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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untingbank金融会计制作:郭德松联系方式:1882742810981972301(办)邮箱:guodesong@sina.comQQ:36204046绪论会计是现代经济工作的基础,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广泛运用,人们的思路和理念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会计核算形式呈现出网络化、电子化、信息化和自动化等特点,各种现代核算系统、支付系统和资金清算系统像雨后春笋呈现出来。但一些会计核算原理未变,原始票据还是以纸质为主,需要审核、计算等,所以有必要开设本课程。一、学好金融会计的必要性(一)学好金融会计是做好经济工作的基础。(二)学好金融会计是拓展金融业务、搞好财务管理的保证。(三)学好金融会计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关键。(四)学好金融会计是加强金融理论研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前提。(五)学好金融会计为考证、考研提供较大帮助。微笑是引言;技能是基础;知识是保证;沟通是保证;团结是力量;满意是目标。总之,金融会计作为做好经济工作的基础,必须认真学好,全面掌握。我校通过对毕业生的问卷调查,发现毕业生在校收益最大、实际工作中应用最广、从事工作最多的是金融会计。开设本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系统地阐述金融会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金融会计核算、监督、分析、检查等方面的理论和方法。要求学生通过学习提高理论水平,学会核算技术,加强对金融会计意义和作用的认识,从而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动手能力和从事管理工作的能力。二、金融会计难学的主要原因(一)因核算角度多变,增加了学习的难度。(二)因各系统补充规定不一致,增加了学习的难度。(三)计息办法、期限和结算处罚等规定较多,增加了学习的难度。(四)凭证帐簿种类多,有些处理手续繁杂,也增加了学习的难度。另外,有的学员提出,金融会计科目多,难记忆;头绪多,难理解;规定多,难掌握;手续繁,难看清等等。但只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学好金融会计是不难的事。三、如何学好金融会计(一)端正思想,提高认识,是学好金融会计的前提。(二)把握机遇,注意相关知识的衔接,是学好金融会计的基础。(三)循序渐进,不耻下问,是学好金融会计的关键。(四)加强习作,注意操练,是巩固学习效果的途径。平时成绩依据:考勤、练习和听课效果等。四、课程体系结构金融企业会计教材,从内容看来主要包括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就是金融企业会计基本理论部分,主要就是第一、二章所讲述的内容。第二部分主要是商业银行的存、放、汇和联行业务等.第三部分主要是金融性公司业务和其他金融机构业务的核算内容。五、课时分配章次教学内容理论讲授实训课时一总论2二基本核算方法64三存款业务的核算66四支付结算业务的核算126五贷款业务的核算64六银行间往来业务的核算24七现金出纳业务0十一损益的核算0合计3424第一章金融企业会计总论教学目的:通过本章的学习,使我们了解金融企业会计的概念和种类,掌握金融会计的对象和特点,懂得金融会计的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为今后各章的学习奠定基础。教学重点:种类、特点和对象教学难点:表内外核算对象教学课时:2学时第一节金融企业会计的基本认识一、金融企业会计的概念P11、金融企业会计的核算单位:是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2、采用的方法:专门的,如单式凭证、复式记账、双线核算、票据交换等;3、核算客体: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过程;4、核算要求和职能:进行准确、完整、连续、综合的核算和监督;5、核算目的:为经营者及有关方面提供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会计信息;6、核算性质:它是一种管理活动。二、金融机构的种类现行金融机构可以分为四大类:(一)金融监督局1、银监局:是2003年4月成立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进行监管的银监局,即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统一领导,统一管理,行使七大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金融监管的分工,银监会的具体职责有17条(略)。1)依法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2)依法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3)对达到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应对其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4)、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品种进行审核。5)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7)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2、保监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98年11月18日成立,依照法律、法规统一监督全国保险市场,维护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3、证监委: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是1992年10月成立的,负责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期货市场进行监管。(二)银行会计1、中央银行会计P2(1)成立时间:1948年12月1日将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合并为中国人民银行。真正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应从1984年1月1日算起。(2)主要职能:从事货币发行、经理国库、再贷款再贴现、资金清算、外汇储备等业务,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收支相抵后,实现的利润上缴中央财政,亏损由中央财政拨补。《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有10条职责。2、国家政策性银行会计(1)国家开发银行(94.3)的组建职能P2(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94.11)的组建职能P2(3)中国进出口银行(94.4)的组建职能P2三行各有分工,不与商业银行竞争。虽然承担政策性贷款的优惠补贴支出,要求保本经营。但现实过程中,三行的业务之间,政府都采取招标形式,没有实行严格的业务分工。3、商业银行会计它是从事资金商业性买卖的金融法人。包括:(1)原国有商业银行:工(84.1.1成立;05.10.28改制;06.10.27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同步上市)、农(79初成立;10.7.6上市)、中(1912年成立;79年成为指定的外汇银行;04.8.26改制;06.6.1在香港上市;06.7.5在上海上市。)、建(54.10.1成立隶属财政部;79年成为独立的专业银行;04.9.17改制;05.10.27在香港上市)。(2)股份制商业银行:含交通银行(87.4.1重新组建;05.6.23在香港上市;07.5.15在上海上市)、招商银行(87.4成立;02.3.27上市)、华夏银行(92成立;03.8.26上市)、民生银行(96.1成立;00.11.27上市)、光大银行(92.8成立;10.8.10上市)、中信银行(87.4成立;07.4.19上市)、深圳发展银行(87.12)、广东发展银行(88.9)、上海浦东发展银行(92.10)、兴业银行(88.8;07.1.23)、上海银行(95.12)、恒丰银行(03)、浙商银行(04、8、18)、渤海银行(05、12、31)、北京银行(04.1;07.9.11)、东亚银行(03.5)、邮政储蓄银行(06.12.30)、汉口银行(97、12、16)、湖北银行(11、2、27)、平安银行(91.4.3)、村镇银行(07.1.29)等。(3)城乡地方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95)、农村合作银行(01)、湖北农村商业银行(14)等。商业银行总行为一级法人,业务上实行垂直领导,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全行统一核算,分级管理。(三)金融性公司会计1、信托投资公司:是以代人理财为主要经营内容,以受托人身份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2、证券公司:是专门经营有价证券的发行、转让及代理业务的金融机构。3、租赁公司:是以有偿提供机器、设备、办公用具等物品的形式,向企业融通资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4、财务公司:是企业集团内部集资组建,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5、期货公司:代理客户从事商品、金融期货交易。6、基金管理公司: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交由专业人员进行管理投资。(四)其他金融机构1、保险公司:集中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2、城乡信用社(中国信合):为城乡服务的金融机构。3、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为处理不良资产而成立的金融机构。如99年成立的信达、长城、东方和华融,分别收购、管理和处理四家国有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的部分不良资产。4、典当业:以抵押或质押财物来融通资金的借贷行为。5、小额贷款公司、小额担保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由此可知,金融会计、银行会计、金融企业会计、商业银行会计、金融性公司会计等概念是不同的,应注意区分,准确使用。三、金融企业会计的特点P3(一)反映情况具有综合性和全面性(二)各项业务活动最终由会计实现和完成(三)核算方法具有很大的独特性(四)联系面广,政策性强(五)具有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第二节金融企业会计的核算对象一、金融企业会计对象的简要表述(一)表内核算对象:是在金融业务和财务活动过程中的资产和权益的增减变化过程及其结果,并体现了一定的经济关系。金融业务是指金融机构的专业工作;财务是有关财产的管理或经营以及现金的出纳、保管、计算等事务。(二)表外核算对象:是指那些虽未涉及银行资金增减变化,由于对外承担了经济责任的某些经济业务事项。如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发出或收到委收、托收等。二、金融企业会计对象的具体内容(一)资产1、流动资产:指可在一年内(含)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资产和非现金流动资产。(1)现金资产的概念、判断标准和内容:现金资产是商业银行持有的库存现金以及与现金等同的可以随时用于支取的银行资产。判断标准:流动性最强;赢利能力较低。内容:包括库存现金、库存金银、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存放联行款项、存放同业款项以及其他形式的现金资产。(2)非现金流动资产:包括拆放同业、短期贷款、短期投资(含证券投资)、贴现、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存出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等。2、长期投资: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3、固定资产:指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③单位价值较高。包括主要经营设备、非主要经营设备。这部分资产的特点是在较长的使用周期内能够保持其原有的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则将会由于使用而逐步地减少,即逐渐地从其实物形态中分离出来。但不符合上述特征的财产作为低质易耗品。4、中长期贷款:指金融企业发放的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种贷款。1年以上5年以下(含5年)为中期,5年以上为长期。5、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6、其他资产:是指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存出保证金、抵债资产、应收席位费等。(二)负债1、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含)内偿还的债务。包括①吸收的活期存款,一年以下的定期存款;②向中央银行借款,票据融资;③同业存款,同业拆入;④各种应付款项;⑤其他暂收和预提费用。2、应付债券:金融企业发行的超过一年期以上的债券、可转换债券。3、长期准备金:包括长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保险保障基金等。4、其他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存款、保户储金、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三)所有者权益: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其金额为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1、实收资本(含国家、法人、个人、外商资本金):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收到投资人投入企业的资本。2、资本公积:是权益性交易(资本性交易)形成的。它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资本(或股本)溢价以及法定财产重估增值等原因所形成的公积金。3、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是指公司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是根据其用途不同一般分为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4、未分配利润:是企业未作分配的利润。它在以后年度可继续进行分配,在未进行分配之前,属于所有者权益的组成部分。从数量上来看,未分配利润是期初未分配利润加上本期实现的净利润,减去提取的各种盈余公积和分出的利润后的余额。未分配利润是指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