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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戛高速公路工程四、五工段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施工生产中推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使管理制度化、制度标准化、标准流程化、流程精细化,正确处理各分部安全生产违约责任,制定本细则。第二章违约处理第二条各分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办法、措施,明确相关责任人及其工作职责。对不符合规定的,处1000~5000元/处违约处罚金,并按《云南大戛高速公路工程四、五工段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条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不及时上报、瞒报、虚报,未按规定保护事故现场的,则处以责任单位100000~500000元/次违约处罚金,处直接责任人、第一责任人50000~100000元/次违约处罚金。第四条对重点控制性工程没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分析,擅自开工建设的,处以责任单位5000~10000元/处违约处罚金。第五条施工现场存在明显安全隐患未及时排查处治的,处于1000~5000元/处违约处罚金;经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检查指出的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处责任单位5000~50000元/处(次)违约处罚金。第六条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指挥部、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的,处责任单位10000~30000元/人(次)违约处罚金,处直接责任人2000~3000元/次违约处罚金;造成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处责任单位100000~200000元/次违约处罚金,处直接责任人5000~10000元/次违约处罚金,处第一责任人10000~20000元/次违约处罚金。因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并视情节分别给以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工整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七条各分部管理范围内使用的施工机械、特种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或行业标准安全检测、检验规定或擅自使用的,处违约处罚金1000~5000元/台(件),并责令限期整改。第八条各分部管理范围内施工作业工序、工艺应当符合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违反规范、规定作业的,处1000~5000元/次的罚款。第九条各分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为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提供有效保护。违反国家职业健康法律、法规或行业职业健康规范、规定的,处违约处罚金1000元~2000元(人)次,并责令改正。第十条各分部应当遵守国家《消防法》和属地人民政府有关消防安全法规、规定,做好管理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防范不严的,处违约处罚金1000~5000元/(处)次,并责令整改。第十一条各分部施工作业场地的安排、布置,应当符合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云南高速公路施工技术标准化管理指南》、《云南省公路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指南》、《云南建投大戛高速公路工程安全标准化》及《云南建投四、五工段平安工地建设方案》的规定,违反本规定随意开展施工的,视情节处违约处罚金1000~5000元/处(次),并责令改正。第十二条各分部在特殊季节(雨季、冬季)及夜间施工的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的要求,违反规定、规范施工的,处违约处罚金1000~5000元/次,并责令改正。第十三条从业人员驻地选址、建设应当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从业队伍职民工驻地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违反本规定擅自盲目建盖的,且未报批的,处违约处罚金5000~50000元/次(间),存在水毁安全隐患的,除承担违约金外,责令在规定时限内立即搬迁、整改。第十四条各分部应当建立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做到人员、物资到位,制度、方案、措施完备、有效,具备可操作性,做到应急执行程序明确,应急联络渠道畅通,组织分工严明,演练结合实际,符合国家和上级相关规定、要求并结合实际。未建立相关应急预案的,处违约处罚金500~3000元/份;相关预案不规范,不完善,责任人不落实,应急队伍未组建,应急储备资金、物资、机械设备不到位,未按要求组织演练的,单项分别处违约处罚金500~3000元;突发事件处置不力的,处违约处罚金30000~50000元/次。第十五条各分部管理责任范围内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处各分部1000~5000元/人(次)违约处罚金:1.违章指挥,强令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作业的;2.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盲目、冒险施工的;3.特殊工种、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劳动纪律,工作期间擅离职守(弃机、弃岗)的;4.发现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未按规定时限报告的;6.传达贯彻上级和指挥部有关安全生产文件、会议精神不及时的;7.违法驾驶(操作)车辆、机械的;8.违法采购、储存、管理、使用爆炸物品的;9.危险源(油库、炸药库、易燃易爆气(固)体储存库、重要物资仓库)安全防范不到位的;10.危险源未作规范、醒目标志、标识的;11.在危险源安全红线内吸烟、用火、用电的;12.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行为。第十六条各分部违法使用童工的,处违约处罚金5000元/人(次),情节严重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按照下列规定处于罚款:1.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4.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于罚款:1.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迟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处于上一年年收入40%-60%的罚款;3.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80%的罚款。第十九条不服从管理,不遵守安全管理制度,顶撞、辱骂甚至殴打安全管理人员,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及内业安全管理处罚细则详见附件《安全检查处罚实施细则》第三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细则未具体规定的安全生产违约处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违反《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的参建单位,按与指挥部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奖罚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所有罚金不按时缴纳的,按原罚金翻倍罚款,拒绝缴纳的,按原罚金5倍罚款,报合同计量部从工程款中扣除。第二十三条按本处罚细则对各分部所属施工队进行处罚的,由项目部承担连带责任,接受相应处罚,处罚金纳入安全生产专用经费管理,解释权归云南建投大戛高速公路工程四、五工段大项目部所有。附表1:大戛高速公路四、五工段施工安全检查处罚实施细则类别条款编号处罚内容处罚金额(元)共性问题0101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未正确佩戴安全带,穿拖鞋、高跟鞋、硬底易滑鞋的。100-200元/人次0102生产垃圾、生活垃圾未按要求统一集中处理,乱堆乱放。200-500元/次0103不讲究卫生,在施工现场附近随地大小便200元/次0104高边坡、基坑、高空脚手架等施工作业无标准防护设施的。1000元/处0105平交路口、重点部位作业和危险区域等无安全警示标语、标牌。1000元/处0106未在施工现场指定吸烟区域吸烟。200元/人次0107不爱护安全设施,故意破坏安全设施、消防用品等,照价赔偿,并处罚款500元/次0108由于施工原因,拆除安全防护、警示等不及时恢复原状100元/次0109进出隧道人员未实名登记,或无准确记录人员出入时间。100-500元/人次0110人员上下交叉作业无有效防范措施500元/次0111施工人员酒后作业或者驾驶车辆及操作机械设备等500元/次0112塌方体、滑坡体、危石等下方作业或放置机械设备、设置驻地、办公区等500元/次0113施工现场使用明火生火做饭、取暖等(隧道内加倍处罚)500元/次0114动火作业未经批准(隧道内加倍处罚)200元/次0115施工现场未按要求配备应急物资500元/次0116夜间施工作业现场的预留洞口、上下道口及沟槽等危险部位未设置夜间警示标志和警示灯200元/次0117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时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200元/次0118下班后各种用电机械未关机并切断电源的200元/次土石方与基础开挖0201开挖的土石方堆放距离坑、槽、孔口2米以内,堆放高度超过2米。500元/处0202开挖深度超过2米,或者在街道、居民区、行车道和现场通道附近开挖土方时,未设置警告标志或者防护栏200元/处0203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人工作业200元/次0204深坑、深孔作业未采取通风和测毒措施的,挖孔桩、成孔桩无防护措施,孔口未超出地面、孔下施工人员无防护措施的。200-1000元/处0205开挖未遵循自上而下按顺序放坡开挖200-1000元/处0206施工便道不安全,出现坍塌现象并失稳未及时处理的;施工便道便桥危险地段无标准防护设施、无安全警示标牌的;等等。500-2000元/处0207高边坡施工方案未按规定程序上报和未按批复方案施工的,未设观测点或未按要求观测且无记录的1000元/处隧道施工0301作业人员未配戴防护用具或未穿反光背心;隧道作业环境超标未开启通风设备等等200元/人.次0302隧道内使用以汽油为动力的机械设备500元/次0303隧道内加工钢筋500元/次0304洞内爆破作业,人员未撤离到洞外安全地带的3000元/次0305洞口、井口的施工区未设置消防器材的、洞内及各洞室存放燃油料及其他易燃物品。500元/处0306台车未设置围栏、人员上下扶梯未安装牢固的200元/处0307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二次衬砌距掌子面的距离IV级围岩大于90m,V级及以上围岩大于70m1000元/处0308支护钢架未与相邻钢架连成整体500元/处0309钢架下部开挖后,钢架未及时接长、落底,长时间悬空,浸泡500元/处0310钢架下部开挖时,底脚左右同时开挖1000元/处0311钢架安装就位后,钢架与围岩之间的间隙未及时用喷射混凝土填充密实200元/次0312未实施测毒措施的、无监测设备、无监控量测数据的。500元/次0313拱架、墙架和模板拆除不符合规范要求的500元/处0314洞内车辆超载、超宽、超高,施作车辆未贴反光标志500元/次0315未按规定安装逃生通道1000元/次0316隧道支护距离开挖面超过4米200元/次桥涵施工0401机具、机料等堆放在基坑边坡2米内构成安全隐患的200元/处0402泥浆池、沉淀池周围未设置防护栏杆和警示标志200元/次0403人工挖孔桩施工采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卷扬机等挖桩设备,未设置人员上下专用爬梯;人工挖孔桩附近无安全施工注意事项标牌;孔口未安排专人看护,等等。500元/处0404桩基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做好安全封闭围护,未设置标示标牌,警告标志。500元/处0405挖孔桩孔口施工完毕后,未进行孔口标准防护罩覆盖的。500元/处0406桩基开挖深度超过15米时,未设置通风照明设施的500元/处0407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标牌布置不规范、不齐全的3000元/处0408墩台高度在2~10米范围内平台外侧未设栏杆及上下扶梯;墩高在10米以上未加设安全网;墩顶未搭设安全护栏。500元/处0409张拉作业时千斤顶附近站人200元/次高空作0501进行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高空作业时,未搭操作平台,未设置防护栏杆或者防护栏杆高度不够和未挂安全网的。3000元/次业0502未设置人员上下通道或者上下通道不牢固。1000元/次0503在大风、大雾、雨天露天作业。200元/次爆破安全0601雷管、炸药同时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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