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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武术搏击协会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社员守则第三章社员要求第四章组织机构制度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六章内部制度第七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八章安涉外校警卫队合作规定第九章合肥高校截拳道联盟第一章总则一.名称: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武术搏击协会(TheclubofthemartialartsfightingintheCIEofAnhui)二.性质:武术搏击协会是应学院团委领导和社团联合会联合要求,由校警卫队全体武术爱好者自发组织的武术研究、训练和健身类的社团,是广大涉外学生为弘扬中华武术,武以强身、武以健身、武以防身武和以修身的学生社团之一。协会一切活动均以宪法、法律和校规为基础,并持抵制一切非法组织与活动。三.宗旨:上善若水,生生不息。四.口号:未曾尽力,勿言放弃,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五.目标:1.发扬武术精神,继承中华民族之宝贵文化遗产,传播武术文化,激发爱国热情。2.为学校全体学生提供专业的武术搏击训练,活跃大学生的业余生活,锻炼意志,增强体质,防身抗暴,陶冶情操,繁荣校园文化促进学习与工作,培养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六.承诺:1.武术协会接受校团委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接受广大会员、社联会以及其他兄弟社团与同学们的监督,承诺并遵守《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2.我们将努力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与校警卫队一起努力为学校师生的生活、学习和文化活动贡献自己的力量。3.提供权威认证的专业技术体系,大部分教练员有专业、权威的武术机构作为技术指导和支持,并提供中国武术权威段位以及相关职业认证考试的权利。4.协会内各项目一律平等,公平发展,和谐相处,荣辱与共。七.技术体系: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武术搏击协会由中国截拳道国际联盟安徽分会——合肥龙健搏武道提供专业的技术体系以及理论支持。第二章学员守则1.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维护社会、学院治安,遵守社会、校园公德,明礼让,主持正负有责任感。2.维护协会利益,不得参与有损协会名誉的活动,严格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端正身态度,忠于职守,严于律己,精诚团结,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做到身在武协,心系武协。3.坚持集体主义,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成员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关心集体,反对极端个人主义。4.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注重个人修养,尊重师长,尊重他人维护成员之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5.凡加入协会者必须学有余力,且不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如期末考试有两科不及格者劝其退会。6.必须坚持“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不及寒风酷暑,坚持每周的训练。学员之间应有虚心求教、勇于创新的精神,相互学习,相互切磋,以团结为本,以诚相待,不得恃强凌弱,严禁拉帮结伙、打架斗殴。7.每位社员应积极配合老师及协会组织机构开展的工作,会员参加院系举办的文艺表演应提前向会长说明。8.学员应崇尚武德,相互尊重,团结互助,坚决维护协会的名誉。9.维护训练秩序,遵守训练纪律,服从队长安排,严禁训练时说笑打闹,服从协会管理规定,维护协会公共财物。11.遵守外事纪律,在涉外活动中不做有损协会荣誉的事,对外协会成员平等有好相处,以礼相待,不卑不亢。12.社员要做到“苦、巧、恒、精”的学习方法,培养“勤看、勤问、勤练、勤思”的训练态度,对武术也要“明其理、达其势、通其法”,尽快成为一名文武兼备的人才。13.禁止全体成员(包括以毕业学员)在一切会议及集体活动中发表带有商业性质等影响武协性质、违背武协宗旨、腐蚀成员思想的言论。第三章社员要求一.入社程序:凡安徽涉外经济职业学院在校学生,对武术感兴趣者,不限年级,以自愿为原则,本人可在协会招新之日报名并递交入会申请书(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自我介绍、联系方式、以及对协会的认识和加入协会后的发展方向等)。二.入社条件:1.涉外校园内凡对武术感兴趣者,对体育运动以及大学公益活动和文化活动感兴趣的同学皆可以加入。2.对武术有特长或有一定的武术基础,并有志于成为专业武术人才的同学皆可以加入。三.社员遵守的义务:1.遵守本协会章程及规章制度,积极执行协会的决议。2.有义务宣传协会并自觉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3.团结同学,友爱他人,尊重教练,服从管理和安排。4.坚持勤学苦练,传播武术文化知识及技艺,弘扬武德。5.爱护协会的公共财物,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6.按规定交纳会费。7.组织机构人员要对工作认真负责,做到善始善终。8.服从协会的其他安排。五.会员享受的权利:1.在训练时间内可以使用协会内任何器械与装备。2.参加正常训练,选择训练项目和协会各项活动的权利。3.在协会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4.对协会的正常工作有咨询、讨论、建议、监督及批评的权利。5.有询问和监督协会财务开支情况的权利。6.有对协会建设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利。7.学员有了解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并对其执行监督。8.有参加本校其他学生组织以及外校武术社团交流活动的权利。9.有参加为本协会提供技术支持的专业武术机构培训并参加中国武术段位和相关职业认证考试的权利。10.退出协会的权利。六.社员其他程序规定1.假期结束返校后,协会全体会员应及时向教管部报道。2.因故不能参加训练、会议或活动者(无重大事情,不得随意请假),应事先递交请假条,并写明请假原因、日期,请假者所属部室或队,将假条交至相关部长审批,批准后方可离开。3.各部室成员工作一段时间后,若成员自己或负责人欲对该成员进行工作调动,须上交申请,经相关部室负责人同意,并由常委会商议并同意后,及时将调动情况报于总策部,并对该成员档案进行调整和变动,调动方可生效。4.若学生因主观或客观原因不得不退会者,须先交一份退会申请书,该申请书应先交相关部室或各队负责人处,由负责人提交常委会审议,审议并批准后,退会方可生效。第四章组织机构制度一.最高负责机构——会长委员会1.机构构成:由技术顾问、会长、副会长、表演队长和各训练队长、部长以及教练员构成,是协会最高策划及执行机构。2.机构职能:A.制定和执行协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B.监督各部门工作及协会财务状况。C.修改和完善协会章程及审议协会工作计划。D.组织协会各项大型活动。E.加强武术协会的各项建设,发扬武协精神。二.部门组成及职能1.会长设会长一名,全权代表协会形象。A.召集常委会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安排和处理协会一切日常事务。B.监督一线训练情况,C.制定协会年度发展方针,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与财管部共同管理财务。2.副会长设副会长两至三名,协助会长工作。A.分管各部室和各队,同时监管协会财产和财务;B.广泛收集会员意见与建议,并处理好其它细节问题,不断完善武协建设及推进武协发展。C.会长不在时,暂行会长之职,协调管理协会事务。3.教管部设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名。A.协助各训练部门制定各队训练计划,做好训练专项工作,征求训练意见,对教练员与训练相关的事务及时向分管的副会长汇报。B.组织学员加强业余训练,不断提高协会武术水平,丰富协会武术项目,并定期向分管副会长汇报本队的训练情况,各队每学期末举行考核大赛,对部分会员进行奖励。C.协助各训练部门设立训练队,并设队长一名,由参训人员突出者担任。E.做好学员调查,定期对社员进行互动与专访,进行调查问卷,及时发现社团内部问题。F.协助各训练部门申请外聘教练,经由教管部交由会长委员会审核,再由外聘教练试教,经会长委员会监督许可,即可生效。4.财管部设财管部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名。A.负责协会日常事务,内部资料的记载,会议的主持和记录。B.负责经费的预算和管理并实行财、帐分开,专人专项负责,并做好票据的汇总工作,每年总结财务报表并存档。5.总策部设部长一名,成员若干名。A.负责组织、统筹协会各种文娱活动的开展及工作安排,定期组织社团内部的娱乐活动,丰富协会会员的业余生活,活跃训练气氛。B.负责协会大型活动的策划和总结,负责起草协会各种文件和决议。C.建立和健全协会内部管理制度,使其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6.外联部设部长一名,部员若干名。A.负责与外校兄弟社团、校内各社团的联系联谊,处理来访事物,并做好外出活动记录及整理工作。B.为社团的资金进行外联赞助,在团委的许可和指示下,对社团的资金来源进行规划。7.截拳道部设部长一名,副部两名。A.负责截拳道的技术体系的教学。B.负责对外校截拳道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实践。C特训优秀学员组成代表队,参加外校搏击类比赛。8.跆拳道部设立部长一名,副部两名。A.负责进行跆拳道的技术体系教学。B.负责对外校跆拳道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实践。C.特训优秀的跆拳道学员,参加高校跆拳道交流比赛。9.传统武术部设立部长一名,副部两名。A.负责进行传统武术教学。B.负责对外传统武术领域的交流与实践。C.参加对外的传统武术交流活动或相关比赛。10.武术搏击协会表演队(教管部负责组建和监督,由其直辖)设队长一名,副队一名。A.选择各训练部门技术优秀者组成,成员由教管部选拔。B.代表学校或社团参加校内校外活动。C.表演队可以由技术顾问直接培训或去道馆接受专业指导。第五章管理制度一.训练部门开设管理规定1.首届协会内部开设截拳道、跆拳道与传统武术部门。2.社团内部训练项目一律平等,均衡发展,协会管理人员不得偏向且必须兼顾任何一个项目的发展,社员必须尊重任何一个项目的训练与发展。3.协会欢迎专业人才开设新的武术训练项目,经由会长委员会以及团委、技术指导一致同意后,即可开设该武术训练项目,并遵守各项目一律平等原则。A.新设项目教练员必须至少大二年级,开设新项目需向委员会以及团委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开设。B.有志开设新项目的特长社员必须在第一年接受正常其他项目训练,服从管理,考核责任心与技术水平。合格者到大二才可以申请开设新项目。二.训练规定1.各训练分队负责人应于规定训练时间前到指定训练场地做好训练前的准备工作,与该项目教练员保持时刻联系。2.全体会学员应于规定训练时间集中到指定训练场地做训练前的准备,训练实施教管合一。三.例会与活动1.协会组织成员应于规定开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2.全体会员应于规定时间前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3.协会内部活动各队及各部室成员应按各队长或部长的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其规定的任务。四.考勤规定1.因故不能参加训练、活动或会议者,应事先递交请假条,并写明请假原因及时间,理由不充足者,会长、教员或部长有权不批。2.一般不能事后补假,如有特殊事情允许事前交待,并于一天内补假。3.不允许任何会员(包括会内所有组织机构成员)以口头形式、短信或打电话请假。4.请假累计五次者(一个月内),作缺席一次处理;迟到或早退五次者,作缺席一次处理;协会活动无辜不参加者,做缺席一次处理。五.奖惩规定1.根据协会内成员在训练及日常行为中的表现,可进行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及训练标兵等奖项的评选。2.本协会以校规校纪为基础,对于违反纪律的会员,视其情况可以给予口头警告、严重警告(写出书面检讨)、留会察看(全体会员大会上通报并检讨)、开除社籍(全体社员大会和全院通报)的处分。3.对于协会中组织机构成员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尤其是打架斗殴和行为不检的社员,按处罚条例从重从严处理。第六章内部制度一.选举制度1.会长、副会长候选人选举:A.提名法:会长、副会长以及各级部长、队长对欣赏的优秀社员有提名权,经提名者同意,可以参加全体大会由全体人员选举,选举人数过半即可当选候选人。B.申请法:各个社团成员,不论项目部门,不论职务,都有权利竞选社长候选人,向所处部门负责人申请即可参加全体大会,并由全体社员选举,票数过半即可当选。C.竞选条件:a.有恒心,有责任感,并且具有创新精神,能独立开展武术协会的工作b.在协会工作一年以上的社员并且具有一定的社团管理经验,熟知协会的章程。c.必须兼顾和尊重各项目发展,遵循一切项目平等的原则,对各个项目有公正和团结的态度。d.竞选者必须是协会内部成员(校警卫队成员或干部优先考虑)。e.没有参加过武术训练的社员亦可以参加竞选,竞选只看能力、责任心与人品,不看技术。f.对校警卫队合作态度需坚定。g.协会全体成员,不论项目与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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