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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配电线路安全通道清理协议甲方:供电公司乙方:园林局为了确保城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不因配电线路下树障造成线路停电对居民、企业的生活和生产造成影响和危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因树障引发电力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经会同滁州市园林局共同协商,决定开展全市电力配电线路通道树木清理工作,双方共同协商有关事项如下:一、电力配电线路通道保护范围:城区境内。二、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电力配电线路通道安全保护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清理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不得超越范围随意砍伐。(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为:10千伏及以下3米,),三、甲方按照乙方要求进行修剪、砍伐、清理电力配电线路通道内树木及其他设施,保证留足树木对电力线路的安全距离。四、乙方应派人给予协助指导树木的修剪规范和要求,甲方不得随意砍伐。五、甲方发现危及线路安全或占用线路通道的树木或其他设施,应通知乙方,经乙方勘查许可后及时安排清理。六、甲方在树木清理砍伐时应注意安全,施工时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发生自身的人员及设备安全事故和涉及对第三方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所有的赔偿义务。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八、此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不因线路管理单位的变更而失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本文标题:电力配电线路通道清障砍伐安全保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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