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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新)1、预算评审基本原则序号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7号2007年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科技部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财政科技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6】56号2006年3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政[2011]434号2011年4《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科发记字【2012】86号2012年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2015年6《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国发【2014】64号2014年7《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2013年8《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2013年9《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经【2013】516号2013年10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差人员乘坐高速铁路列车座位等级及报销问题的通知》财办行[2011]36号2011年11关于印发《引进人才专家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外专发[2010]87号2011年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1-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国发办[2010]61号2010年13等......2、国家自然基金资助项目资金变化要点(1)直接费用:①设备费;②材料费;③测试化验加工费;④燃料动力费;⑤差旅费;⑥会议费;⑦国际合作与交流费;⑧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⑨劳务费;⑩专家咨询费;(11)其它支出;(2)间接费用:①现有仪器及房屋;②水、电、气、暖消耗;③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④绩效支出;(3)变化要点:①扩大了劳务费开支范围、取消了比例限制;②建立项目间接成本补偿机制,间接费用的核定标准和管理方式;③下放预算调整权限;④完善结余资金管理;⑤建立信用记录;3、预算编制与评估原则(1)目标相关性:①预算应与研究开发任务密切相关②预算的提出应围绕研究目标、任务及技术路线等内容进行测算。(2)政策相符性:①预算应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②开支范围和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科技计划经费管理办法中得到具体规定进行测算(3)经济合理性:①预算应当结合现有基础、前期投入和支撑条件②参照国内外同行研究活动及我国国情,与同类科研活动支出水品相匹配③实事求是、经济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1评估内容和规则总体要求1、项目申请单位应当规定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编制项目预算,并对仪器设备购置、合作单位资质及拟外拨资金进行重点说明;2、项目责任人(或申请人)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其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3、预算经费以确立的任务目标为依据,预算支出应在项目任务有关,预算的金额应符合项目任务,计算灵域的规律和特点;4、除以定额补助方式资助的项目外,应当依据科学任务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核定项目预算,不得在预算申请前先行设定预算控制额度;5、编制预算必须以确定的研究任务为依据,预算期间应当与项目执行周期一致,预算需求预测的周期不得超过项目执行周期,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不得编报不可预见费,也不得列入项目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6、预算说明书是课题经费预算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内容详细编写;7、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8、预算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签字(盖章),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3.2评估内容和规则:设备费1.科目内涵:在课题研发开发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2.编制及评估重点:重点说明:设备用途、主要性能指标和技术参数、与课题任务的相关性、购买的必要性、数量合理性、价格公允性等。(1)严格控制专项经费设备购置,能从其它渠道解决的,优先从其它渠道安排。(2)设备选型应选择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设备,鼓励共享、试制、租赁设备及现有设备升级改造。新购设备应重点说明购置的必要性、数量的合理性、现有同样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共享情况。(3)单价10万元以上的设备,需提供3家以上的报价单:单台或者成套仪器设备价格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需填写“购置(试制)大设备申请书”,进行大型设备论证;(4)区分设备购置费和试制费,不得为提高间接费用将设备购置费列入试制设备费;(5)设备租赁费是指租赁承担单位或者合作单位以外的其它单位设备发生的费用;(6)专项经费不支持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应具备的专用、常规或通用仪器设备,办公、生产设备和基建设施,不支持设备维修、办公室或实验室维修改造。3.3评估内容和规则:材料费1.科目内涵:材料费是指在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消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2.编制及评估重点:(1)对研发过程成中消耗的主要材料与课题任务的相关性、购买的必要性、数量合理性等进行说明。(2)详细列示各种材料的名称、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3)给出详细说明的材料支出应达到材料费预算的70%,其它辅助材料可合并简要说明。3.4评估内容和规则:测试化验加工费1.科目内涵: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2.编制及评估重点:(1)单位预算在5万元以上的测试化验加工项目,要重点说明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必要性,以及选择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理由,次数、价格等测算依据。其它测试化验加工项目可结合课题研究任务进行合并说明。(2)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是指在课题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统一会计制度控制下实行内部经济核算和独立计算盈亏的单位。(3)若是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可以支付相关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费,但不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测算,而应该按单位内部价格,即按照实际测试,化验。加工内容发生的实际成本测算。(4)若不会内部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不能列支测试化验加工费,但测试化验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可在相应科目列支(如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等)。(5)不得以测试化验加工费的名义分包科研任务。(6)对测试化验加工任务,如委托方与承接方具有利益关系,需进行说明。3.5评估内容和规则:燃料动力费1.科目内涵: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设备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2.编制及评估重点:(1)单独计量是指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消耗的水、电、气、燃料可以通过装表计量,或可以按照其标注的单位时间平均消耗及预计运行时间计算计量。(2)说明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在本课题研究任务中的必要性,并按照预计运行时间和所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即期价格测算,并提供测算过程中各参数数据来源和测算方法。(3)注意与间接费用中日常消耗的区别。3.6评估内容和规则:差旅费1.科目内涵: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阜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2.编制及评估重点(1)开支标准应当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的规定执行。(2)按照差旅类别(如科学实验/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对出差地点、次数、人数、开支标准等进行分类说明,无需对每个出差事项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3)因课题研究任务发生的差旅费用、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相关的国内学术会议的注册费、差旅费用可以列入差旅费用预算。课题任务中有科学考察内容的课题,可以在差旅费用中列支科学考察费,并在预算说明中列示科学考察任务地点和标准等测算依据。3.7评估内容和规则:会议费1.科目内涵: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2.编制及评估重点:(1)请说明预算的各种会议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预算的会议次数,会议标准的预算依据。(2)会议费标准应当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286号)的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3)按照会议类别(如学术研讨、咨询、项目或课题协调,检查验收等)对会议次数、规模、开支标准等进行说明,无需对每次会议做单独的测算和说明。(4)专项经费不支持课题承担单位发起举办的一般性学术会议所发生的费用。3.8评估内容和规则:国际合作与交流费1.科目内涵: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2.编制及评估重点:(1)请说明预算的各项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出访或邀请来华专家的国家或地区名称、机构名称、人数、天数、标准的预算依据。(2)课题研究人员出国标准应按照《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3)说明拟开展的国际合作交流活动情况,包括活动类型、相关性、必要性等,并考虑合作交流的可能目的地和人员规模等。(4)参加与课题研究任务有关的国际学术会议注册费可列入国际合作与交流费。(5)专家来华技术培训、业务指导、技术交流发生的费用应符合公允水平。3.9评估内容和规则:出版知识产权事务费文献/信息传播1.科目内涵: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用。2.编制及评估重点:(1)请说明各项预算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数量,单价的预算依据。(2)单价10万元以上的专用软件,应说明名称,主要技术参数、用途、与课题研究任务的相关性、购买的必要性、数量和理性和价格公允性等,提供3家以上报价单;(3)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软件,需填写“购置(试制)大型设备申请书”。(4)专项经费不支持购买通用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等,也不支持日常手机和办公固定电话的通讯费、日常办公网络费和移动上网费用,以及实验室日常基础条件建设性的资料购置和软件购置。(5)根据课题任务目标测算专利申请、论文发表、专著出版的数量,根据市场价格估算相关费用。(6)专项经费不支持专利维护费用。3.10评估内容和规则:劳务费1.科目内涵: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应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2.编制及评估重点(1)请说明各种聘用人员在研究中承担的任务,以及聘用人数、支付标准的预算依据。(2)列支劳务费人员包括:课题成员中的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临时聘用且与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人员,返聘的退休人员,以及临时聘用的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等。(3)确需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的,课题组应通过法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协商,法人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制度和审批流程,对课题组提出的用人需求与科研任务的相关性、必要性、费用标准等进行审核,并由法人单位应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4)结合当地实际及相关人员参与课题全是工作时间等合理编制,课题临时聘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补助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费全日制用工人员不得列支社会保险补助。(5)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标准参考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的《中国统计年鉴》中关于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相关地区人员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如列支标准明显高于平均工资统计数据,应重点予以说明。(6)预算人月数应与课题预算申报书“人员基本情况表”中相应数据一致,与投入课题研究任务的工作量相匹配。(7)劳务费与不得支付给课题组成员中有工资性收
本文标题:国家科技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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