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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尚枫家具经销协议书甲方:广州尚枫家具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彭新庭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总经理职务:___________电话:020-26261253电话:___________地址:广州花都区花山镇龙口第三工业区地址:___________经营产品范围:甲方提供的:尚枫网吧家具系列产品授权地区范围:甲方授权乙方成为地区的经销商协议期限:有效期为__年,由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为保证甲乙双方的利益,并进一步促进经销产品的规范操作及合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经销甲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具体协议:第一条、本协议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1.1“无形资产”:包括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加盟经销商的具有统一性的特有的经营技术,和甲方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及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培训程序等有关经销营运的不可分的系统模式。1.2“经销商”:指加盟的受许人使用属于特许人(加盟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及商标,以向社会提供广州尚枫家具有限公司产品为主要经营形式。经销商本身必须对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内部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独立承担各种法律责任的经济实体,经营业务上接受特许人督导。第二条、本协议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2.1本协议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主体,独自承担双方各自的独立责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的投资、雇佣或承包关系。第三条、经销商的资格经销商应具备下列条件:3.1具有较强的进取精神,有一定经营管理、运作能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有相关行业经验和营销能力,对本行业充满信心,并有一定的网络基础。3.2有正规的工商注册的法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固定的经营地址或场所。3.3具备一定资金实力,有良好的资金信用。3.4对投资尚枫家具有限公司连锁加盟机构的风险和收益有正确的认知和充分的心理准备。3.5认同并接受尚枫家具有限公司的经营模式,服从尚枫家具有限公司的各项管理。第四条、无形资产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4.1乙方只能按照本协议规定区域和方法使用甲方的无形资产,同时必须以其为基础,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店铺。4.2乙方使用甲方品牌商标等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视为严重违约行为:(1)损害甲方商标和无形资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擅自修改、变更等行为)。(2)除为经销商培训而向乙方员工传授甲方无形资产及甲方有书面授权外,向第三人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甲方无形资产的行为。(3)乙方为第三人模仿或复制甲方商标和无形资产,帮助第三人模仿或复制的行为。4.3乙方承认甲方提供的无形资产及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只属于甲方,受到法律保护,乙方承认甲方商标为经销商经营统一的营业象征,属甲方所有。4.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特许专营权出让、转让或抵押、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他人经营或代理甲方品牌产品之任何费用。4.5产权归属:甲方的商标、商号、产品形象系统及专利等经营技术资产和无形资产归为甲方所有,乙方的有形资产产权归乙方所有。4.6经销商应对本协议本身的内容以及双方执行协议过程中的各种规范、通知、销售或返利政策、产品价格、操作方法等涉及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的任何资料及其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将其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第五条、双方约束及规范:5.1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使用甲方的无形资产,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赔偿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2本协议期限内,乙方销售的一切产品或配件均应统一甲方采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采购或销售非甲方提供的产品或配件(网吧家具之外的产品不受限制)。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责任。5.3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依法经营,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授权经销事项,做好销售工作,因乙方不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同时对甲方造成影响及损害的,甲方亦有追究乙方相关责任。5.4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转卖其他工厂或公司的同类型产品,不能直接、间接或以其他第三方的手段或名义对甲方的产品进行模仿、复制等,不能以甲方的名义从事违反商业规则的行为(包括未经甲方书面授权私刻带有甲方公司名称的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各类公章与客户签订协议和未经甲方书面授权擅自在合同及各类印刷品中使用甲方商标等行为)。如因乙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甲方损失,除乙方自负相关法律责任之外,甲方有权乙方相应的经济责任并有权取消本协议。5.5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经销商。甲方与乙方在其合作方式上均为一对一关系,甲方跟乙方的每笔交易均按甲方的正常销售协议执行。5.6为促进产品在授权地区的销售,乙方应根据当地市场情况选择广告宣传方式。同时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的品牌形象进行积极宣传,并且在维护双方利益的同时,积极参与市场开发及推广。5.7甲方将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网吧数量来决定开设经销商的运营个数,对经销商实施规范的布局和调控。5.8乙方必须保证完成万/年的销售额,达到或超过基本任务,乙方将继续享有合约保障及续约优先权,反之甲方将有权调整合作模式或取消协议。5.9至协议生效起,乙方向甲方购买的每一批货物(包括展示用的样品)都按甲方提供的经销价格(详见经销价格对照表)进行结算,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对价格作出适当调整,并提前7天发出书面调整通知。5.10乙方对外销售产品时,正常销售价格(除开服务费用后)最低不能低于甲方对外的VIP价格(具体见甲方“VIP价格对照表”)。按照以上定价原则,各经销商在制度价格时,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合理的将服务费用包含在内(如短途运输,安装费用等),但不能任意夸大或超标收取服务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作出相应处理。5.11甲方对乙方经销区域内的市场实行备案保护措施,乙方在洽谈时必须第一时间进行客户备案(备案时必须说明客户的名称、主要联系姓名、电话、同属哪个地区,详细地址等,以便甲方分类区分),甲方只对备案过的客户实施保护,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的渠道商对同一个客户进行备案的,甲方将按备案时间的先后顺序,对最早备案的经销商实施保护,备案保护的最长时间为一个月(以备案当天的日期时间开始计算)。备案后的客户如在有效期内因其他原因跟甲方达成交易的,甲方将按正常销售价格减去经销价所得差价退还乙方。反之,将不受任何返利措施和政策的保护。5.12乙方必须定期(每月)提供所有销售去向、产品数量、客户名称及相关案例图片,以供甲方进行统一的形象宣传、市场统计分析及售后备案。5.13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能低价竞争,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及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以上相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协议或转用其它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并终止合作。5.14双方定期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当地市场最新状况,甲方定期跟踪工厂生产情况,确保交货准时准确。第六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权利及义务:6.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经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数据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6.2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6.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变化对相关价格、经销政策进行调整。6.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产品品牌进行维护和宣传。6.5甲方有权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品牌宣传,包括广告、网络、电台、报纸及产品本身的徽标印记及缝绣等6.6甲方有权解除乙方因未达到规定销售量及其他乙方违规违法行为的合作协议。6.7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详细的产品数据及当地市场销售参考价,并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助于产品销售的辅助性帮助,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销售人员进行系统性的培训,传授销售知识及技巧等。6.8甲方根据经销区域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必要时与乙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或召开演示会。乙方的权利及义务:6.9对于(尚枫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尚枫品牌)的系列产品竞争业务。6.10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尚枫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6.11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产品及服务。6.12乙方有权代表客户对甲方的产品提出具体要求,包括数量、颜色、款式、做工及交货期等。6.13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产品品牌进行维护和宣传。6.14乙方有权负责跟客户进行签定协议及货款结算,但不能以甲方的名义进行。第七条、销售行为规定7.1产品价格7.1.1甲方对外销售的每一款产品都设有出厂销售价和VIP价格,出厂销售价是针对所有新购买客户或一次性购买达不到200张或累积购买量达不到300张的单一客户而推行的统一价格,出厂VIP价格是针对一次性购买达到或超过200张或累积购买量达到或超过300位的单一客户而实行的优惠价格政策,具体详见甲方的“VIP价格对照表”。7.1.2因市场或原材料涨幅等因素导致产品价格需要调整的,甲方将按照(尚枫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提前7天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订单,其单价将不做调整。7.2定货流程7.2.1乙方跟客户方落实了销售协议之后,乙方必须将订单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传真或扫描成图片后QQ在线或邮件发给甲方(但必须保证甲方能有效接收到)。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产品颜色、交货时间及其它特殊说明。必要时附带关于采购、运输的其它条款以及其它书面约定的条件,甲方收到乙方的采购单后,出具正式的销售协议,注明相应的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颜色、单价、备注说明以及运输方式,操作条款等,盖章签名后发给乙方确认(传真、快递或扫描图片以QQ在线或邮件的方式均可同样进行有效确认),乙方收到销售协议并确认无误后,同样签名并盖上公章后回传至甲方,甲方收到确认订单并确定收到协议约定的定金后才确认协议正式生效并及时安排生产(流程中可凭传真件或扫描电子版确认订货需求,并据此安排生产,最终双方盖章,协议原件由甲乙方各执壹份存档)。7.3付款条件7.3.1乙方与甲方按正常销售程序签订销售协议,订单数据确认后乙方按每笔订单约定的内容(即定单销售协议)将定金汇至甲方指定账号,余下货款提货前付清。7.3.2提货方式:①甲方工厂提货;②甲方指定的物流公司货运场提货,二者任选其一。7.3.3付款条件不尽事宜,将在具体的销售协议当中体现。7.5售后处理7.5.1保修期内如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其处理办法将甲方保修证当中规定的内容执行(详见“尚枫网吧椅,沙发售后服务说明”),产品售后行为发生时,乙方主要负责售后行为的执行,甲方协助支持。7.6其他销售约定7.6.1如每批货物的供货交货时间,及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责任问题(如因违约造成各类损失等相关责任问题),均按甲乙每次订货所签订的《订单确认表》中的内容执行。生产出货周期暂定为10天,特殊情况下的出货时间按甲乙双方协商并约定在《订单确认表》中的内容执行。定货前,乙方必须就交货期问题向甲方沟通确认,交货时间将按定金到账之日起开始计算。具体事宜均按《订单确认表》中的内容执行。7.6.2如产品货物销售到经销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时,同样必须进行售前备案,具体为乙方在洽谈区域外客户时必须第一时间向甲方进行客户备案(备案时必须说明客户的名称、电话、同属哪个地区,详细地址等,以便甲方分类区分。甲方只对备案过的客户实施保护,如果出现两个以上的渠道商对同一个客户进行备案的,甲方将按备案时间的先后顺序,对最早备案的经销商实施保护,备案保护的最长时间为一个月(以备案当天的日期时间开始计算)。备案后的客户如在有效期内因其他原因跟甲方达成交易的,甲方将按正常销售价格减去经销价所得差价退还乙方。反之,将不受任何返利措施和政策的保护。第八条、加盟费8.1乙方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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