判断和处理施工中突发与本专业有关的施工技术问题。4.3.2能够监督、协助监理公司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4.3.3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撰写专业技术报告,专业技术文件和专业技术论文。4.3.4能根据电力建设的企业目标管理要求,分析各项指标,制定基建各专业的目标管理体系,有组织指导各专业进行基建施工、安装、调试、质检等技术业务能力。4.3.5能领导本部门对施工和技术管理进行改革和创新,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4.4工作经历从事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或担任部门技术负责人六年以上。5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5.1工作内容5.1.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电力建设有关的技术政策,实施基本工程部管理职能,为基建施工和生产服务。5.1.2负责实施上级颁发的电力法规和规章制度,提出完善和改进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措施。5.1.3根据国电公司和厂部下达的基建施工计划和目标任务,参与组织编制基建工程工期网络计划及基建施工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5.1.4组织制定基建施工的技术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对工程设计配合、联络和变更审查工作。5.1.5参与研究、审查、制定施工组织措施方案、技术改革、技术进步规划方案,开展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5.1.6负责基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及时检查总结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情况。5.1.7负责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厂家、施工单位的协调工作及参与设备选型,选厂、主要材料选厂和签订技术协议工作。5.1.8负责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进度、验收、监督、检查、协调和交接工作。5.1.9负责检查和考核主管专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5.1.10按时完成领导及部门正职临时布置的工作,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工作。5.1.11领导主管专业人员,提高思想和技术业务水平,推进现代化管理。5.1.12按管理权限定期与非定期做好总结汇报工作。5.2工作方法5.2.1项目管理流程方法。5.2.2网络工程、系统优化、最优决策方法。6检查与考核6.1按本规范及相关标准检查与考核。6.2按本企业考核标准检查与考核。Q/GDKP-JLGC-03-2006前言为了适应国电集团公司对基建和生产的要求,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及工作效率,使工程部汽机主管的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按DL/T800-2001电力体制规范编制规则,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东北电源建设分公司\辽宁东建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康平项目部工程部提出并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工程部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赵长虹本规范2006年6月首次发布。本规范由工程部负责解释。工程部汽机主管岗位规范Q/GDKP-JLGC-03-2006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工程部汽机主管工作的职责、岗位人员基本技能、工作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本规范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东北电源建设分公司\辽宁东建电力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康平项目部。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火力发电厂劳动定员标准国电人劳(1998)94号国家电力公司3职责3.1责任3.1.1对本专业的配合设计工作负责。3.1.2对本专业的施工管理工作负责。3.1.3对本专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3.1.4对本专业因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及影响负责。3.1.5对生产运营后的维修维护及改造管理工作负责。3.2权限3.2.1有权向相关部门索取本专业的技术资料.3.2.2有权向相关部门、人员了解工程计划执行情况。3.2.3有权对施工各种记录进行检查。3.2.4有权制止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行为。3.2.5有权召开本专业范围内的有关协调会议。4岗位人员基本技能4.1文化程度具有热能动力专业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4.2专业知识4.2.1掌握电力建设和生产的专业理论,熟知本厂的热力系统和生产过程,掌握电力系统中
本文标题:工程部岗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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