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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德江县煎茶镇黄岛希望小学2013年秋季学期保卫处安全工作职责2013年9月1日21、保卫处治安管理工作职责保卫处是学校治安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在学校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防为主的原则,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任务,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应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保卫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保障学校安全稳定。二、掌握学校安全状况,定期综合分析、收集和整理信息,总结汇报,并适时提出安全保卫工作计划和措施,为党、政当好参谋,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三、向全校师生员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依靠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以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事故、防破坏的四防工作,确保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四、确定重点要害部位,指导和督促相关部门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公共财产安全。五、加强保卫处自身的机构和队伍建设,组织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学校的决定和领导的指示精神,努力提高保卫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各尽所能,尽职尽责地抓好安全管理工作。3六、坚持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加强值班巡逻、安全检查,消除治安隐患。把治安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对保安(校卫队)人员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做到文明执勤、文明服务。七、对发生在学校内的案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和学校领导,保护案发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及时查处发生在学校内的治安纠纷和调查处理治安案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重大治安刑事案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矛盾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八、在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认真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安全制度。坚持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及时请示报告,落实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补充更换工作。确保防火消防安全,避免因火灾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发生。42、学校警务室工作职责一、开展学校周边的巡逻等治安防范工作,及时发现各种隐患和违法犯罪苗头,盘查。控制可疑人员;二、案件发生后,快速及时地到达现场,控制事态,保护现场,在能确认的作案人或作案嫌疑人时,不失时机地设法进行现场捉拿控制;三、及时准确地调解不需查处的、情节轻微的纠纷,缓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对需查处的案件及时移交派出所进行处理;四、有警必出,有难必帮,有求必应,热情服务,为师生排忧解难;五、发生火情时,及时出动,并迅速报告“119”火警,全力以赴并做好救护和抢救物品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损失;六、熟悉校园环境概貌和治安情况,切实掌握重点防范目标,掌握重点人口的动向;七、积极配合各部门、科室做好治安工作,并定期向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八、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守工作岗位,文明执法,掌握并正确运用法律条款。53、学校警务室协勤人员工作纪律1、不得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2、不得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3、不得刑讯逼供或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4、不得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5、不得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6、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7、不得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8、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9、不得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10、不得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11、不得有其他违法乱纪行为。64、学校警务室协勤人员值班制度1、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及时做好接出警登记和上传、下达工作。2、认真受理师生报案、报警,并认真做好登记,不得推诿拖延。3、在学校巡逻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4、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5、服从领导,履行职责、围绕“防范、管理、打击、服务”职能,详细记录工作情况,力求做到详细、具体、全面、规范。75、学校警务室协勤人员巡逻制度1、做好校园及重点要害部位和偏僻区域的治安巡逻工作,预防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2、检查督促校园各执勤点的工作情况,排查、询问进入校园的可疑人员,发现可疑线索,及时汇报。3、劝阻、制止违反校园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控制、配合警务室民警捕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积极开展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安全检查工作。5、对校园内出现的矛盾纠纷而引起的打架斗殴,要及时予以劝解,并及时报告。有治安、刑事案件正在发生时,在及时处置的同时及时报告辖区派出所。6、完成辖区派出所和学校保卫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86、门卫岗位职责一、维护学校大门治安秩序,确保人员、车辆出入有序、道路通畅,校门两侧牙线内禁止停放车辆。严禁超重大型车辆和无证、无牌、无照车辆进入校区。二、外来车辆进入校区,要认真检验有关证件,一车一杆,严格执行车辆进入校园准入登记制度并做好记录。与学校相关科室有供应关系的客户带车进入校区,须持有学校保卫处签发的“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三、严禁外来商贩入校或在校门外附近摆摊设点。四、校内外人员和车辆携带物资外出时,须持有相关科室出具的证明,并认真核实后放行,否则不予放行。五、的士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但若遇天气恶劣,居住在校内的老弱病残者携带物品较多,经允许后可进入。六、着装整齐,举止端庄,坚守岗位,文明执勤。保持高度警惕,密切关注进出校园人员及岗亭周边情况,遇有可疑人员聚集或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处置并报告。七、按时交接班,做好警械、值班期间工作情况的交接工作,完整传达保卫处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令。八、严格执行学校大门开启、关闭时间:早上6:30点开启,晚22:00点关闭。97、协勤人员工作职责1、负责学校各门岗的保卫工作,对进出人员进行检查、登记。热情服务,提高自身素质,搞好保卫工作。2、负责校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任务,维护校园秩序,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预防和制止校内各种违纪违法活动。3、必须着装上岗,坚守岗位,按时上下班,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做好交接班记录。4、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制度,对不服从管理的学生取证后移交学生处处理。5、严禁未经许可的外来车辆进入校园,严禁装有危险物品的车辆进入校园,严禁重型车辆进入校园。6、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入学校从事收取废品、拾破烂、散发商品广告、推销商品等活动。7、熟悉本校人员和重点部位、重点物资情况,对持物出校门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按门卫制度有关规定执行。8、承担义务消防队任务,落实消防队防火培训,遇到火灾险情要及时施救。9、执勤时应做到四勤:勤问、勤看、勤登记、勤检查。10、完成保卫处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108、保卫处值班制度一、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值守。二、检查督促执勤、巡逻、守护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带领他们检查校内教学区、学生宿舍、食堂、家属区的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三、接待师生及群众报案、举报及其他来访人员,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事件等问题,详细、准确、清楚填写值班记录,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四、报案时,一定要问清发案地点、案件类别,报案人姓名、班级及联系方式,十分钟内必须赶到案发现场,做到接警快,控制得住、处理得当、保护好现场。根据案情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五、要保持高度警惕,警具必须随身携带,督促巡逻、执勤、守护人员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巡逻守护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六、信息畅通,值班电话概不对外,闲杂人员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七、因病不能坚持值班的应事先报告,以便调整。119、会客制度1、外单位来校联系工作、办理其他业务人员,须持介绍信或有关证明,填写会客单后方准入校。2、私人来访者,必须在门卫室填写会客单,事毕应给值班人员交回被访者签字的会客单离校。3、来访人携带的物品,进校时必须在会客单上注明。被访人如托人捎带物品出校,被访人应携带本人证明,在门卫室登记,方准放行。1210、门卫制度1、认真执行门卫管理规定,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保证校内教学生活秩序正常进行。2、严格门卫制度,对外来人员认真查询,会客者办理登记手续,无关人员拒绝入内,禁止小商小贩进校叫买叫卖。3、加强车辆管理,外单位机动车辆不得入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进校者问清原因,予以登记放行。4、物品出入须持本部门证明,发现可疑情况暂扣其物品和运输工具,并及时报保卫处;示意骑自行车者出入校门时自觉下车。5、严格遵守执勤纪律,作风正派,态度和蔼,衣着整齐,执勤不离岗,不随便代班,不看书看报,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迟到不早退,如实填写值班日志。6、交班手续齐全,在上下班时间或进出人员较多时,应站立执勤(每次站岗不得少于二十分钟)。7、保持门卫室及校门周围的卫生,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禁止在门卫值班室堆放杂物,禁止在大门墙体上涂写刻画或张贴广告字画,禁止门前停放机动车辆。8、物资出入大门,须凭出校证明。私有贵重物品凭本人合法证件和相关单位证明,公物应按其类别凭各主管部门出具的“物资出入证”,经警卫人员检查无误,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无有效证明,警卫人员有权扣留物资待补齐手续后放行。1311、进入校门管理制度学校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如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1、本校教职工凭学校统一制作的工作证进入学校,本校学生凭校牌进入学校。2、门卫室应认真查验进入学校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学校。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身份的外来人员,学校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4、上课期间,学生因特殊情况需要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门卫室对照学生证查验后方可放行并将假条存档备查。(二)外来人员入校通报、登记、引领制度1、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必要时,要求外来人员将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放在门卫室,待离校时领走。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门卫室有权拒绝其进入学校并做好解释工作。(三)会客制度141、学校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须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登记后准予进入。2、学生家长到学校找老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3、学生家长要进学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他学生,只能在课间由其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1、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2、教职工车辆进入学校要事先与门卫室打招呼,并按学校划定的停车位有序停放。3、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学校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五)出入物品查验制度1、门卫室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2、门卫室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进行查验,凭学校签署的大宗物品出校通知单,查验核实并登记后方可放行。3、门卫室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学校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安全。1512、警务室值班制度一、值班人员要按照规定时间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坚守岗位,及时开关校门。二、对外来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清来由,并填好来校登记表,做到不随意放行,也不与外来人员吵闹。三、严禁车辆在上课时间进入校园,确因办理公务进入者,经许可后方可驶入,并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四、对携带、运载物品出校门人员,要严加盘问,见证明信后方可放行。五、严禁小商、小贩和捡破烂者进入校园。六、值班人员在中午、下午放学时间负责检查、维持学生放学路队秩序。1613、巡逻制度为认真做好学校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创建一个安全、安定、文明的教育环境,特制订治安巡逻制度如下:一、巡逻人员要按时到岗,尽职尽责,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或无故离岗。二、巡逻人员要在早、午预备铃响
本文标题:保卫处治安管理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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