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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充装和使用二氧化碳气瓶宁波百方气体有限公司胡治盈2000年版的《气瓶安全监察规程》、GB14193—1993《液化气体充装规定》等我国现行法规和标准明确规定:充装CO2必须使用公称工作压力为15MPa和20Mpa的气瓶,公称工作压力15MPa气瓶的充装系数为0.6Kg/L,公称工作压力20MPa的气瓶充装系数为0.74Kg/L。有些充装单位在充装二氧化碳气瓶时,往往有这样的错误认识,认为只充装十几公斤、二十几公斤的液化气体,二氧化碳气瓶不需要太好,因此往往把本充装站安全状况比较差的、快接近报废期限的气瓶作为二氧化碳气瓶使用,有的甚至把工作压力只有12.5MPa(或更低)气瓶作为二氧化碳气瓶使用,其实是危险隐患极大。因为CO2临界温度为31℃,而CO2气瓶又是一种无绝热层的薄壁容器,随着环境温度的变化对其产生的影响极大。在炎热的夏季室温高于31℃是常有的,一旦瓶内CO2介质温度高于31℃,瓶内的液态将变为气态,此时瓶内的压力决不是饱和蒸汽压的简单延伸,而是骤然陡增的,故此段时间CO2气瓶爆炸事故时有发生。如果一只40L、按系数0.6Kg/L充装的气瓶置于烈日下使用或贮运,其瓶内介质温度达到或超过60℃更是非常危险,此时瓶内压力将快速上升至16.7MPA以上,大大超过了该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就有发生爆炸的可能,就会酿成严重事故。有时当出现CO2气瓶瓶阀上安全防爆膜鼓破泄放气体,这已表明,此时瓶内CO2气体压力已经达到或超过了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对此,我们应引起高度重视,应立即采取降温防爆措施。综上所述,在充装和使用二氧化碳气瓶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有正确的认识,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思想,要改变原有的错误观念,防止事故的发生。充装和使用二氧化碳气瓶时必须做到:1、对使用的气瓶一定要按照2000年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GB14193—1993《液化气体充装规定》等有关规定,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气瓶,充装量必须在0.6KG/L以下(公称工作压力15MPa)。2、加强充装前的气瓶检查,持证人员必须逐只进行检查,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气瓶不得充装。3、对充装后的CO2气瓶做好复称工作,做好各项记录。4、保持衡器的准确性和有效性。5、二氧化碳气瓶严禁爆晒,在炎热的夏季做好降温工作等。只有我们各充装站提高认识,共同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事故的发生,才能为自己带来经济效益,为我们整个社会的稳定、和谐作贡献。二氧化碳40L×0.6=24KG最大充装量氧气(压缩的)4二氧化碳(压缩的)24KG氩气(压缩的)4二氧化碳和氩气混合物(压缩的)4氮气(压缩的)4乙炔[溶于介质的]5~7丙烷(压缩的)4氪气4氙气4氦气4
本文标题:使用二氧化碳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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