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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药学 > 南京科技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成效
1南京科技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成效自八十年代中期科技体制改革的大幕拉启以来,科技体制改革进程一直伴随着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不断推进,从改革拨款制度和科研院所运行机制,到放活科技人员,推动科研院所转制,从发展技术市场,到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从以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的科研体系,到以企业为主体的南京自主创新模式确立,南京科技体制改革为我市科技和经济发展注入了巨大的动力。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南京的科技体制日趋合理,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2007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总数67万人;科研机构总数544个;全市研究与开发经费(R&D)支出77.6亿元;专利申请量8030件,授权量3787件;全年登记各类技术合同9633份,技术贸易合同登记额达55.59亿元;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达到了2394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1.8%。一、南京科技体制改革的提出从20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一批国家、省、市属科研机构相继恢复和新建,到1985年时,全市科研机构总数已达到306家,但是由于是在改革开放初期,很多工作刚刚恢复,科技体制基本还是延续了长期来的封闭状态,在管理上采用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集中型模式,具有政府主导特点,在研究与开发投入和重大科技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起主体作用,企业基本处于从属地位,科研部门条块分割,科研成果互相不通,科技与经济严重脱节。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国内外经济和科技发展变化,这种体制既不能适应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也不符合科技自身发展的规律,其弊端日益表现出来,科技体制改革势在必行。1983年,我市开始着手对市属科研所进行全面调研,提出了初步的市属科研所改革方案,在全市21个市属科研所中试行有偿合同制、课题承包制、所长负责制,经过宣传发动,抓好试点,组织推广,到1984年底时,已有12个科研所提出了具体改革方案,不少科研所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结成联合体,增加了科研所的收入,增强了科研工作的活力,符合市场需求的成果不断涌现,改革成效初显。1985年3月,中共中央召开了全国科技工作会议,并颁布了《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在全国铺开,同年,我市在系统总结市属科研所试点改革经验的基础2上,也提出了《南京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南京吹响了全面科技体制改革的号角。鉴于南京科技资源比较集中,经济发展对科技进步的需求迫切,加上前期改革经验相对丰富,为继续巩固、完善和推广已有的各项科技体制改革成果,在放活科研机构、放宽放活对科技人员的政策(简称“双放”)及改革科技成果流通体制等方面取得突破,进一步落实“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战略方针,1987年3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和《关于推进科研设计单位进入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规定》,我市向国家提出了将南京列为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申请,经多次考察论证,拟定了《南京市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的试点方案》,1987年5月22日,国家科委、国家经委、国家体改委、国防科工委、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等5部委联合批复了南京市作为全国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城市的申请。南京市委、市政府对于全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高度重视,1987年5月成立了以王荣炳副市长为组长,15个政府部门参加的南京市科技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南京技术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南京地区民办集体科研与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的改革配套政策陆续出台。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的内容和形式也不断丰富,并按照“积极、慎重、探索”的指导思想一直稳步推进。二、南京科技体制改革的实践自科技体制改革提出以来,我市科技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从八十年代中期开始的以改革科技运行机制为核心,增强科研机构面向市场的能力,到九十年代初期的以“稳住一头,放开一片”政策为导向,调整组织结构,鼓励广大科技人员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再到九十年代末的以科研单位改制为标志,加速推进南京科技创新体系建立和完善,南京整个科技体制改革进程一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有条不紊的持续推进。1、改革运行机制,鼓励科研机构面向市场1983年,市政府正式批文转发了《关于市属研究所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规定》,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市属科研所改革试点,提出了试行有偿合同制、课题承包制、所长负责制等为重点的试点改革方案。随后,在1985年3《南京市科技体制改革方案》及1987年《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暂行规定》中,进一步对科研所运行机制提出了一整套的改革实施意见,其基本思路就是,以改革拨款制度为突破口,运用经济杠杆和市场调节,促使科研机构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和主动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活力。从1984年起,我市根据不同类型科学技术活动特点对21个市属科研机构进行了分类管理,对于开发类研究所实行经费包干制,逐步削减财政事业费的补助额度,开辟了开发所自主创收、银行贷款、税收减免、横向联合等多渠道的经费来源,通过削减事业费促使这类科研机构逐步走出去,改变单纯科研型向科研、生产、经营型转变,开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向市场要饭碗,1984年当年,削减事业费30多万元,1986年削减事业57万元,其中机械、化工、美术3个开发所实现事业费完全自立,1988年,市科委与市财政局签订了“科学事业费承包责任合同书”,将削减的事业费转入科研所发展基金进行专项管理,以拨款和贷款的方式用于研究所的项目和科研条件的改善,有重点的支持相关单位提高科研和生产能力,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到1991年,市属技术开发性研究所的事业费全部实现削减,基本打破了“经费上面给、任务上面定、成果无偿用、共吃大锅饭”的僵化的运行机制。1985年至1990年,五年的横向收入达到4275万元,是政府事业费拨款的8.4倍。为进一步放活科研机构,我市采取了简政放权等多项配套改革措施,1987年市委出台了《关于颁发南京市市属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在市属所中引入竞争机制,探索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到1990年全部市属研究所都实行了所长负责制,科研机构的业务与行政管理工作由所长全权负责,并给予了科研机构在相应领域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的自主权,让科研机构能在市场竞争中做到快速反应、及时调整。1987年市政府还出台了《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以及《关于市属科研单位科技承包经营责任制的试行办法》,对有条件的研究机构实行企业化管理,推动研究所以“挂、转、改、并”等形式进入大中型企业,出现了科研单位、设计单位和生产企业多种形式联合,同时,在科研单位内积极推行有偿合同制,继1987年市新技术所、冶金所实行招标承包、租赁经营后,市纺织研究所和轻工研究所又分别在1988年7月和8月在本系统内进行招标承包,产生新的所长,经济效益和科技成果产出都有显著提高。根据中央“稳住一头,放开一片”4的指导方针,在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1992年开始重点推动市属科研所以科研开发为后盾,以市场需求为方向,以规模生产为纽带,调整内部机构等综合改革,鼓励科研院所实行技工贸一体化经营,1994年还修订了《全民所有制科研机构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暂行办法》,市属研究所陆续兴办各类技术经济实体25个,其中科技实体16个,联营企业7个、中外合资企业2个,既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又缩短了科技成果转化周期,逐步使科研所从求生存走向发展。2、加速技术商品流通,推进科技成果市场化根据中央提出的“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为推动技术成果商品化,促进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1984年5月,南京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开发技术市场”等十项搞活经济的改革意见,先后建立了全市的和科协、工会的3个综合性技术市场和电子、化工、模具、高新技术等一批专业性技术市场,有效发挥了科技与生产结合的纽带和桥梁作用。1987年,南京被国家列为全国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后,发展技术市场作为我市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经市政府决定,成立了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由市科委牵头,工商局、税务局、科协、总工会抽调干部组成,实行联合办公,加强了对南京技术活动的统一管理。1987年6月国家《技术合同法》正式颁布,为各类技术交易活动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市政府也陆续出台了《南京技术市场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南京技术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等管理文件,对技术交易范围、合同管理、交易费用、税收征免及中介责任等作出了明确规定,技术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规范、有序、快速的发展阶段。到1989年时,全市已有972家技术贸易机构经审查取得合格证书,技术交易合同额达2.2亿元。为进一步加速技术流通,推进科技成果市场化,我市又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1994年10月建立了南京技术交易所,收集、发布和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需求,组织各种专题技术交易会、信息发布会等。1995年组建了南京科技与产业发展促进会,建立了“官、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1997、1998年分别挂牌成立了南京市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1999年6月南京科技中心交易网上大厅正式运行,并在国内首次成功举办了“江苏高新技术成果网上交易会”。2006年2月,全市自主创新大会胜利召开,4月南京市科5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我市逐步形成了以“一个平台”(“高效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两个机制”(“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互动机制”和“政府推动激励机制”)为核心的自主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南京模式”。3、放宽放活科技人员管理,鼓励和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1983年3月,市委、市政府颁发了《充分发挥南京地区科技人才优势,实行人才流动的暂行规定》,科技人才流动工作在我市逐步展开,1983年底,由科技人员领头创办的金陵科技咨询服务公司、星期日工程师两家技术服务机构率先挂牌,南京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雏形,在整个改革浪潮的推动下,全市涌现了一批输出技术、知识、信息的科技咨询服务公司,到1984年底,南京新成立科技咨询服务公司达到了130多家,其中即有民办公司,也有公办公司。1987年,在《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暂行规定》中提出了以放宽放活科技人员管理为核心的一系列的改革意见,要求有计划地组织科技人员或支持和鼓励科技人员以调离、辞职、留职停薪等方式,从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大中企业、国家机关,到城镇、农村承包、租赁、领办企业,或兴办多种形式的民办科研机构,对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智力交流,人才奖励和保障等也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市委、市政府还配套出台了《南京市民办科技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业余智力劳动的暂行规定》、《南京市科技人员兼职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科技人员停薪留职的暂行规定》、《关于为各县选派科技副县长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1988年我市成立了南京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一些阻碍人才合理流动的枷锁逐步被打破,到1990年,全市共有万余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实现了流动的愿望。随着科技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南京地区高校、研究院所和大型企业中的科技人员纷纷“走出去”,创办科技实体,为加强对自主创业的扶持和引导,1993年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我市民营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意见》,到1998年全市民营科技企业累计已达2000余家,年技工贸收入80亿元,迅速崛起的民营科技企业逐渐成为我市科技产业的一支重要生力军。一批民营科技企业随着自我积累的增加,已经从创业初期的以“四技”(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活动为主转向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主。为了更好地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地运行环境,我市于1998年以后又陆续出台了《关于进6一步推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南京市发展民营科技企业办法》、《南京市民营科技企业清理甄别实施方案》、《规范对民营科技企业收费的意见》等十几个文件,进一步为民营科技企业及科技人员亮灯、松绑,创造越来越宽松的政策环境,给民营科技企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历史性的机遇。4、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创造吸引科
本文标题:南京科技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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