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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过高:一个征信视角的分析谢君,黄小锋i(湖南大学金融学院,长沙,410079)摘要: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过高是由多种原因导致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个人征信落后。征信的意义就在于把个人信用变成一种具有使用价值和价格并遵循价值规律的商品,这种商品的自由流动能够准确传递个人信用信息,从而使得征信具有更大的意义。基于征信体系的失信惩罚机制可以改变银行和学生博弈关系中学生的支付函数(个人效用),学生的最优选择不再是违约而是按时足额还款。因此从征信视角研究国家助学贷款问题具有现实意义。关键词:国家助学贷款;征信;失信惩罚机制;博弈一、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过高:现实考察(一)国家助学贷款的历史沿革基于人力资本投资理论、高等教育收益理论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补偿理论1,我国逐渐实行了高校收费制度[1]。1997年,高校正式并轨招生后,高等教育出现学费猛涨、入学率激增的现象。1999年,大规模的扩招使得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化模式走向大众化模式的步伐大大加快,一个非常严峻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出现了:扩招后贫困生比例的急剧上升与贫困生家庭无力分担应负担的高等教育成本相矛盾。随着上述矛盾的激化和扩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企图缓和这个矛盾的政策,其中,以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最为突出和有效。1999年,以“不让一个贫困生失学”为口号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在8个试点城市推行,至今,这项政策几经变革,有成功经验也有失败教训。表1是对我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演变的一个总结[2]。表1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变化一览表年份相关文件政策主要内容助学贷款推进情况1999国办发[1999]58号在北京等8个大城市试点;由工商银行独家承办;需担保人的信用贷款;特困生的贷款呆坏帐由学校和财政分担。试点城市发放400万元贷款。2000国办发[2000]6号国办发明电[[2000]27号财金[2000]158号全国推行;扩大经办银行范围,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均可办理;一校一行;取消担保人的要求;简化申请条件;财政全面核销呆坏帐;免征利息收入营业税。有22个省安排贴息;申请人数51.4万,已签订合同的21.6%。2001中国银发[2001]126号中国银发[2001]245号进一步简化申清乎续;一校多行;不追究代办员助学贷款的呆坏帐:灵活的还款方式。全国还有12个省没有安排有关的财政贴息资金,2个省没有制定有关的具体政策和实施办法;中央部属高校还有55所没有启动,在一个有58所高校的省份,开展贷款业务的高校不足30%,有一个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金额仅为申请贷款金额的3.8%。1教育经济学家约翰斯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了“成本分担”理论,他认为,纳税人、大学、企业、家庭和学生都是高等教育的收益者,因而,高等教育的成本应该由获得收益的各方共同分担22002银发[2002]38号“四定”、“三考核”教育部统计显示:截至2002年7月,全国已确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1307所,已协调确定经办银行的高校187所。9月,银行已审批通过的借款人数占申请贷款人数的69.16%。2003银发[2003]53号第一条规定:“借款人违约比例达到20%且违约毕业生人数达到20人的高等院校可暂不列入贷款编制。”根据这一规定,银行将责成高校采取有效措施将本校贷款学生的违约率降到20%以下,并提供有效担保措施后,方能为高校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2003年底,第一笔贷款还款期开始,银行因为还款率低于80%,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停止贷款。2004银发[2004]13号国办发[2004]51号银发[2004]191号停止20%违约率的指标要求,强调不得以任何形式停止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改由招投标方式确定;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将由财政和高校各担50%;最长的还款期限由原来的4年延长到6年;不及时发放贷款,银行要被查处。2004年9月到2005年2月,按新机制审批23.5万人、21亿元;自贷款实施以来,累计审批115万人、96亿元。目前只有3个省,以及除省会城市以外的主要是地、市属高校和高职院校没有落实银行招标工作;有此虽然落实,但工作进展缓慢、发放额度较低。资料来源:李文长.国家助学贷款的现状及政策分析.高等教育研究,2005,(5):36-41(二)国家助学贷款的现实状况自1999年以来,全国高校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153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金额122.5亿元。但这一规模远未满足在校贫困生的需求。2004-2005学年,全国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总数达1350万人,其中,贫困生约26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9%,特困生约12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3]。同时,从教育投入来看,虽然1992年以来,我国不断增加教育总投入,但目前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仅为3%左右,尚未达到1997年公共教育支出占GDP比重4.8%的世界平均水平[4]。从国家助学贷款的实践来看,贷款发放银行面临的问题主要在于成本过高和履约率过低两个方面。助学贷款的笔数很大,而单笔金额只有几千元,银行的操作成本较高;由于劳动力流动频繁,学生毕业后,银行对其实施监控并回收贷款的成本高、风险大。更为严重的是,作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毕业后违约不还贷的现象十分突出。据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分行提供的资料,该行所在地的两所著名高校2001届毕业生中,应还助学贷款的人数分别为173人和136人,但截止到2002年1月1日,第一期(每季度为一期)还贷率仅为26%和42%,第二期截止到3月20日,还贷率仅为25.4%和31%[5];2002年5月,中国工商银行广东分行有45名贷款学生贷款到期,但是在这45名毕业生中有37名违约,违约率达82%,而37人中又有20人毕业后不知去向,无法联系[6];截止2005年5月,工行黑龙江分行到期助学贷款的回收率仅为24%[7];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中,高校学生的平均违约率为28%,最高的学校为69%,最低的学校为7%[8]。值得指出的是,违约率过高的国家助学贷款增长速度越来越快,规模越来越大,商业银行面对如此之高的违约率,似乎无动于衷,办贷积极性丝毫不减,这与当前整个银行业想方设法处置不良资产,严格控制新增资产质量的大形势似乎格格不入。有人认为,助学贷款的回收率较低主要是由大学生的就业状况不理想而还款期限又比较短引起的。这一观点其实是站不住脚的。我国经济一直高速增长,大学生就业并没有想象中的糟糕,很多毕业生暂时没3有工作基本上是由个人对工作期望过高、高不成低不就导致的。在还贷方面,早已实行灵活的还本付息的方式。而且自2004年起,贷款期限也由最长的4年延长至6年,对于确实没有还贷能力的学生,还可按规定申请展期。由此看来,想要探寻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过高的根本原因,必须从整个社会的信用状况、学生信用意识以及借款学生违约成本收益对比状况的角度展开分析。二、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过高:原因探悉(一)国家助学贷款的政策属性凸现个人征信重要性:一个悖论的发现国家助学贷款曾经因学生违约率过高、风险较大而被大面积叫停,但是人民银行和相关教育部门马上又废止了关于保证银行利益的相关规定,强令任何银行不得以任何借口限制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的规模,银行必须积极参加招标和投标工作。当然,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补偿银行承担风险的措施。例如:财政贴息一半、免征利息收入营业税、质量考核与其他信贷资产分开、呆坏账全额上报核销等。《国家助学贷款财政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由学校和财政各出资50%设立“风险补偿金”,按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经办银行补贴。政府对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视程度超越了银行本身的利益和商业原则,这是由教育的特殊地位和我国转型期的特殊国情所决定的,短期内无法改变,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一个悖论总会存在: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居高不下但银行办贷积极性丝毫不减。(二)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过高的博弈分析:征信缺失下的均衡分析从学生的角度说,助学贷款可以使得贫困学生依靠国家和社会顺利完成学业,使贫困学生的家庭摆脱无力负担应分担教育成本的窘境,但是为什么学生仍然选择违约不还款来恩将仇报呢?从博弈论的角度而言,在学生与银行的博弈关系中,学生选择违约的动机很简单:违约几乎没有成本,依靠贷款完成学业而不用还款可以最大化个人的效用。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生违约的根源除了道德伦理败坏之外就是社会征信体系和失信惩罚机制的缺失2。下面通过博弈论的模型来具体分析。这里使用完全信息动态博弈模型[9],之所以采用完全信息模型是基于以下两点理由:一是借款学生可从银行的历史、经营状况、运作规模和规律以及其他方面(如老师、同学、朋友、亲戚等)来获得关于银行的信息;二是处于“委托人”位置上的银行(由于助学贷款主要由国有银行承办,这里假设博弈的另一方为国有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学校了解学生的特征、战略空间和支付函数等,从而改变自身处于信息劣势的状态。在此博弈中银行先采取行动,有两种战略:发放贷款和拒绝贷款;学生后采取行动,有两种战略:守信和违约。下面通过对博弈规则即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和一些现实约束条件的分析,推导在各种组合条件下双方的支付情况,进而建立博弈树。1、银行发放贷款,学生选择守信很明显,在银行发放贷款之后,由于学生选择了如约还款,双赢局面出现。一方面,银行获得利息收入,少缴纳营业税,同时,经办银行的领导和信贷人员由于完成了国家分配的任务,配合了国家教育政策,升迁机会更多,前途光明;另一方面,学生依靠贷款顺利完成了学业,获得了较好的发展前景。双方的效用各设为10。2、银行发放贷款,学生选择违约银行发放贷款之后,学生如果选择欺骗,获得效用必然高于守信时的效用水平,因为他不但完成了学业,还不必还本付息,获得了“免费午餐”,设这个效用为20。就经办银行而言,由于财政贴息、财政和学校共同出资设立“风险补偿金”、呆坏账全额上报核销等因素,银行的损失仅限于办理贷款的成本,而相对于银行资产规模而言,助学贷款规模比例较小,绝对量也不大。因此,银行在学生违约时不会损失太多效用,设它的效用为-5。2关于社会征信体系的定义,目前仍没有定论,一般认为,在发达国家中,存在专门从事征信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根据市场需求搜集、加工和生产信用信息产品,提供资信信息服务,并形成了一整套与之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体系,以及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称之为社会征信体系。43、银行拒绝贷款,学生选择守信或违约显然,一旦银行拒贷,无论学生选择何种战略,效用水平都是0。但是一旦银行拒贷,它的负效用水平就可能很高了。前文已经根据现实假设了经办银行为国有银行,如果办不好这种政策性极强、体现政府意志的业务,银行领导人的前途会受到很大的影响,而整个银行也很可能会受到极大的舆论压力,遭受更大损失。基于此,假设银行拒贷时效用为-20。综上所述,可建立如下博弈树:图1贷款银行与借款学生之间的博弈这个博弈中的子博弈精炼纳什均衡显然是(20,-5),即银行选择放贷,学生选择失信违约。这个博弈模型解释了助学贷款违约率居高不下的两个根本原因:一是国家政策使得国有商业银行被迫必须发放贷款;二是贷款学生信用意识淡薄,违约成本较低。对于第一个原因,解决政府对金融资源配置干预问题是一个与大环境有关的难题,只能放在金融体系改革的大背景下考虑。可以相信,当银行真正和财政、国家行政脱钩,商业银行治理结构逐步完善的时候,当国有商业银行的领导人都是来自职业经理人市场的时候,作为理性人的银行领导者不可能再去承办这种交易费用很高但违约风险很大的业务,因为那个时候领导的决策不再是以升官发财为原则,而是以银行的利益最大化和个人效用最大化为出发点。第二个原因则凸显了征信的重要性。没有征信,违约几乎没有成本,没有征信产品,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无法在市场上广泛流通,失信惩罚机制失去了物质基础。当违约者不但不必为自己的失信行为负责,还能收到额外收益的时候,失信和违约反而成为常态。如果没有发达的征信体系以及建立在征信体系基础之上严厉的失信惩罚机制,仅仅依靠道德与传统的限制和约束,失信就没有任何威胁,整个社会就会被一群骗子和“叛徒”所充斥。当征信制度缺失的时候,被称为“天之骄子”的大学生
本文标题: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率过高一个征信视角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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