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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题:1、地籍的分类(一)按主要功能的变化分类:地籍可以分为税收地籍、产权地籍和多用途地籍,这三种地籍反映了人类历史上地籍产生发展的三个不同阶段。(二)按照地籍开展的先后时序分类:初始地籍和日常地籍。初始地籍: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开展全面调查、登记、统计和分等定级与估价等工作,从而建立起来的地籍。日常地籍:是指以初始地籍为基础,针对土地数量、质量、权属、地价和用途等状况的变化进行适时修正、充实,从而更新的地籍。(三)依照地籍开展范围和对象特征:城镇地籍和农村地籍。(四)按照地籍手段和成果形式:常规地籍和数字地籍2、土地经济条件调查:包括土地的交通、区位、投入、产出、收益等。3、调查方法:(遥感技术、直接观察法、收集法、采访法、通讯法)遥感技术:遥感技术是不与调查对象直接接触而搜集信息资料的一种方法。他是在距地面较远距离的飞机、卫星、飞船上,使用光学、电子和电子光学仪器,接收物体的辐射、反射和散射的电磁波信号,用图像胶片和数据磁带记录下来,再传送到地面接收站,经过处理加工,分析判断现象的变化规律,从中取得物体和现象的有用信息。遥感技术优点:1、探测范围大;2、受地面限制少;3、获取信息快。4、维持作物生命的温度范围大致在一10℃—50℃之间适宜农作物生长的温度,约为5℃—40℃。农作物发育温度则又在生长温度范围之内,通常为20~30℃5、土地权属来源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最初取得土地权利的方式。6、土地依照不同的开发程度可以划分为:生地、毛地、熟地,等等。(1)生地:指已完成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但未经开发的农业地、荒地或经开发后才能直接用于城市建设的土地。(2)毛地:是指旧城改造中,已完成土地使用审批手续,但须先动迁安置原住户、拆除旧有建筑物后方可使用的土地。(3)熟地:指具有较完善的城市基础设施且土地平整,能直接用于城市建设的土地。7、地籍调查的概念:是指国家采用科学的方法,依照有关法定程序,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和用途等情况,并以图、簿、册表示。政府部门代表国家组织实施。地籍调查是进行土地登记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地籍调查:核心内容是土地权属的调查,重要任务是查清土地的权属、位置、界址、用途、等级和面积等,为土地登记提供基础。8、林地含义:是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等主要用于林业的土地。林地又包括有林地、灌木林、疏木林、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和以森林为主的自然保护区,不包括面积小于1亩的树丛、不足4行的树带、居民绿化用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用地。分类:有林地、灌木林、疏木林、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1)有林地:是指树木郁闭度=20%的天然、人工林地。郁闭度:指树冠覆盖面积与地表面积的比值,是指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郁闭度在0.70(含0.70)以上的树林称为密郁闭,0.20-0.69为中度郁闭(2)灌木林:是指覆盖度=40%的灌木林地。覆盖度:是指林地中灌木等对于地表遮盖占据的地表面积与总林地地表面积之比。覆盖度大于等于40%属于灌木林。(3)疏林地:是指树木郁闭度在10%—20%的林地。(4)未成林造林地:指造林成活率大于或等于合理造林数的41%,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播后不满5-7年的造林地)(5)迹地:是指森林采伐、火烧后,五年内未更新的土地我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显示,我国迹地总面积占林地总面积的大约0.5%。迹地主要分布在东北地区,占全国迹地面积的36.6%,其次是中南区,占21.7%;按省来看,以黑龙江省迹地面积最多,占全国迹地的35.1%。迹地面积中采伐造成的迹地占3/4,火烧形成的迹地占l/4。9、建设用地的特点:其一、承载性:建设用地是生活场所、操作空间和工程的载体。其二、非生态利用性。指对于建设用地的需求、利用与土壤的生产功能、肥力没有关系。其三、可逆性差。把建设用地重新还原为农业用地比较困难。其四、土地利用价值高。建设用地具有利用的高度集约性和资金的高密性。其五、区位选择的重要性。区位:是在(空间、地理)位置的基础上,叠加了人文作用的因素后所形成的综合性的位置,这一位置与人类经济社会活动,人的认知心理有着密切的关系。10、填空题:1、测绘手段:主要作用在于明确土地的空间属性2、郁闭度:指树冠覆盖面积与地表面积的比值,是指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3、园地:是指种植以采集果、叶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植物,覆盖度在0.5以上的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以上的土地。4、调查的基本技术方案概查:对于精确度的要求不高,概查可以利用较小比例尺的图件为基础,对于土地的分类也比较简单,面积的量算也比较简单粗线条。详查:对于精确度的要求相对较高,详查大都利用较大比例尺的图件为基础,对于土地的分类也比较详尽,一般运用周全和具有较高精度的面积量算方法来完成调查。5、初始地籍调查: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对土地的权属、面积、用途、位置等基本状况进行的第一次全面、普遍的调查,是开展初始土地登记的前提和基础。6、土地权属状况的内容:土地权属状况是指土地权属的性质和权属来源。土地权属性质是指附着在某宗土地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我国只对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而不对国家土地所有权进行登记。土地权属来源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最初取得土地权利的方式。7、建筑密度:即建筑覆盖率,是指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基底面积之和与规划建设用地之比。8、快速路: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设置,是城市道路网中最高等级的道路,其核心作用是“快速”和“连通”。用中央分隔带将上下行车辆分开,供汽车专用,主要用来联系市区各主要地区、市区和主要的近郊区、卫星城镇、联系主要的对外出路,负担了城市主要客、货运交通压力,有较高车速和大的通行能力。9、种植制度:是指一个地区或生产单位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为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与科学技术水平而形成的作物组成及其种植方式的技术体系。包括作物结构与布局、熟制与种植方式。10、土地垦殖率:是指一定区域内耕地面积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土地垦殖率=土地垦殖面积/总土地面积×100%。11、三基点温度:是指作物生命活动过程中的最适温度、最低温度和最高温度的总称。在最适温度下,作物生长发育迅速而良好;在最高和最低温度下,作物停止生长发育,但仍维持生命。12、积温:是指作物在生长发育时期,不仅要求一定的温度水平,而且还需要一定的热量总和,此热量总和通常是用该时期逐日气温的累积值表示,这个累积值就叫作积温。13、自然肥力:是指在气候、生物、地形、时间等自然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形成的土壤肥力。包括土壤养分、土壤理化性质等等。14、土地级反映的是城镇内部土地的区位条件和土地质量的差异,土地级的顺序在各城镇内部统一排列。15、名词解释:1、初始地籍: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对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开展全面调查、登记、统计和分等定级与估价等工作,从而建立起来的地籍。2、地籍管理是国家为研究土地的权属、自然、经济状况并建立地籍图、簿、册等而实行的土地调查、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和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等工作措施。地籍管理是由一系列有序的工作步骤组成,是一个系统的过程。3、土地登记:也称土地权利登记,是指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对土地的各项权利实行登记的制度。4、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以一定行政区域或自然区域(或流域)为单位,查清区内各种土地利用类型的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并自下而上、逐级汇总为省级、全国的土地总面积及土地利用分类面积而进行的调查。5、城镇土地定级概念:根据城镇土地的经济、自然属性及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作用,对土地使用价值进行综合分析,揭示城镇内部土地质量的地域差异,评定城镇土地级。6、宗地(Cadastre):是指土地使用权人的权属界址范围内的地块,一宗地为一个权属单位;同一个土地使用者使用不相连接的若干地块时,则每一地块分别为一宗。宗地是土地登记的基本单元,也是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最小单元。历史上曾称宗地为“丘”。7、变更地籍调查:是指在变更土地登记或设定土地登记时利用初始地籍调查成果对变更宗地的调查,是地籍调查的日常性工作。8、土地权属调查的概念:又称土地产权调查,是指清查每宗土地的权利人、现有权利和用途,并在现场标定宗地界址、位置,绘制权属调查草图,填写地籍调查表的工作。9、土地条件调查是指对土地自然条件和与土地利用直接有关的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主要包括对于土地的土壤、植被、地貌、气象、水文和水文地质状况等土地的自然条件,以及对土地的交通、区位、投入、产出、收益等土地的社会经济条件的调查。其重点在于通过调查了解土地的质量及其分布状况,探索土地利用的潜力,评价土地利用的水平,分析土地利用的影响因素。10、≥10℃的活动积温:把从每年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这天起,到稳定结束10℃这天止,其间逐日平均气温细加起来,其和就是≥10℃的活动积温。11、作物结构:又称作物构成,是指一个国家、地区或生产单位内各种作物种植面积的比例关系。通常用各种作物的种植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百分比来表示。12、土地经济评价主要是运用经济指标对土地质量进行评定,即对土地进行投入和产出分析,通过比较不同土地利用的投入和效益,决定土地的适宜性类型和适宜程度。简答:一、界址线的划定:1、界址的认定必须由本宗地和相邻宗地的使用者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如果是单位用地,要由单位法人代表亲自出席指界;土地使用者或法人代表不能亲自到现场指界的,应由委托代理人指界并出具委托书与身份证明;如果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使用者共同使用,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并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明。2、宗地相邻双方同指一界,为无争议界线;如相邻双方所指界线不同(双方有争议),则两界之间的土地视为争议土地。3、在规定指界时间,如一方缺席,其宗地界线以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并将结果以书面形式送达缺席者。如有异议,必须在15日内提出重新划界申请,并负责重新划界的全部费用,逾期不申请,则认为确界生效。4、经双方认可的无争议的界线,须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对于有争议的土地,尽可能在调查现场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二、城镇土地定级的作用:1、为城市规划布局提供依据;2、是制定基准地价的基础;3、为土地征税提供参考:土地税、场地使用费;4、显化土地资产量差异,为城市土地科学管理服务。三、土地质量观的内容:(1)针对性观点:是指土地质量是与土地特定用途相对应的,说到土地质量准定是某种用途的土地质量,同一块土地针对不同的用途,质量是不一样的。(2)效益性观点。是指土地质量与土地效益二者之间具有直接的明显的因果关系,土地质量的高低要接受土地效益的检验,土地效益是土地质量的外在表现和直观反映,谈土地质量离不开土地效益。(3)综合性观点:是指土地质量是土地的一种综合属性,对土地质量好坏的评定是对众多影响土地质量的因素的综合考虑。(4)动态性观点:是指土地质量是处于不断变化状态之中的。四、定级单元划分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单元内主要定级因素的影响大致一致,单元内的主要因素分值差异不得大于等于100/(n+1)(n为拟划分的土地级数目)。(二)定级单元面积确定在5-25平方千米之间。在城市中心区,定级面积会小一些,相反在城市的边缘区,定级面积会大一些。(三)商服中心、文体设施、交通枢纽等整体起作用的区域,不能分割为不同的单元。五、分值计算的原则:1、作用分值与土地的优劣呈正相关。2、分值体系采用0-100分的封闭区间。最优的条件取值100分,相对最劣的条件取值0分。其它的作用分值在0-100之间选择。3、作用分值只与因素指标的显著作用区间相对应。土地的优劣是要受定级因素的影响,但是即使是同一因素,并不是所有指标值的变化都会对土地质量的优劣起显著作用。六、城镇土地分等的主要因素因子:a.城镇区位因素:交通区位(城镇交通条件指数)、城镇对外辐射能力指数b.城镇集聚规模因素:城镇人口规模、城镇人口密度、城镇非农产业规模、城镇工业经济规模;c.城镇基础设施
本文标题:地籍管理期末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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