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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共萍乡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萍办字[2012]54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几项重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就目前我区情况来看,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崛起,对满足市场需求、提供就业岗位、增加财政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区经济发展新的重要的增长点。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给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开辟了新的工作领域。中央、省委和市委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和更大的力度加强非公企业党的建设,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加大组建力度,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选优配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抓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培养壮大党建工作骨干力量;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对企业发-2-展的政治引领作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近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要求,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合法利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职能,大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在非公企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非公企业党员数量偏少、结构不够优;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还不到位,党组织单独组建率偏低等;一些非公企业开展党的活动形式不活,内容单一,党员教育管理缺乏有效手段,影响了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充分发挥;一些非公企业党务工作者队伍力量薄弱,不能很好开展党的工作;一些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不足、场所无保障等问题还比较突出;个体工商户中的党建工作薄弱。因此,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增强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坚定不移地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抓紧抓好。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着力做好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几项重点工作(一)扩大覆盖,抓好党组织组建与管理1.发展壮大企业党员队伍,为党组织覆盖创造条件。按照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严格把关、注重质量,-3-加大在非公有制企业生产一线职工、农民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力度,注重发展创先争优中涌现出的优秀职工特别是先进模范人物入党。注重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推荐为企业管理人员和领军人才。依托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对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共青团负责人不是党员的,要列为重点培养对象,条件成熟的要及时发展。没有党组织的企业发展党员工作由企业所在村、社区或园区党组织负责。要做到“输血”与“造血”相结合,有组织、有计划地向非公企业推荐和输送党员职工,壮大企业党员队伍,努力实现职工3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都有党员。2.推进大中型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组建一个、巩固一个;巩固一个、提高一个”的原则,采取属地单建、行业统建、区域联建、挂靠组建等方式,继续加大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组建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活动,对暂不具备组建党组织条件的,要通过建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发挥党员服务中心、党建工作站“孵化器”作用,积极开展党的工作,推动企业建立党组织。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党组织实现全覆盖后,将工作重心进一步转到规模以下企业上来,在区域性、行业性联合党组织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将工作重心转到提高单独组建率上来。在企业联合党支部中,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条件成熟的企业,要及时单独建立党组织。-4-2012年内,实现规模以上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达到70%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党组织单独组建率达到50%以上。3.加强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按照“分片组建、属地管理、部门行业配合”原则,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采取分区域、分地段、网格式的办法,扎实推进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小型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集中的专业市场、商城、商业街、商业楼宇要组建联合党支部,隶属所在地街道(乡镇)党委管理。其他非集中区域的个体工商户,分片、分街区组建党支部或党小组,隶属所在地社区(村、管理处)党组织管理。工商部门在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年检时,要了解和登记个体工商户政治面貌,建立工商部门与同级地方党委信息共享、工作对接制度。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配合街道(乡镇)党委、社区(村、管理处)党组织做好个体工商户党组织的组建和个体工商户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二)夯实基础,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1.配强队伍力量。根据企业党组织建设的需要,适时向企业选派党组织负责人,充实企业党建工作的力量。企业党组织负责人要积极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努力把党的工作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支持企业主依法经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建设企业文化,协调处理好厂乡劳资等关系,推动企业发展。原则上,做到每个小型非公有制企业都要有1名党建工作指导员直接联系。党组织负责人主要在区机关、乡镇(街)-5-退休退线的干部中选派。被选派的人员行政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人员身份不变,享受原单位工资福利和待遇。加强对派驻企业党务工作人员的跟踪管理,对派驻干部实行年度考核,对不称职的及时予以调整,对表现突出的予以重点使用。2.加强培养力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给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高管人员)入党对象上党课,帮助他们从思想上入党,增强党员意识。对党员出资人,要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党规党纪,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非党员出资人,要教育引导他们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规范发展,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道德风尚,支持企业党建工作,做到致富不忘国家、不忘社会、不忘党和人民。对企业出资人的评先评优、政治安排,要事先征求企业党组织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工委、地方工会组织的意见,党委统战、组织部门要严格审核把关,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履行社会责任不积极、社会评价不良的企业出资人,要批评教育;对违纪违法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纪依法进行查处。3.强化教育管理。区委组织部和非公有制企业党工委对非公有制企业党务工作者每年的集中教育应不少于1次、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重点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务知识、群众工作、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和服务企业发展能力。有计划地选派非公有制企业优秀党务工作者到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挂职学习锻炼。-6-4.完善基层非公党建网络。各乡镇(街)要成立非公企业党总支部,可设在工业办公室,隶属乡镇(街)党委管理,接受区非公党工委指导,负责辖区内非公企业的党建工作。由业务能力强,有党建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担任非公企业总支部书记。非公企业总支部书记要及时掌握了解非公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做好定期向区非公党工委组建情况、信息报送等工作。(三)探索途径,积极发挥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作用。1.努力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经济“双赢”。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取得非公有制企业出资人理解和支持,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开展党组织活动,实现党建工作与企业发展目标同向、互动共进。建立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共同学习制度,熟悉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了解上级决策部署、沟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探索建立党组织书记参加或列席企业管理层重要会议制度、党组织与企业管理层沟通协商和恳谈制度。党组织要邀请企业出资人、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相关活动,注重发挥企业管理层中党员和党员工会主席的作用,做好党的工作。2.探索开展开放式党组织活动。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督促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按期换届。除党章规定的党内活动外,提倡党群活动一体化,推动企业党组织与所在地党组织及其他单位党组织开展结对共建活动。要坚持“小型、业余、多样、灵活”的原则,创新活动载体,改进-7-活动方式,增强活动实效。3.充分发挥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把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尤其是职工生产安全保护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领导工会等群众组织积极反映职工群众诉求,依法依规为职工群众争取合法权益,真正成为职工群众的主心骨。要积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及时化解劳资纠纷,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社会稳定。加强和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注重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成为广大职工群众的贴心人。4.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结合企业实际,以党建强、发展强为目标,按照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的标准,全面推行“6665”(六建六抓六促创“五好”)工作模式,广泛开展“双争双强双满意”活动,促进企业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主动培育选树一批“双争双强双满意”企业党组织,纳入直接联系和重点管理范围,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四)完善机制,推进企业党建工作健康发展。1.建立直接联系工作机制。选取一批社会影响较大、党员数量多的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作为区非公党工委直接联系的党组织,在不改变党组织隶属关系的情况下,由区非公党工委直接联系指导。同时建立区委常委、区政府党员领导与非公企业党组织联系制度。在非公企业党组织建立联系点,加-8-强调查研究,听取企业意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难题,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实行党员双重生活制度。在企业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不在户籍村(社区)组织担任职务的,原则上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不能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应持《流动党员证》或党员证明在企业党组织登记,参加企业党组织活动,接受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的组织和企业党组织的双重管理,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进党员管理信息化,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工作制度。3.建立健全管理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员群众报告工作以及述职评议等制度,研究制定符合企业特点的党组织书记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推荐符合条件的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一般应享有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岗位中层以上干部待遇。企业解聘或辞退党务工作人员,应当事先征求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党组织书记因坚持原则遭受不公平待遇时,上级党组织应及时了解情况,给予保障和支持。(五)创造条件,提高企业党组织活动物质保障1.落实经费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委组织部联合四部门下发的《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活动经费问题的通知》(赣组字[2012]47号)有关规定,将非公企业党组-9-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建立并落实税前列支制度。从2012年起,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按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5‰—1%列入企业财务计划,在管理费中列支,据实在税前扣除。经费确有困难的,所交的党费可大部分或全部返还企业党组织,用于开展组织活动。2.加强活动场所建设。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采取资源整合、企业自筹、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党员数量较多、条件具备的企业,建设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暂无条件解决党组织活动场所的,上级党组织要积极协调,可依托主管部门、行业办公室或行业协会场地开展活动或采取与园区、乡镇(街)、村(社区)等资源共享等方式予以解决。有条件的地方,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聚集的工业园区,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建设区域性、开放性、综合性的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三
本文标题:关于做好当前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几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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