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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机械/制造/汽车 > 机械/模具设计 > 党支部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7级学生党员考核细则意义和目的为进一步巩固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发挥学生党员,特别是正式党员在广大学生中的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结合本学院学生党员实际,特制定考核办法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党章和大学生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针对学生党员的政治素质、专业学习、行为规范、群众基础等方面,确定学生党员的具体管理目标和考核内容。本细则共分十六项,总分为10分,采取扣分制,综合评定。第二条评议类型如下:党员互评:召开党支部会议,在自我总结的基础上,其他党员根据考核制度对其进行互评。支部综合评议: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根据以上评议情况,对每一位党员的行为进行全面分析,合计出学生评议得分,填写评议表,并推荐产生支部优秀党员或积极分子。第三条学生党员在日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应自觉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内容严格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并随时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考核结束后,针对党员的不足之处,党支部给每一位党员及时反馈考核结果,监督各位党员限时整改,整改无效或效果不明显者参照“处罚办法”规定进行处罚。第二章具体考核标准第四条各项考核内容均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优秀不扣分,合格扣2分,不合格扣4分。第五条思想理论修养(一)作为青年学生党员,应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的信念。每半月一次的理论学习活动都应在支部工作记录上登记考勤,其中:优秀:一学期无缺勤记录合格:缺勤一至两次不合格:缺勤两次以上2(二)、各支部党员应积极主动参加班级党支部按月举行的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按照章程的要求,在各方面以严格标准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和党内的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党的形象和学院荣誉。优秀:每学期书面学习材料按时上交合格:延迟或未提交一次不合格:延迟或未提交一次以上(三)、遵守校纪校规,密切联系同学,接受同学、老师的民主监督,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意识,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与不良现象作斗争。如普通同学发现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不良行为可及时与本支部书记或辅导员老师沟通。优秀:在学校未违反任何校规且无任何同学投诉者合格:接到同学投诉一次并积极改正不合格:接到投诉一次以上或违反校规者;出现打架、斗殴和聚众闹事现象一次即认定为不合格,依情节严重程度可在征求辅导员老师意见并经全体党支部书记讨论后适当加重处罚。(四)、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应至少每季度(三个月)完成一篇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在参加党校学习期间应该积极撰写思想汇报或学习心得,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期间应至少上交8篇思想汇报。优秀:定期如数提交思想汇报合格:未按时提交者不合格:未如数提交者第六条专业学习(一)、青年学生党员应注意处理好学习与娱乐的关系,同时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应承担相应监督义务:优秀:各支部党员无沉迷网络或其他娱乐活动明显影响学习的合格:支部书记与或委员发现本支部内党员同学有沉迷游戏娱乐影响学习现象的,由党支部书记负责提醒,劝导,并与之进行交流。党支部书记可酌情将其上报年级辅导员老师,请辅导员老师与其谈话,有改进者。不合格:在与老师谈话后,仍存在这种现象的,党支部书记上报年级辅导员老师,并在党支部内部予以公告批评,正式党员取消本次优秀党员评选资格;预备党员延期转正,延长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二)、青年党员同学需在学习上起到表率作用,应端正学习态度,刻苦学习文化知识。党员同学必修课有两门及以上未达到70分者,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负责提醒该同学,党支部书记应与该同学进行谈话,了解原因并帮助其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问题,党支部书记应告知辅导员老师,同时告知该党员同学主动联系辅3导员老师进行谈话。优秀:本学期成绩无70以下者合格:有一门70以下不合格:两门及以上不及格(三)党员、预备党员应该恪守诚信考试的准则,带头遵守诚信考试的考场规则。合格:从无作弊现象;不合格:一次舞弊即为不合格第七条群众基础(一)、为人民服务,关心集体各班党员应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关心集体,从学习、生活、思想等方面热情帮助其他同学。优秀:如该党员每次集体活动都按时全勤参加,且在各集体活动中屡次为班级服务。合格:每学期缺勤集体活动一至两次者。不合格:每学期缺勤集体活动两次以上或未在历次活动中做出任何服务。(二)、为他人树立榜样优秀:带头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自觉维护党员形象,综合表现突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合格:能维护党员形象,在工作中发挥模范作用,在同学中形成一定的威信。不合格:不能为他人树立良好榜样,无法在同学中树立威信,群众评价相对偏低。第八条工作情况(一)、工作效率优秀:工作积极负责,能够主动及时地组织开展各项党日活动。合格:对工作基本负责,能够按时开展各种党日活动。不合格:对工作不够负责,有时不能按时开展党日活动。(二)、工作方法优秀:工作中注意总结经验,方法得当,在同学中反应较好。合格:工作中方法可以被同学们接受。不合格:不太注重工作方法,方法得不到同学们的认可,有时会影响到工作的顺利展开。第九条自身修养(一)、个人行为优秀:举止谈吐文明,正确处理与同学间的关系。合格:能团结同学,注意个人言行,偶尔与同学有摩擦。不合格:团结同学不够,有不文明言行,屡次或公然与同学有言语、肢体冲突,4依情节严重程度可在征求辅导员老师意见并经全体党支部书记讨论后适当加重处罚。(二)、批评与自我批评优秀:认真参加各项组织活动,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注意改进自身形象。合格:能参加组织活动,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合格:很少参加各项组织活动,在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上无法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个人与国家、学校、集体的关系优秀: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集体活动中敢于牺牲个人利益。合格:能基本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学校、班级集体的关系,偶尔能够为集体牺牲个人利益。不合格:不能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国家、学校、班级集体的关系从不肯为集体牺牲自身利益。(四)、创新精神优秀:在学习,工作中有意识地培养创新精神,并取得一定的成效。合格:能在学习,工作中培养创新精神,在党务工作中偶有创新行为。不合格:在学习,工作中不注重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照本宣科。第十条组织纪律(一)、支部会议的参加情况党员应按时参加支部会议,纪律优秀,对于党支部的各项活动开展很关注并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优秀:每次支部会议都按时参加者。合格:无特殊事项时能按时参加支部会议,纪律良好,能适时发表自己的言论,但还需要对党支部的事项更多的关注。不合格:在党支部相关人员反复提醒后才能参加支部会议,或者有时不能准时参加会议,甚至多次不参加党支部的会议,在参加会议的时候,纪律较差,对于党支部的事务没有应有的关注。(二)、坚持原则,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现象作斗争作为学生党员能很好地坚持原则,敢于运用恰当的方式同各种不良倾向作斗争,在周围同学有不当的生活习惯是能够用适当的方式提出,自身发挥带头作用,有优秀的生活习惯。优秀:宿舍卫生得到过优秀,且认真抵制并对同学中的不良生活方式进行批评教育。合格:能基本坚持原则,在周围存在着不良倾向能够较好的与之作斗争,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在周围同学有不当的生活习惯时能够提出,但在方法上还需要改进。。5不合格:不能坚持原则,对于周围的各种不良倾向和违纪违法现象置之不顾,自身生活习惯较差,对周围同学产生不良影响。连续两次卫生检查不及格即认定为不合格。附则第十一条考评时间党员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时间安排在学年结束前。第十二条考核成绩考核结果6分或以上为优秀,1至5分为合格,0分或负分为不及格。考核不及格的预备党员延期转正,考核不及格的正式党员通报批评,并在其党员档案上予以书面登记,如正式党员连续两次考核不及格或单次负分情况严重则上报学院分党委严肃处理。
本文标题:党支部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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