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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标准的若干问题1.制定标准的对象有哪些?答:依据我国的标准化法,也参照其他国家的规定,制定标准的对象和内容主要有下列五个方面:1)批量生产的工矿产品和主要农产品的品种(种类)、型式结构、尺寸、性能参数、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和成分、技术要求或条件、质量等级,可靠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指标,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要求等。2)工农业生产、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信息技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的勘察、设计、制造、施工、安装、验收、操作、维修、管理、使用等方面需要统一的技术规定;3)有关保护人体健康、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人类生态环境的各种规定、要求和试验方法等;4)经济建设、科学技术和现代化管理中需要统一的术语、语言符号、代号、计量单位及其符号、代号、制图方法、文件格式、分类、编码、标志及有关方法等。5)其他生活中需要优先考虑制定的标准主要是:基本的原料、材料标准,与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量大面广的重要工农业产品标准,有关人身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标准、有关互换、配合、通用技术语言标准等基础标准、通用的零件、部件、构件、元件、器件配件和工具,量具标准,通用的试验方法和检验方法标准。此外,一些值得推广的科研成果和生产经验总结,也可以制定为标准。在具体拟定制定标准计划项目时,还应该参照标准体系表,把一些相互引用的标准同时列入计划,一些相互协调的标准必须得到及时的制定,同时、还应参阅国际标准目录,经济发达国家的标准目录,选出我国也需要制定的标准项目,根据我国生产发展需要,在不同时期内予以安排制定。2.制定标准有哪些要求?答:制定标准一般有下列要求:1)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经济发展,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的要求在生产活动中需要遵守许多法律和法规,如劳动安全法规,劳动保护法规、电气安全法规、卫生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等。标准中的有关内容,不能与这些法规抵触。因此、在制定标准时,必须了解和熟识有关法规,防止与它的规定相矛盾。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时刻都在影响着生产的活动,所有的生产必须与它相结合,相协调,否则便受到相应条件的制约,得不到支持,生产任务就不易完成。标准是为发展生产服务的,所以标准的内容必须体现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方针。政策,不能与它相违背。2)符合我国实际情况这就是常说的符合国情或结合国情。这些情况有:①气候环境条件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气候条件相差极大,因而产品的使用气候环境条件也各不相同,而任何一个产品的使用都必须与它的使用环境条件相适应。所以在产品标准中必须规定它适用的气候环境条件。以利于用户选用。这些条件主要是:气温、气压、雨、雪、冰、风、温度、烟雾、尘土、小动物的危害等等。②特殊环境条件有些产品是在特殊的环境条件中使用,所以产品的使用必须它相适应,否则就会造成不良后果。这些条件主要有:振动、辐射、磁场、电磁干扰、静电、爆炸性气体或粉尘、有害物质腐蚀等等。③资源条件产品的生产应充分和合理利用资源。所以在产品标准制定中,就须考虑利用资源的特点。如各种金属产品标准就须考虑我国金属矿、稀有金属矿的特点,各种建筑材料、轻质材料标准就须考虑我国非全属资源的产品,各种化工产品标准就须考虑我国化工原料矿的特点,各种农机产品标准就须考虑我国土壤特性等等。④基础设施条件这里只提两种基础设施条件:a、计量基准制度我国是采用国际单位制的国家,使用的各种计量单位都是以国际单位为基准的,一切计量器具,仪器都是用国际单位显示的,所以标准中的规定必须与它相适应。b、电源电压和频率各国的电源电压等级和频率不尽相同。所以在制定我国电工产品标准时,就应与我国电压等级和电源频率相适应。3)与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相适应我国的生产技术水平一般来说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因此在制定标准时,不宜盲目追求高指标,而要适当考虑我国现有的水平。一般来说,以国外先进指标为追赶目标,在标准上以现实水平做为过度措施。4)充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充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是我国标准化工作方针之一,因此,在一切可能条件下在,我国适用而又须制定的标准,应尽量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或做为主要参考资料,以适用国际交流和国际间贸易的需要。3.制定标准应按哪些程序进行?答:制定标准的工作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确定制定标准计划项目阶段,二是进行编写,审定标准阶段,三是标准审批,发布阶段。三个阶段又都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现分述如下:1)确定制定标准计划项目阶段依我国当前的标准化工作管理体制,确定制定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程序如下:①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科学技术发展情况以及标准化发展规划,提出年度的制定标准的原则和要求,发给国务院各经济主管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②国务院各经济主管部门结合本部门的情况,提出若干补充制定标准计划项目的原则和要求,将上述的年度制定标准的原则和要求同时下达给所属的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归口单位(归口组织);③全国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专业标准归口单位,依据上述的年度制定标准的原则和要求,组织人员讨论,提出制定标准计划的项目(建议)当遇到一些重大的,内容不易确定的标准项目,应进行论证,出拟标准内容和制定标准工作大纲,认为要求明确,且具备条件制定时间,才将它列入制定标准计划的项目(建议)。所有的制定标准计划项目(建议)都应明确负责单位,协作单位、工作起止时间,需要上级或有关单位解决的技术措施以及其他须明确的事项列表随同制定标准任务书,按隶属关系上报国务院经济主管部门。④国务院各经济主管部门对下属单位报来的制定标准计划项目进行综合,汇总,平衡,协调,审核,认为项目选择适当,任务明确、条件和工作单位落实,无重复和遗留的项目后,上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⑤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经济主管部门报来的制定标准计划项目(建议)进行复核,审定、认为所列项目符合制定标准计划原则和要求,即将上述制定标准的项目作为制定标准计划项目发送国务院各经济主管部门转发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归口组织;一些由国务院标准行政主管部门直接领导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所负责的标准计划项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直接下达。⑥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标准化归口组织接到制定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后,即行安排标准的编号,审定工作。制定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程序和要求与上述大致相同,只是在具体执行上依其实际情况有所简化和具体的执行单位须作相应的变更。2)标准的编写和审定阶段这阶段的主要工作程序是:分别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和报批稿,并依规定程序和要求上报。一般说来,制定国家标准时,应上报所属国务院经济主管部门,经审核后,在转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时,只须所属的国务院经济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标准时,应报所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所属经济主管部门,审定后,再转报当地相应的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企业标准时,应报所属厂,车间,科室,部门审核后报企业一级技术管理部门。3)标准的审批、发布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各国务院经济主管部门报来的国家标准(报批稿)复核、认可后、批准、编号、发布。行业标准由各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编号、发布。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对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主管部门报来的地方标准复核,批准,编号,发布。企业标准由企业标准化管理部门对各工厂,车间,科室,部门报来的企业标准复核,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编号,发布。企业产品标准要报当地的技术监督部门审核、备案。对于药品,兽药,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和工程建设的国家标准计划,均由国务院行政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下达;这类标准的审批,也均由国务院行政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即:药品、兽药、食品卫生,环境保护国家标准,分别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号,发布;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统一编号,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主管4.企业标准制定的范围和内容是什么?答: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企业标准有以下几种:1)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时,制定企业产品标准。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时,要对其转化,使其成为企业标准。2)为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企业产品标准。3)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选择或补充的标准。4)设计、采购、工艺、工装、半成品等方面的技术标准。5)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更具体的内容从两个方面阐述:1)技术标准方面①营销、市场a产品建议书;b营销、市场调查的信息描述标准;c营销、市场信息交换的接口标准(接口标准包括信息交换双方间的信息需求、信息描述方法的格式等);d需方提出的产品标准、技术条件或样品;e向需方提供的有关标准、法规、产品说明书、认证文件等。②产品(包括半成品、中间体、自制件等)a产品标准(技术条件);b产品内控标准;c产品系列型谱;d参数系列、参数分档分级标准;e产品外形结构尺寸标准;f产品型号命名方法标准;g产品零部件(自制)标准;h半成品、中间体标准;i产品事物物性表标准。③设计、开发a设计参数和技术数据标准;b设计计算方法和通用数学模型;c设计图样和文件格式标准;d设计图样和文件的编制方法;e设计文件和图样成套性要求;f设计中用于评价产品和工序的试验方法和验收规则;gCAD接口标准。④采购a外购产品建议书、技术条件等;b外购件、外协件的相关行业或地方标准(采购进货检验标准和检验规则见“检验和试验”)。⑤工艺a工艺基础标准(术语、符号、代号、分类编码等);b工艺文件标准;c工艺余量标准;d工艺流程;e工艺规程;a)机械加工工艺规程:工艺过程卡、工艺卡、工序卡、检验卡、工艺守则,b)通用工艺规程:典型工艺规程、组成工艺规程、标准工艺规程,c)流程性工艺规程;f投产前材料、辅助材料和零部件控制标准;g特殊工序的工艺规;h工时定额和材料定额;iCAPP(计算机辅助工艺过程)信息接口标准;j工序控制标准。⑥工装a工艺装备的产品标准;b自制工装设计文件;c工具;d模具;e夹具;f卡具;g量具;h工位器具标准。⑦制造a劳动定额;b产品不合格的标志。⑧制造设备a外购设备产品标准;b自制设备产品标准或技术条件;c设备的零配件、元器件、易损坏(简称备件)标准;d设备安装调试规程;e设备维护保养规程;f设备润滑规程;g设备操作规程;h产品说明书。⑨检验、试验a设计样机试验;b设计定型试验;c产品鉴定试验;d产品定型(例行试验)(以上除采用行业、专业通用标准外,企业可作补充或另行制订);e采购进货检验;f工序检验;g最终产品检验;h数理统计方法选用(数据处理和解释、验收规则等);iCAT(计算机辅助检测)接口标准。⑩检测试验设备、计量器具a检验设备的产品标准、产品说明书、安装使用规程操作规程、检定规定等;b维护保养规程;c计量检定规程。⑾包装a包装设计标准;b包装工艺标准;c包装通用标准;d包装材料标准;e包装机械、容器标准;f包装试验标准;g集装箱标准;h包装标志标准(以上e、f、g、h除采用《全国通用综合性基础标准体系表》内有关内容外,企业可作补充或自行制订);i随货文件(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装箱清单、随机备件清单、安装图及其他)。⑿贮运a运输装置、装卸、堆码机械技术要求;b运输工具(手段)技术要求;c防止损坏的搬运要求(尤其对易腐、易燃、易爆物品等);d运输和装卸要求(方式、条件等);e标志、代码标准;f贮存场所要求;g贮存环境条件;h贮存方式(单放,堆码等);i贮存期限;j库存品检验程序;k仓贮自动化管理。⒀安装、运行、交付a现场安装程序和方法要求;b安装后试运行要求和方法;c安装验收程序和要求;d维护保养要求;e交付验收试验;f安装交付技术文件完整性要求;g发放记录要求。⒁服务、维修、用后处置a服务维修人员技术要求;b服务维修作
本文标题:关于企业标准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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