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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冲击地压矿井、机关有关部室: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积极推进“012345”安全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冲管理工作,提高防冲整体管理水平,实现“减震消灾,有冲无伤”的防冲目标,依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管理规定》(河南能源〔2014〕890号)制定本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附件: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27日1附件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规范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防冲管理工作,推进落实《义煤集团冲击地压综合治理规划》,促进安全生产,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河南能源化工集团防治煤矿冲击地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义煤集团具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煤矿。第三条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持续坚持冲击地压“可预、可防、可控、可治”防治理念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围绕“认识到位、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科学防范、动态防治、精心落实”的冲击地压治理思路,始终把冲击地压的治理作为冲击地压矿井的安全一号工程,系统联动,齐抓共管。依靠科技进步,应用成熟技术与科研攻关紧密结合进行综合治理,努力实现人、物、系统的本质安全。第四条总体目标:继续推进“六位一体”防冲管理体系(健全机构、监测预警、措施解危、效果检验、安全防护、培训教育)、“五强一大”防冲技术体系(强设计、强支护、强监测、强卸压、强2防护、大断面)和“四个一”技术管理程序模式建设,经过2-3年的持续研究和治理,实现“减震消灾,有冲无伤”的防冲目标,使义煤集团安全和生产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建立具有义马煤田特色的冲击地压治理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第五条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过冲击地压的矿井,认定为冲击地压矿井;未发生冲击地压的矿井,开采煤层、煤层顶底板经鉴定具有冲击倾向性,并且采掘过程中煤粉量超标、有煤炮或钻孔钻进中有卡钻、吸钻、异响等动力现象的,均按冲击地压矿井管理。第六条义煤集团、矿井应加强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研究,大力开展科技攻关,积极推广应用冲击地压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第二章防治理念第七条坚持“生命至高无上,安全生产第一”的最高信条,把冲击地压治理当作关乎职工及企业的生命工程、责任工程和良心工程,树立适应新形势发展需要的防冲先进理念。其重要理念如下:1、冲击地压是可预、可控、可防、可治的;2、生产服从防冲,防冲保障生产;3、战略防冲第一,强支强卸并重,预警防护支撑,严格管理保障;34、治理冲击,岩巷先行;5、先治理后采掘,不消冲不采掘;6、宁可停止生产,必保卸压时间,坚持低应力采掘。第三章组织体系和机构建设第八条为了确保冲击地压综合治理目标的实现,义煤集团成立冲击地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组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及其他相关公司领导成员:有关副总工程师、防治冲击地压处、安全健康环保部、总工程师办公室、生产技术处、地质测量处、机电管理处、通风管理处、总调度室、纪委(监察处)、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战略规划部、财务资产部、物资采购中心、技术中心矿压研究所、机电设备租赁站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第九条义煤集团总经理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全面协调;总工程师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防冲的技术管理工作;安监局长负责冲击地压灾害治理的安全监管工作;生产副总经理是冲击地压防治规划落实的组织者,并根据防冲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合理组织生产;相关副总工程师对防冲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4防治冲击地压处是义煤集团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修编义煤集团冲击地压防治技术管理规定、规范,负责矿井防冲管理制度建设、技术管理、防冲措施的督查落实及防冲设计审批、业务考核、冲击地压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等工作。安全健康环保部负责对冲击地压矿井业务部门职责、防冲安全技术措施、人员培训和装备等进行监督检查,对重大冲击地压隐患、冲击地压事故进行追查。总工程师办公室负责采区及重点采掘工作面设计的审批,在设计审批过程中要充分考虑防冲工作要求,并参与防冲专项设计的会审工作。生产技术处负责组织审查矿井在满足防冲要求下采掘接替计划,并督促接替计划的实施;负责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支护工程质量的监督落实,确保巷道支护质量和效果。地质测量处负责冲击地压采掘工作面煤层顶、底板厚度变化及断层、褶曲等特殊地质构造的探测;负责冲击地压工作面地表岩层观测,为摸清工作面上覆岩层运移规律和采取针对性的冲击地压防治措施提供依据。机电管理处负责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和确保通讯系统、供水施救系统、监测设备供电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的安全可靠,以及各项卸压工程使用的钻具管理。通风管理处负责冲击地压采掘工作面内通风设备和设施、压5风自救装置的管理,要充分考虑冲击地压的影响,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压风自救的正常运行。总调度室负责矿井防冲安全监控系统监测异常或发生冲击地压事故时信息的传递工作;协调和督促矿井开展冲击地压灾害应急演练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机构人员配备,合理定编定员,确定工资基数,确保防冲队伍稳定、专业人员满足需要;负责防治冲击地压全员培训。企业管理部参与对矿井月度、季度、年度防冲工程计划完成情况考核。战略规划部负责将所需冲击地压治理工程和设备列入年度专项资金计划,并按规定审核、预决算。财务资产部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所需设备、材料、工程、科研等所需资金,确保冲击地压防治资金专款专用、及时到位。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冲击地压防治所需设备、材料的及时供应。纪委(监察处)将冲击地压治理工作列入监督监察内容,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冲击地压治理工作职责,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严格问责。技术中心矿压研究所参与矿井冲击地压防治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协助矿井制定冲击地压防治技术路线、编制冲击地压防治专项设计,对防冲措施技术参数进行优化;开展冲击地压技术6难题攻关,对冲击地压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进行研究。机电设备租赁站负责冲击地压危险区域所需液压抬棚、门式支架等加强支护装备和液压钻机的及时供应。第十条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防冲管理部门和防冲队伍,防冲队伍人数必须满足矿井防冲工作的需要。矿长是冲击地压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防冲工作负全面技术管理责任;安全副矿长负责日常防冲工作的监督检查;生产副矿长及其他分管副职负责组织实施其业务范围内的防冲措施的落实;防冲副总在冲击地压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协调生产、技术、安全、物资供应、教育培训等部门的防冲管理工作;防冲科负责防冲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业务科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业务系统内的防冲措施的落实;防冲队负责防冲工程的施工。第四章制度建设第十一条义煤集团矿井要建立完善各级岗位责任制及各工种操作规程。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内容要具体,表述规范,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明确有关部门和岗位人员在防治冲击地压工作中的职权、职责。各工种操作规程要明确与冲击地压管理相关的岗位人员在进行工作或操作时应遵循的程序或步骤。第十二条矿井应制定冲击地压防治管理系列规章制度,以7矿井正式文件下发,并认真组织实施。冲击地压矿井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冲击地压监测预警制度;(2)监测预警和监测日报制度;(3)防冲信息报送及发布更新制度;(4)防冲设计规划管理制度;(5)防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与归档制度;(6)防冲例会制度;(7)隐患排查制度;(8)事故汇报和分析制度;(9)防冲工作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度;(10)防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制度;(11)防冲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2)防冲教育培训制度等组成的冲击地压综合管理制度。第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日、周、月度冲击地压防治会议制度。每日由防冲副总组织召开防冲例会,通报当日存在问题和安排次日防冲工作;每两周由总工程师组织召开一次防冲专题会议,总结两周以来防冲工作开展情况,部署下两周防冲工作;每月由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冲击地压管理会议,总结当月冲击地压防治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冲击地压防治工作中的人、财、物等问题,审定下月防冲工程计划。会议应有记录,防冲专题、管理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第十四条矿井应制定完整、规范、运转有效且涵盖矿井冲击地压管理工作过程所有工作环节、工作步骤和工作程序的冲击地压工作流程(流程图),按照工作流程(流程图)开展冲击地压日常管理工作,实现冲击地压日常管理的程序化运作。矿井冲击地压工作流程(流程图)由防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经矿井冲击地压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由矿长批准,以正式文件发8布,在全矿井范围内实施。第十五条矿井必须编制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更新和完善。第十六条冲击地压危险的监测预警管理。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危险分析预警制度。各采掘工作面的冲击危险程度监测预警结果必须由矿井总工程师组织审定,提出处理意见,逐一建档,以备分析。并将月度监测预警总结报义煤集团防治冲击地压处备案。第十七条冲击地压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冲击地压矿井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防冲科每周定期组织一次防冲专项检查,有隐患检查、整改记录;矿井分管副职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系统内隐患排查(有签到表和隐患排查会议纪要),建立隐患排查管理台帐,并按“五定”原则和“闭环”管理要求整改落实。日常执行动态隐患排查,矿井发生轻微及以上冲击事件、应力监测出现黄色预警及以上或煤炮频发等动力现象,必须对施工地点按较大或重大隐患进行管理。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义煤集团。第十八条矿井必须建立冲击地压事故汇报和事故分析建档制度。当发生一般冲击事件后,矿井必须及时如实地向义煤集团相关业务部室汇报,并填写冲击事件记录卡;当发生破坏性冲击,有明显动力现象时,必须立即停止采掘地点作业撤出人员,并向9义煤集团总调度室、防冲管理部门及相关领导汇报,由义煤集团组织专项安全技术评价,提出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落实后,经义煤集团防冲处、安康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井下所有作业人员有冲击地压异常自行撤离作业地点的权力,阻止撤离者属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遇险撤人影响的生产计划,不得影响员工当班收入。当发生有人员伤亡或破坏性冲击地压事故后,在及时向义煤集团和河南能源总调度及相关领导汇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冲击地压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按程序组织现场调查,编制事故分析报告,存档管理,并报义煤集团和河南能源防冲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九条矿井应建立健全防冲技术管理保障制度。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矿井防冲技术管理工作,行使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分管防冲管理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冲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具体负责。当生产与技术安全冲突时,以技术决策为导向,解决其冲突,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第五章技术管理第二十条矿井在开采新水平、新煤层、新采区前必须对所采煤层及顶底板岩层进行冲击倾向性鉴定,并将鉴定结果报义煤集团防冲管理部门备案。第二十一条冲击地压防治规划管理101、矿井应坚持统筹兼顾、超前规划。矿总工程师根据《义煤集团冲击地压综合治理规划》组织编制冲击地压防治五年规划,并上报义煤集团,由义煤集团组织专家评审。五年规划执行期内有较大变化时,要在编制年度计划时作补充说明。2、矿井应根据冲击地压防治五年规划编制冲击地压防治年度计划并报义煤集团审批。年度计划在执行过程中有重大变化时必须停止相关区域采掘活动,及时申请变更,由义煤集团审批后执行。3、矿井应将月度、季度、年度防冲工作计划和总结分别于当期末月25日、次月2日前报义煤集团防冲管理部门。第二十二条矿井在开拓
本文标题:关于印发《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冲击地压防治管理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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