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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干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试行)DBJ/T01-73-20032003北京干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试行)目录1总则……………………………12术语……………………………13干拌砂浆分类与标记……………………………24干拌砂浆技术要求……………………………25干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46施工设备技术要求……………………………57工程验收……………………………8附录A--…………………………9附录B……………………………10附加说明……………………………12条文说明……………………………131总则1.0.1为适应北京市发展商品化建筑砂浆的需要,保证干拌砂浆应用质量,制订本规程。1.0.2本规程适用于在一般工业和民用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中应用干拌砂浆的产品验收、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主要适用范围为普通干拌砂浆。1.0.3干拌砂浆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外,尚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1.0.4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程的引用而构成为本规程的条文。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在这些文件修订后,使用本规程的各方应探讨使用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GB/T1767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1346《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8077《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7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2术语2.0.1干拌砂浆dry-mixedmortar由专业生产厂生产、把经干燥筛分处理的细集料与无机胶凝材料、矿物掺合料、其它外加剂按一定比例混合成的一种粉状或颗粒状混合物。在施工现场按使用说明加水搅拌即成砂浆拌合物。产品的包装形式可分为散装或袋装。2.0.2普通干拌砂浆ordinarydry-mixedmortar用于砌筑工程的干拌砌筑砂浆(dry-mixedmasonrymortar)、抹灰工程的干拌抹灰砂浆(dry-mixedplasteringmortar)、地面工程的干拌地面砂浆(dry-mixedscreedingmortar)。2.0.3特种干拌砂浆specialdry-mixedmortar指对性能有特殊要求的专用建筑、装饰类干拌砂浆,包括:瓷砖粘结砂浆(tileadhesivemortar);聚苯板(EPS)粘结砂浆(adhesivemortarforEPS);外保温抹面砂浆(basecoatforexternalinsulation);……等等。2.0.4储料罐silo在施工现场用于存放散装干拌砂浆的密封金属罐。受料方式可通过散装物料罐车风送,也可由专用的储料罐载运车将储料罐直接拉到生产厂受料后,再运回工地使用。2.0.5储料罐载运车carriervehicleforsilo靠自身的液压装置把施工现场用干拌砂浆储料罐放倒后,驮运到生产厂接料,再运回工地立起周转使用的专用车辆。2.0.6连续式搅拌器continuousmixer外观为园筒状,受料口输入干拌砂浆,中部通过流量控制阀加入拌和用水,在出料口连续输出均匀的砂浆拌合物的搅拌器。受料口如与储料罐直接联结,就称为固定式搅拌器;如通过干拌砂浆风送系统与储料罐联结,便称为移动式搅拌器。2.0.7干拌砂浆风送系统airpressuresupplysystemfordry-mixedmortar用压缩空气把干拌砂浆从储料罐输送到移动式搅拌器的装置,由专用空压机、压力罐、输送管和喂料仓组成。压力罐的进料口接在储料罐的出料阀法兰盘上,喂料仓安装在移动式搅拌器的进料口上。2.0.8砂浆泵mortarpump把搅拌好的砂浆拌和物喷射到工作面上的装置,可以是与搅拌器配合工作的单机,也可以是与搅拌器合为一体的整体机。3干拌砂浆分类与标记3.1分类3.1.1普通干拌砂浆DM—干拌砌筑砂浆DPi—干拌内墙抹灰砂浆DPe—干拌外墙抹灰砂浆DS—干拌地面砂浆3.1.2特种干拌砂浆DTA—干拌瓷砖粘结砂浆DEA—干拌聚苯板粘结砂浆DBI—干拌外保温抹面砂浆……等等。3.2标记示例3.2.1普通干拌砂浆标记符号用砂浆类别、强度等级和水泥品种符号结合表示。如:DM10—P.O含义:DM:干拌砌筑砂浆,10:强度等级10MPa,P.O:普通硅酸盐水泥3.2.2特种干拌砂浆标记符号就用砂浆类别的英语名称缩写表示。如同一品种砂浆有不同性能等级的区别,标记符号后可跟代表主要性能等级的有关数据。4干拌砂浆技术要求4.1普通干拌砂浆技术要求4.1.1普通干拌砂浆强度等级及其与传统砂浆的对应关系见表4.1.1。表4.1.1种类强度等级传统砂浆砌筑砂浆DM2.5M2.5混合砂浆、M2.5水泥砂浆5.0M5.0混合砂浆、M5.0水泥砂浆7.5M7.5混合砂浆、M7.5水泥砂浆10M10混合砂浆、M10水泥砂浆15——————抹灰砂浆DPi、DPe2.5------5.01∶1∶6混合砂浆7.5------101∶1∶4混合砂浆地面砂浆DS15------201∶2水泥砂浆25------4.1.2技术要求普通干拌砂浆技术要求见表4.1.2表4.1.2种类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强度等级DM2.5DM5.0DM7.5DM10DM15DP2.5DP5.0DP7.0DP10DS15DS20DS25稠度(mm)≤90≤100≤50分层度(mm)≤20≤20≤20保水性(%)≥80≥80-——28d抗压强度(MPa)≥其强度等级≥其强度等级≥其强度等级凝结时间初凝≥2≥2≥2(h)终凝≤10≤10≤10抗冻性满足设计要求收缩率(%)≤0.5≤0.5≤0.5注:保水性试验方法见附录B。其它试验方法按JGJ70《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进行。掺加有机外加剂的干拌砂浆应提供砌体强度的型式试验报告。试验方法按《砌体基本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J129-90)执行。如其对应于各种砌体材料的砌体强度设计值不低于《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中表3.2.1-1~表3.2.2的各砌体强度设计值,其砌体的计算指标可按该表中数据选用;如果型式检验确定的设计值低于上述表中数值,应重新确定设计计算指标。4.2特种干拌砂浆技术要求各类特种干拌砂浆的技术要求应服从于各自的专门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北京市地方性标准)。也可根据需要在已有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增减少数项目。4.3散装干拌砂浆的均匀性试验项目技术要求80μm方孔筛通过率与平均值的绝对误差,%≤328d抗压强度与真值的相对误差,%≤20注:试验方法见附录A。5干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5.1干拌砂浆的质量控制5.1.1普通干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干拌抹灰砂浆对基面的适用范围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标明。5.1.2干拌砂浆生产厂应提供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和干拌砂浆生产厂检测部门出具的出厂检验报告,并出具生产日期证明。5.1.3干拌砂浆生产厂应提供相应的干拌砂浆使用说明书。包括砂浆特点、性能指标、适用范围、加水量范围、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施工人员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5.1.4买卖双方可在购货合同中商定交货复验项目。复验项目可在出厂检验项目中选取1—2项。对散装干拌砂浆,如有必要使用单位可会同生产单位用筛分法和水泥胶砂强度法检查均匀性。试验方法见附录A。5.1.5干拌砂浆宜采用机械搅拌。5.1.6拌和用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和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如采用连续式搅拌器,应以产品说明书要求的加水量为基准,并根据现场施工稠度微调拌和加水量;如采用手持式电动搅拌器,应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规定的加水量进行搅拌,先在容器内放入规定量的拌和水,再在不断搅拌的情况下陆续加入干拌砂浆,搅拌时间宜为3min~5min,静停10min后再搅拌不少于0.5min。5.1.7不得由使用人自行添加某种成分来变更干拌砂浆的用途和等级。5.1.8搅拌好的砂浆拌合物应在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用完,在炎热或大风天气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水分过快蒸发,超过初凝时间严禁二次加水搅拌使用。5.1.9当气温或施工基面的温度低于5℃时,无有效的保温、防冻措施不得施工。5.1.10施工中忽遇雨雪,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雨雪损坏未凝结的砂浆。5.1.11散装干拌砂浆应储存在专用储料罐内,储仓上应有标识。不同品种、标号的产品必须分别存放,不得混存混用。袋装干拌砂浆宜采用糊底袋,在施工现场储存应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并按不同品种、标号分别堆放,严禁混堆混用。存放期自生产日起不超过90d。超过90d应重新取样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可以继续使用。如在有效存放期内发现干拌砂浆有结块,应在过筛后取样检验,检验合格后全部过筛方可继续使用。5.2普通砌筑砂浆使用方法5.2.1进行砌筑施工时,应根据生产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决定是否需要预先对砌体材料浇水。5.2.2干拌砌筑砂浆可用原浆对墙面勾缝,但必须随砌随勾。5.2.3要及时回收使用落地灰,超过初凝时间严禁重复利用。5.2.4其它应按《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的有关规定执行。5.3普通抹灰砂浆使用方法5.3.1应根据生产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决定是否需要预先润湿墙体基面。5.3.2抹灰砂浆的每遍施工厚度不宜超过15mm,第二遍抹灰应在第一遍抹灰凝结硬化后进行。5.3.3抹灰砂浆平均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如设计无规定时,在参照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规定时,可适当减小厚度。5.3.4抹灰砂浆不应施工在比其强度低的抹灰砂浆层上。5.3.5其它应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的有关规定执行。5.4普通地面砂浆使用方法5.4.1应根据生产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决定是否需要预先润湿基层。5.4.2其它应按《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中的有关规定执行。5.5其它特种干拌砂浆的使用方法详见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6施工设备技术要求6.1砂浆运输、搅拌流程图见图1。6.2散装物料罐车技术要求散装物料罐车气力输送系统工作压力0.16MPa~0.2MPa,空气流量为150L/min-200L/min。6.3干拌砂浆储料罐技术要求6.3.1基本参数1、公称储量宜为1t~40t。2、设计压力5×104Pa。3、筒体直径≤2500㎜,并与车辆限高、限宽以及生产厂供料口高度尺寸协调。4、收尘器过滤面积宜≥8㎡。5、卸料口应安装闸阀,其出口法兰尺寸与相配的搅拌器及压力罐进口尺寸通用。6、出料口距地高度宜不小于1300㎜。干拌砂浆风送系统(储料罐载运车)(运输车辆)图1砂浆运输、搅拌流程图6.3.2组成部分由储料罐体、吹灰管、卸料阀、生拱探头、破拱器、上下料位器、除尘器等组成。6.3.3环境工作条件1、干拌砂浆最大粒径≤3mm、干密度900kg/m3-1700kg/m3。2、进料方式考虑采用气力输送(气压为0.2MPa),进料接头按散装物料罐车卸料接头配作。3、储料罐应放置在硬质地面上,储料罐底部不允许局部下沉倾斜。6.4储料罐载运车技术要求1、车辆基本性能应全面达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各项要求。2、驮运储料罐时应满足对车辆限高、限宽、限重的规定。3、液压升降能力与满容量储料罐的自重相匹配。6.5连续式搅拌器技术要求6.5.1基本参数1、生产量宜为5t/h-10t/h。2、水泵扬程≥30m。3、出料口高度≥850mm。6.5.2主要组成部分由电动机、减速机、进料口、搅拌供水系统、电控部分等组成。6.5.3环境要求1、本搅拌器可安装在储料罐卸料口法兰上,也可安装在干拌砂浆风送系统的喂料仓下方。2、干拌砂浆最大粒径≤3mm。6.6手持式搅拌器手持式搅拌器有定型产品,功率宜≥500W,转速宜为400r/min~600r/min。6.7砂浆泵6.7.1基本参数1、输送量3L/min-17L/min。2、输送距离最大30m。3、输送高度最大20m。4、输送压力0.3MPa。6
本文标题:干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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