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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严格按照党章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为了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党章》、市直工委制定的《中共安庆市直机关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和所需材料的规定(试行)》,我们特编此手册,供你们参照执行。有不妥之处,请予批评指教。2发展党员工作规范文本一、发展党员工作及其基本要求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中一项经常性的基础工作之一。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组成部分,也是党员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它直接关系着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是保证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实现党在现阶段的政治任务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大问题。1.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切实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同时要有利逐步改善党员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全面理解和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2.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1)坚持党性原则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党性原则,就是从党的事业的高度,从大局出发,来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党性就是反对派性,坚持我们是为了一个革命的目的而来的,不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切忌把发展党员变成发展帮派势力或培植个人势力的手段。(2)坚持重在政治表现的原则坚持重在政治表现的原则,就是要保证发展的新党员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敢于同错误倾向进行坚决的斗争,要通过政治表现考察他们的政治立场。3(3)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对共产党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些要求不是每个人都能做得到的,只有具有共产主义觉悟,志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共产主义事业的人才能做到。如果入党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就不可能自觉按照党员标准去规范自己的言行,可能把自己混同于一个老百姓,甚至做出与党的要求背道而驰的事情,给党造成损害。因此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4)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党章第五条明确规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个别吸收”,就是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决不允许成批发展、突击发展。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就要对入党积极分子逐个进行认真考察,看其是否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5)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发展党员突出重点,目的在于提高党员素质,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加强党员队伍的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与活力。强调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并不是划定发展党员的范围。要求加大某一方面的工作力度,并不是忽视和放松其他方面的工作。3.发展党员程序(1)确定发展对象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党组织接到入党申请书后,了解申请入党人情况,要及时派人同申请人谈话,进行党员标准及怎样争取入党的教育。经党小组提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填写《发展新党员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并报党委组织部门备案。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4党支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听党课等多种形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一些活动,对他们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纲领、基本路线、基本经验等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同时,给入党积极分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接受锻炼和考验。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对培养对象进行全面的考察和政治审查,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对基本符合党员条件的,确定为正式发展对象。(2)接收入党党支部将入党对象的情况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得到上级党委预审同意后,要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必须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介绍人负责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在手续完备的情况下,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上报上级党委审批。发展对象报上级党委审查(批)所需的材料:1、《入党申请书》;2、《发展新党员对象培养考察登记表》;3、入党申请书;4、本人自传;5、思想情况汇报;6、政审材料;7、吸收预备党员所在各党小组意见;8、发展对象公示情况登记表;9、社区公示登记表;10、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书;11、吸收预备党员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12、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13、支部对拟吸收预备党员的综合考察报告(3)预备党员转正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将满时,应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向党支部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要求。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5应在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并广泛征求党外群众意见。然后,召开支委会进行研究,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召开预备党员转正的支部大会。最后报上级党委批准。预备党员转正报上级党委审查(批)所需的材料:1、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2、预备党员鉴定表(每季一份、共4份);3、预备党员转正公示情况登记表;4、预备党员转正社区公示登记表;5、预备党员转正群众座谈会意见;6、预备党员转正所在各党小组意见;7、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8、支部对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内表现的考察报告。(注:上述资料连同预备党员材料一同上报上级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后归档的材料预备党员转正后其所在单位应负责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接收预备党员票决情况汇总表和预备党员转正票决情况汇总表存入人人事档案。二、发展党员工作常用文本1.党小组(团组织)推荐意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坚持党员标准,全面衡量,特别要看其政治素质,不能只看其工作、学习好。对入党动机不端正,思想觉悟不高,政治品质不好的,工作学习表现再突出,也不能列为发展对象。确定聘任、借调人员和劳务工(临时工、轮换工)为发展对象,必须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两年以上,并要征求原所在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时,应重视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的意见,因党小组对本小组联系和培养教育的对象比较了解。但必须明确,党小组6不是党的一级组织,不能仅以党小组讨论的意见来决定是否列为发展对象,也不能把党小组讨论作为检查入党手续是否完备的唯一依据。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团支部委员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团支部委员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报上级团委(和授权审批接收团员的团总支)审查。2.政治审查报告别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政审材料应有不同的要求。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政审报告的内容:开头部分,简要介绍一下申请人的自然情况。如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等。①本人简历。主要介绍该人的经历。②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情况。主要介绍家庭主要成员和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姓名、职业、政治面貌及政治历史情况。③本人政治历史情况。主要写明本人的政治历史表现。尤其是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以及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等。④本人现实表现情况。主要写其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有哪些优点,在工作中做出了哪些成绩,群众基础如何。(是共青团员的,要写明团组织的“推优”意见)政治审查的主要方法是:同本人谈话了解;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和外调。支部通过政治审查,要依照政审的内容形成一份综合政审材料,附上调查7材料,准备发展时,上级组织审查。3.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一般情况下,在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前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进行公示的方式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不影响其入党;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无法轻易否定,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4、支委会在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后进行审查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前,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其有关情况进行审查。(1)要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如何,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考验等。(2)要审查发展对象的经历、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填写是否清楚,与组织了解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附有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3)要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审查党小组或团组织的推荐意见。(4)审查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经过审查,确认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手续完备的,即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5.入党介绍人意见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在被介绍人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1)“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写以下内容:①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这是“入党介绍人意见”的主体内容。填写时,应根据党员条件,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8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做出全面评价,不能只写工作表现。②指出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对其缺点和不足应当实事求是地分析,不要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其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③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XXX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2)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应注意:①要把在培养、教育和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表现情况,具体地填写出来,不能只简单地、笼统地填写“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介绍其入党”。②两名介绍人应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不能两人合写一个意见。也不能在一名介绍人意见填好后,另一名介绍人员简单填写“意见同上”或“意见下同”。6.支委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会议和决议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2)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3)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4)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5)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决议主要应包括的内容是:发展对象的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发展对象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7.上级党组织委派专人进行谈话党章规定:“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上级党组织9批准发展对象入党前的谈话内容,应根据不同对象来确定,一般应从以下几方面对其进行考察和教育:(1)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2)发展对象入党动机是否端正,是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无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决心。(3)发展对象思想觉悟和政治上成熟的程度。(4)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和工作态度。(5)发展对象对党的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的情况。(6)发展对象对自己缺点和不足的认识及今后改进的打算。(7)发展对象政治历史和其他方面的问题。最后要简要归纳:肯定成绩,鼓励进步,指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8.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党委审批预备党员,主要审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在审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时,应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去衡量。审议入党手续是否完备,主要看审批对象入党是否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程序履行了手续,以及入党志愿书的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等。党委审批预备党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应当注意:(1)坚持党员标准,严格把关,及时审批,必须在三个月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2)一次党委会上如果同时审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入党,应逐个地审查和表决。(3)填写“党委审批意见”时,应写清楚被批准的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起止时间,同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9.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能否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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