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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及部门安全工作职责1、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全处安全生产实行第一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对本处安全生产负责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他领导负责综合治理,协同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安全负全部责任。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建管处管理条例,制定和发布本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到每个岗位和部门都有章可循,责任到人。三、在建管处内部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应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经常了解全处劳动安全卫生情况,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分析和解决问题,并制定措施,组织实施。四、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施或项目的同时,必须考虑安全因素,并按规定履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五、建立对职工的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机驾人员处办公室及车队必须进行综合考核,履行规定手续,合格后,方能上岗。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并按期实行,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国家财产有重大损失的险情,应立即停工排除,在排除险情后,才能继续生产,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要有确保安全的应急措施,经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生产。七、积极支持和鼓励职工在改善劳动条件方面的革新、创造和合理化建议,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的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对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的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对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的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和在对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八、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劳动纪律和破坏安全生产或在生产中有重大失误,给人生安全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干部和职工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部门处理。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事故的报告和查处的义务和责任。2、处长安全工作职责一、建设管理处处长为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二、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三、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四、负责领导全处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同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安全重大问题。五、采用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的新方法、新思维和新途径,提出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六、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必须亲临现场,了解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安全防范措施。3、分管安全副处长安全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上级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到上传下达,贯彻到位。二、在处长的领导下,对全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三、建立健全安全网络,掌握和了解全处安全动态,研究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四、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发生重大事故,亲临现场指挥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防止事故的具体措施。4、办公室安全管理工作职责办公室是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上级对口单位为交通局安全技术监督处。做为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为: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规定。二、根据市场经济特点,研究完善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三、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及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四、监督和检查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贯彻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竞赛活动。六、监督和协助各部门做好新工人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及机驾人员上岗的审核工作。七、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实施奖罚。八、抓好本队及其驾驶员等年度检审工作。按本管规定,强化派车程序,确保行车的安全,合理安排车。九、做好各类安全台帐资料及报表工作。十、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合理使用。十一、及时做好安全总结评比工作,对在安全、文明生产中成绩显著的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章指挥、违章超作、违反劳动纪律和破坏安全生产或安全生产中有重大失误,给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遣成重大损失的干部和职工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部门处理。其部门内部安全职责为一、文秘、文书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牢固树立保密意识。任何人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抄录具有保密性文件资料,违者将给予行政处分。二、认真做好密级文件的保存和印章的管理工作,密级文件严格按保密规定阅处,个人不得将其带回家保存。凡不属正常用印章的范围,一律请示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用印。三、按规定做好机关后勤相关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劳动保护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四、切实做好机关食堂和煤气、卫生管理工作,煤气、蒸饭器、卫生管理全部落实责任人,严格按安全规章办事,确保食堂煤气、卫生安全,预防煤气事故和食物中毒。五、认真做好机关用电管理工作,非经办公室同意,乱拉电源引发事故者,将按《安全生产法》追究其责任,确保用电安全。六、做好机关门卫、传达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履行物资出门手续。阻止闲杂人员等进入机关,保证机关秩序正常。七、做好机关大楼的消防及物业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全部落实责任,确保大楼消防及物业管理安全。八、负责全处的治安保卫工作。5、检测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职责检测中心为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其上级对口单位为市交通局质监站,工作职责如下:一、检测中心是处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处交通工程建设中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二、监督管理组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对职工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三、指导和检查监理组按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监理责任。四、督导监理组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五、帮助并检查监理组做好其管理范围内重大危险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建档工作并上报检测中心,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六、帮助并检查监理组,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需要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方案措施等。七、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上报,督促落实事故单位复工前的现场整改,并组织验收。八、做好各类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九、做好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在处分管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副处长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十、指导监理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十一、做好有关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举报的受理工作,并做好对举报事项的调查核实,落实整改措施。6、财务科安全工作职责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改造、安全设施改善以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财务计划,并负责监督安全经费的落实和使用。二、按上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奖励资金,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三、主办会计对财务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口令,严禁闲杂人员操作微机。四、妥善保管好会计帐册、记帐凭证。计算机的财务数据必须经常备份,以防丢失。使用计算机软盘前必须严格检查,以防感染计算机病毒。五、出纳人员提5000元以上(含5000元)现金,必须与办公室联系汽车前往,在无车情况下,必须由他人陪同取款,同时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当天解交银行。六、会计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整理归档,严禁损毁,丢失、复印、抄录、涂改等。查阅档案必须经领导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查阅,确保档案机密安全。七、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防止霉烂、虫蛀,防盗窃,杜绝火种入室。八、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审计资料及时归档。7、驻地监理组安全生产责任制一、驻地监理组安全生产实行监理组长负责制,各监理组组长对所在驻地监理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有负责综合治理,协同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有技术责任。二、强化驻地监理组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相关关系和责任,努力抓好监理组安全工作的规范管理,做到全面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全员管理。三、贯彻执行劳动安全政策、法规、条例及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制定以驻地监理组安全管理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到每个岗位和工作都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四、驻地监理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应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经常了解全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分析和解决问题,并制定措施,组织实施。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按期实施,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的险情,应立即停工排除,在排除险情后,才能继续生产。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要有确保安全的应急措施,经监理组组长批准后,才能进行生产。二、安全生产有关制度1、车辆管理办法全处(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综合部)负责管理,车队长具体实施车辆管理工作。为做到科学管理,合理用车,减少浪费,确保安全,制订办法如下:一、用车1、用车范围领导公务用车;紧急公务用车;重要会议、活动用车;上级机关;外地来客用车;监理工作用车;财务公务大额现金活动用车;工作人员急诊就医用车等。在镇江市区,除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公务用车外,其他一律实行公交车制,公交车票经部门报财务按月核销。2、用车手续处(公司)车辆,除主要领导原则上固定用车外,其他领导用车相对稳定但不固定,实行调整使用。处(公司)用车由办公室(综合部)审签,车队长统一安排,日常用车实行用车申请,到外地工作必须用车时,部门负责人应在用车前1天(24小时)以上向办公室(综合部)申请,根据轻重缓急和车辆情况酌情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临时要车一律不安排。镇江市区,镇江市境内用车报分管领导审批,出镇江境报主要领导审批。市外各项目上的用车,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一名车管责任人统一管理、调动车辆。各项目组应根据项目工作实际建立用车制度,做到计划用车,合理使用,杜绝随意用车现象个项目配置的车辆(包括设计院或其它专项配车),是用于和保障项目业务所需,凡超出项目正常工作、生活用车的范围,一律包请处(公司)审批,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得(公司)的指令和管理。为确保车辆及人生安全,在镇江以外项目的人员回镇江,除特殊情况经批准派车外,其他一律实行公交车制。3、行车路线全处(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车辆,必须建立单车行车日志,将每次用车中的主要事宜及时记录清楚。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安排,在执行任务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无特殊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绕道行驶,驾驶员有权拒绝,否则一切后果均由驾驶员自负。4、非公务用车因特殊情况,本处(公司)工作人员私人需要用车时,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经办公室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并适当收取费用(过境、站、渡费均由用车人支付,按用车公里数收取燃油费)。5、油耗统计处(公司)的所有车辆必须实行油耗、公里数核准制。每次用车,当车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派车单)领取油票或加油单并登记签字。无特殊情况,禁止异地或额外购油。处(公司:驻地油票加油单,车队经办公室(综合部)报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批统一购票,一般每月购置一次油票,用车油耗与公里楼核准准确后,按程序购置次月油票。办公室(综合部)设油耗登记(计票员),实行扎口管理。各项目组的车辆油耗核准,按处(公司)管理方法实行。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发生购油,按油控程序办理,否则财务拒绝额外的油费核销。各项目的小车班每月向车队核报车辆公里数和油耗统计数,车队每季向办公室核报一次。二、车辆维修与保养一、车辆修理l、车修档案所有车辆必须建立单车《车辆维修登记》档案台帐,将历次修理内容进行记录存档。2、修理手续日常保养、小修(1000元以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管理手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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