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学校民主议事规则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学校管理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的水平,保证学校教学质量和效益的提高,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党政议事规则。一、坚持学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重大问题要经过校务会议讨论后作出决策。校务会议成员为校长、支部书记、支委、副校长、工会主席、中层领导等。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并负责决策。二、学校重大问题包括: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制定;校内机构的设置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的研究制定;中层行政干部人事安排方案;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安排;重大基建项目、大宗购置和大额经费支出安排;校产发展计划的制定;教职工考核奖惩、收益分配;其他重大问题。三、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程序;校长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经与学校党总书记酝酿,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设想。校长与党组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校长与书记进行研究,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如校长和书记意见严重分歧,一般暂缓提交校务会议。校长主持召开校务会议讨论、决策。凡属教代会职权范围的事项,提交教代会审议。校长按照决策组织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在学校职权之外的重大问题,经请示按上级主管部门意见解决。
本文标题:学校民主议事规则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4755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