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总结/报告 > 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主要精神汇报
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县编办2011-9-227月27日在省委省政府在长沙召开了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和加强机构编制工作的精神,安排部署全省乡镇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这次会议为期半天(市州编办主任为期一天,下午举行了专题座谈)。会议基本概况可以用三句话概括,即:规格高、规模大、规定严。一“规格高”主要体现在:出席会议的有省四大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包括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强,省委副书记、省长徐守盛,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杨泰波,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力峰,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武吉海。会议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于来山主持,省长徐守盛作报告,省委书记周强作重要讲话。五个单位作了典型发言,一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省委书记和省长同时出席,充分说明了这次会议的规格之高,也充分说明了省委、省政府对乡镇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工作的高度重视。二“规模大”主要体现在:参加会议的单位范围广、人员数量多,总人数500多人,涵盖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乡职级等各个层次的领导干部。具体人员包括省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人事(干部)处处长,全省14个市州的市州委书记(市州长),市州组织部长、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全省122个县市区的县市区委书记、编办主任。三“规定严”主要体现在:一、会议明确了各地必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任务;二是会议强调了各地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印发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申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湘办〔2011〕38号)。(一)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周强书记指出,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要坚持把有利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有利于破除制约农村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活水平,作为改革的基本取向,真正改出乡镇机关和乡镇干部的新气象新面貌,增强农业农村工作的动力活力,使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效。要着力推进职能转变,严格控制机构和人员编制,创新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要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行政编制精简10%;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转;确保农村社会稳定。要注重改革的统筹协调,确保改革顺利平稳实施,因地制宜确定改革的侧重点和突破口,要真情关心爱护乡镇干部,帮助他们解决现实困难。要强化改革的监督检查,严肃改革纪律,确保改革方案实施到位。徐守盛要求全面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重点做好4个方面工作:一要科学合理确定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活跃一方经济放在首位;坚持扩大和优化公共服务,因地制宜地构建符合发展需要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坚持严格管理,坚决守住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只减不增”的底线。二要深化事业站所改革。理顺管理体制,推进分类改革,力争3年内在全省普遍建立健全乡镇或县(市、区)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制。坚持社会化运作,重点培育一批示范性农村合作组织,服务“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式的农业产业发展。三要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和服务。增强乡镇服务能力,确保完整配备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推进镇务、村务公开,着眼促进农民增收创新服务形式,科学使用涉农资金,引导和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三农”。四要稳妥推进人员分流安置。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科学制定人员分流安置方案,按规定配备编制和人员;坚持有序改革、有情操作,深入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农村社会大局稳定。(二)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省委书记周强强调,各级党委、政府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强机构编制工作。一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精简审批程序;大力推进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积极稳妥、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控制事业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改革期间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事业机构和人员编制。二要坚决守住机构编制管理两条“红线”。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三定”规定,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额。三要科学配置机构编制资源,一要管住、管紧,二要用足、用活。要正确处理严格控制总量和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关系,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动态调整。在严格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调整优化结构,当前要重点保证经济转型升级、社会管理创新、社会事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领域的机构编制需求。要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编制使用核准制度。四要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坚持“四个严禁、三个一律”。“四个严禁”即严禁擅自出台领导干部划定年龄界限“退线改非”和机关工作人员提前离岗、提前退养等政策,凡已出台的必须无条件立即停止;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实行部门党政分设,凡已实行的要坚决予以纠正,一时难以纠正到位的要列出计划,分步落实到位;严禁借领导班子换届和改革之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变相增加领导职数;严禁自定行政编制、超编进人、超限额设立机构及越权审批机构;“三个一律”即凡省编办没有研究、没有提出意见的机构编制事项,省委常委会一律不上会、不讨论、不研究;凡涉及新设或升格机构领导职数的管理、副厅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增设领导职数以及高配领导职务的,一律由省编办统一受理,按规定报省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凡违反机构编制工作纪律的,一律按“谁批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违从严查处。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带头执行编制管理规定,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敢于坚持原则,既要为党委政府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把好关口、守住底线,又要为科学化解机构编制供需矛盾当好参谋、搞好服务。省长徐守盛指出,全省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战略和全局高度,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要严格依法按程序管理机构编制,各级领导都不得为分管单位的机构、编制、职数打招呼、批条子。对未经编委、编办研究的重大机构编制问题,党委、政府不得列入会议议题,须由上级决定的不得越权擅自审批,研究配备干部必须在核定的职数内。各级组织和编制部门科学配置和利用编制资源,确保职有其编、编尽其用、用得其所,坚决杜绝“有人无事做、有事无人干”的现象;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管理不力的地方,要坚决问责。从今年起,对各级行政编制及财政供养人员、领导职数总量实现“零增长”管理。要讲政治顾大局,切实加强机构编制队伍建设,为“四化两型”建设提供机构编制保障。今年起,机构编制工作将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列入市州政府绩效评估范围。四、省对贯彻会议精神的要求(一)对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省编办要求,必须在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机构改革任务,各市州要尽快将此次会议精神向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并将汇报情况报告省编办;8月20日前要拟定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方案;8月30日前要将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报送省编办;9月份省编办批复市州呈报的方案,并重新下达核编通知;第四季度,省委省政府将组织纪检监察、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对市州的乡镇机构改革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并建立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情况通报制度,将各市州改革进度定期进行通报。12月底将组织对乡镇机构改革进行评估。(二)对贯彻湘办〔2011〕38号文件的要求。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市州贯彻落实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和湘办〔2011〕38号文件的情况非常关注,抓的很紧。8月11日,湘编办明电〔2011〕1号向各市州编办下达了《关于报送学习贯彻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情况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州要专题召开市编委会、市委常委会,实事求是地分析本地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解决问题的办法、整改措施。尤其是湘办〔2011〕38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讲话中确定的加强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管理,对领导干部划定年龄界线“退线改非”和部门党、政领导违反规定分设等问题进行整改情况和工作进展。8月19日前将本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情况报送省编办,以便省编办汇总情况向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省编办在近期将汇总市州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38号文件的情况,向省主要领导汇报。五、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意见建议(一)成立县乡镇机构领导小组。参照市里模式,建议由程县长任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袁谷平常务副县长、贺殷部长、夏崇礼常委副县长为副组长,成员为监察、组织、农办、编制、法制、审计、财政、人社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编办。(二)明确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总体安排。根据全省乡镇机构改革会议精神和省编办的具体要求,建议乡镇机构改革分五个阶段进行:1、文件精神传达阶段。将中央、省、市关于乡镇机构改革工作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向县编委领导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好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明确乡镇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方案。这一阶段工作要求在9月初完成。2、草拟方案阶段。县编办按照省市的《意见》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及县委常委会的意见,结合调研论证过程中征求到的意见,并借鉴兄弟县市的做法,草拟《衡东县乡镇机构改革的方案》和《实施意见》。通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召开编委会议审议形成方案征求意见稿和意见送审稿。这一阶段工作要求在10月前完成。3、征求意见阶段。就《衡东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分别征求县人大、县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这一阶段工作要求在10月前完成。4、审定上报方案阶段。分别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衡东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将《衡东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报市委、市政府审批。这一阶段工作在10月上旬底完成。5、组织实施阶段。待市批复《衡东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后,迅速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工作会议和乡镇“三定”工作会议,具体组织实施乡镇机构改革工作。这一阶段工作力争在11月底基本完成。四、组织领导(一)成立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把这次机构改革当作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争取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亲自抓。成立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研究和组织实施改革相关工作。(二)精心安排部署。这次改革的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社会十分关注,必须精心组织,科学安排。要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底子;要广泛征求意见,集中各方智慧;要科学制定方案,反复认真研究;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统筹调度;要加强协调领导,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三)严肃改革纪律。改革期间,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决执行“五个不允许”和“四个不得”、“三个一拒绝”的要求,冻结机构编制。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财政、审计、档案、编制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监察检查,严格执行纪律,对借改革之机以权谋私、违法乱纪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确保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在实施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确保思想不散、工作不乱、国有资产不流失。(五)乡镇机构改革需要下达的文件1、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县委政府两办行文)2、严肃乡镇机构改革纪律的通知(转发联合行文)3、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请示(县委政府行文)4、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县委政府行文)5、指导部门“三定”规定的通知(县委政府行文)6、整体领导职数配备方案备案表(组织部、编办)7、乡镇“三定”规定(单位草拟、县级分管领导审阅、编办审核、编委审定、政府行文)1、在9月初召开市编委会、市委常委会议,审议乡镇机构改革方案。2、9月中旬向省报送方案。在常委会审定同意后向省编办上报我市改革方案。3、召开乡镇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待省编办批复我市乡镇机构改革方案后,建议参照省里本次乡镇机构改革会议规格规模,召开我市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4、搞督促检查。第四季度,由市编办牵头,会同组织、财政、人社、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我市乡镇机构改革进行督促检查。5、开展评估验收。年底,在省编办开展评估前,我办将开展一次自行评估。(三)解决乡镇机构改革专项工作经费。鉴于我办工作经费十分紧张,为确保全市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顺
本文标题:全省乡镇机构改革暨机构编制工作会议主要精神汇报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265436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