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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规范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工作,提高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供气,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燃气设计压力不大于4.0MPa的新建、改建和扩建输配工程的施工及验收。1.0.3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的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进行城镇燃气输配工程监理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监理资质。工程项目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许可文件后方可开工。1总则1.0.4承担燃气钢质管道、设备焊接的人员,必须具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焊接)焊工合格证书,且在证书的有效期及合格范围内从事焊接工作。间断焊接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承担其他材质燃气管道安装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间断安装时间超过6个月,再次上岗前应重新考试和技术评定。当使用的安装设备发生变化时,应针对该设备操作要求进行专门培训。1总则1.0.6工程施工所用设备、管道组成件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且必须具有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的产品合格文件。否则不得使用。1.0.8参与工程项目的各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劳动保护、防火、防爆、环保和文物保护等有关方面的规定。1.0.9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土方工程2.1一般规定2.1.1土方施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现场交桩。临时水准点、管道轴线控制桩、高程桩,应经过复核后方可使用,并应经常校核。(2.1.1施工放线工作完成后,应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的监理单位认可,施工测量应准确。)2.1.4在施工中,燃气管道穿越其他市政设施时,应对市政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必要时应征得产权单位的同意。2土方工程2.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2.2.1在沿车行道、人行道施工时,应在管沟沿线设置安全护栏,并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在施工路段沿线,应设置夜间警示灯。2.2.2在繁华路段和城市主要道路施工时,宜采用封闭式施工方式。2土方工程2.3开槽2.3.8沟槽一侧或两侧临时堆土位置和高度不得影响边坡的稳定性和管道安装。堆土前应对消防栓、雨水口等设施进行保护。2.3.11沟底遇有废弃构筑物、硬石、木头、垃圾等杂物时必须清除,然后铺一层厚度不小于0.15m的砂土或素土,并整平压实至设计标高。2.3.13当开挖难度较大时,应编制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并向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3.13开挖难度应考虑土壤条件、管沟深度、地上和地下设施、交通等,可能给施工方或第三方带来不安全因数。)2土方工程2.4.3沟槽的支撑应在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回填完毕并压实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并以细砂填实缝隙。2.5.1埋设燃气管道的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警示带敷设前应对敷设面压实,并平整地敷设在管道的正上方,距管顶的距离宜为0.3~0.5m,但不得敷设于路基和路面里。2.5.3警示带宜采用黄色聚乙烯等不易分解的材料,并印有明显、牢固的警示语,字体不宜小于100mm×100mm。2土方工程(2.5.1敷设警示带对保护燃气管道被意外破坏是十分重要的,随着广泛的应用,将提高施工单位在开挖土方时重视警示带的警示作用。警示带敷设应尽量靠近路面,防止机械开挖时警示带离燃气管道过近而起不到警示作用。不得埋入路基石和路面里,是防止警示带被损坏而造成提示语不清楚。)2土方工程2.6管道路面标志设置2.6.1当燃气管道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0.8MPa时,管道沿线宜设置路面标志。混凝土和沥青路面宜使用铸铁标志;人行道和土路宜使用混凝土方砖标志;绿化带、荒地和耕地宜使用钢筋混凝土桩标志。2.6.2路面标志应设置在燃气管道的正上方,并能正确、明显地指示管道的走向和地下设施。设置位置应为管道转弯处、三通、四通处、管道末端等,直线管段路面标志的设置间隔不宜大于200m。3管道、设备的装卸、运输和存放3.0.2管材、设备运输、存放时的堆放高度、环境条件(湿度、温度、光照等)必须符合产品的要求,应避免曝晒和雨淋。3.0.7管道、设备应存放在通风良好、防雨、防晒的库房或简易棚内。3.0.8应按产品储存要求分类储存,堆放整齐、牢固,便于管理。4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4.0.3管道及管件防腐前应逐根进行外观检查和测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管弯曲度应小于钢管长度的0.2%,椭圆度应小于或等于钢管外径的0.2%。2.焊缝表面应无裂纹、夹渣、重皮、表面气孔等缺陷。3.管道表面局部凹凸应小于2mm。4.管道表面应无斑疤、重皮和严重锈蚀等缺陷。4钢质管道及管件的防腐4.0.8经检查合格的防腐管道,应在防腐层上标明管道的规格、防腐等级、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厂名等。4.0.10做好防腐绝缘涂层的管道,在堆放、运输、安装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防腐涂层不受损伤。4.0.11补口、补伤、设备、管件及管道套管的防腐等级不得低于管体的防腐层等级。当相邻两管道为不同防腐等级时,应以最高防腐等级为补口标准。当相邻两管道为不同防腐材料时,补口材料的选择应考虑材料的相容性。5室外埋地钢管敷设5.2.6管道焊接完成后,强度试验及严密性试验之前,必须对所有焊缝进行外观检查和对焊缝内部质量进行检验,外观检查应在内部质量检验前进行。5.2.9焊缝内部质量的抽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道内部质量的无损探伤数量,应按设计规定执行。当设计无规定时,抽查数量不应少于焊缝总数的15%,且每个焊工不应少于一个焊缝。抽查时,应侧重抽查固定焊口。2对穿越或跨越铁路、公路、河流、桥梁、有轨电车及敷设在套管内的管道环向焊缝,必须进行100%的射线照相检验。5室外埋地钢管敷设3当抽样检验的焊缝全部合格时,则此次抽样所代表的该批焊缝应为全部合格;当抽样检验出现不合格焊缝时,对不合格焊缝返修后,应按下列规定扩大检验:1)每出现一道不合格焊缝,应再抽查两道该焊工所焊的同一批焊缝,按原探伤方法进行检验。2)如第二次抽检仍出现不合格焊缝,则应对该焊工所焊全部同批的焊缝按原探伤方法进行检验。对出现的不合格焊缝必须进行反修,并应对返修的焊缝按原探伤方法进行检验。3)同一焊缝的返修的次数不应超过2次。5室外埋地钢管敷设5.3.5法兰应在自由状态下安装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法兰连接时应保持平行,其偏差不得大于法兰外径的1.5‰,且不得大于2mm,不得采用紧螺栓的方法消除偏斜。2.法兰连接应保持同一轴线,其螺孔中心偏差一般不宜超过孔径的5%,并应保证螺栓自由穿入;3.法兰垫片应符合标准,不得使用斜垫片或双层垫片。采用软垫片时,周边应整齐,垫片尺寸应与法兰密封面相符。5室外埋地钢管敷设4.螺栓与螺孔的直径应配套,并使用同一规格螺栓,安装方向一致,紧固螺栓应对称均匀,紧固适度,紧固后螺栓外露长度不应大于1倍螺距,且不得低于螺母。5.螺栓紧固后应与法兰紧贴,不得有楔缝。需要加垫片时,每个螺栓所加垫片每侧不应超过1个。5室外埋地钢管敷设5.3.6法兰与支架边缘或墙面距离不宜小于200mm。5.4.5管道吊装时,吊装点间距不应大于8m。吊装管道的最大长度不宜大于36m。5.4.8管道对口前应将管道、管件内部清理干净,不得存有杂物。每次收工时,敞口管端应临时封堵。5.4.10管道下沟前必须对防腐层进行100%的外观检查,和电火花检漏;回填前应进行100%电火花检漏,回填后必须对防腐层完整性进行全线检查,不合格必须返工处理直至合格。6球墨铸铁管敷设6.2.4将管道的插口端插入到承口内,并紧密、均匀的将密封胶圈按进填密槽内,橡胶圈安装就位后不得扭曲。在连接过程中,承插接口环形间隙应均匀,其值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2.4的规定。6.3.5采用2根相同角度的弯管相接时,借转距离应符合表6.3.5的规定6球墨铸铁管敷设管道公称直径(mm)环形间隙(mm)允许偏差(mm)80~20010+3-2250~45011+4-2500~900121000~120013表6.2.4承插口环形间隙及允许偏差管道公称直径(mm)借高(mm)90°45°22°30ˊ11°15ˊ1根乙字管805924051951242001005924051951242001507424652261242502009435242581622502509955252591623003001297585311162300400140070434320240050016048224182424006001855941478242——70020571060539243——表6.3.5弯管借转距离7.3.8在复合管上安装口径大于100mm的阀门、凝水缸等管路附件时,应设置支撑。8.1.3试验使用的压力表必须经校验合格,且在有效期内,量程宜为被测压力的1.5~2.0倍,阀门试验用压力表的精度等级不得低于1.5级。9管道穿(跨)越9.1.2燃气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采用钢管时,燃气钢管的焊缝应进行100%的射线照相检验。2.采用PE管时,要先做相同人员、工况条件下的焊接试验。3接口宜采用电熔连接;当采用热熔对接时,应切除所有焊口的翻边,并应进行检查。4.燃气管道穿入套管前,管道的防腐已验收合格。5.在燃气管道穿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管体或防腐层损伤。9管道穿(跨)越9.3.4燃气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1.燃气管道的焊缝应进行100%的射线照相检查。2.在目标井工作坑应按要求放置燃气钢管,用导向钻回拖敷设,回拖过程中应根据需要不停注入配制的泥浆。3.燃气钢管的防腐应为特加强级。4.燃气钢管敷设的曲率半径应满足管道强度要求,且不得小于钢管外径的1500倍。12试验与验收12.1.1管道安装完毕后应依次进行管道吹扫、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12.1.2燃气管道穿(跨)越大中型河流、铁路、二级以上公路、高速公路时,应单独进行试压。12.2.1管道吹扫应按下列要求选择气体吹扫或清管球清扫:1.球墨铸铁管道、聚乙烯管道、钢骨架聚乙烯符合管道和公称直径小于100mm或长度小于100m的钢质管道,可采用气体吹扫。2.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的钢质管道,宜采用清管球进行清扫。12试验与验收12.2.2管道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1.吹扫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补口、涂漆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2.管道安装检验合格后,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吹扫工作,并应在吹扫前编制吹扫方案。3.应按主管、支管、庭院管的顺序进行吹扫,吹扫出的脏物不得进入已合格的管道。4.吹扫管段内的调压器、阀门、孔板、过滤网、燃气表等设备等不应参与吹扫,待吹扫合格后再安装复位。5.吹扫口应设在开阔地段并加固,吹扫时应设安全区域,吹扫出口前严禁站人。6.吹扫压力不得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且不应大于0.3MPa。7.吹扫介质宜采用压缩空气,严禁采用氧气和可燃性气体。8.吹扫合格设备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它作业。12试验与验收12.2.3.3气体吹扫应符合下列要求:每次吹扫管道的长度不宜超过500m;当管道长度超过500m时,宜分段吹扫。12.3.3管道试验用压力计及温度记录仪表均不应少于两块,并应分别安装在试验管道的两端。12.3.8进行强度试验时,压力应逐步缓升,首先升至试验压力的50%,应进行初检,如无泄露、异常,继续升压至试验压力,然后宜稳压1h后,观察压力计不应小于30min,无压力降为合格。12试验与验收12.4.1严密性试验应在强度试验合格、管线全线回填后进行。12.4.5严密性试验稳压的持续时间应为24h,每小时记录不应少于1次,当修正压力降小于133Pa为合格。12.5.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规范为依据。(12.5.1工程竣工验收中所依据的相关标准可以是地方或企业标准,但其标准中的要求不得低于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本文标题: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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