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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医学院攻读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一、培养目标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并初步具备某一三级学科基本技能,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高年住院医师的临床工作水平。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4、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和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二、培养年限和时间安排培养年限:3年。时间安排:基础课学习6个月;临床能力训练23个月,其中,轮转科室不少于3个,每科不少于3个月,其余时间在本专业定向培养,完成学位论文(含撰写论文,以下同)不脱产;预答辩、答辩、申请学位4个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时间及内容安排总表时间学习内容入学第一年9月至第二年2月(6个月)课程学习入学第二年3月至第四年1月(23个月)临床能力训练、开题、撰写论文入学第四年2月至7月(6个月)预答辩、答辩、申请学位三、培养办法和要求学分要求:总学分20分以上,学位分15分以上。1、课程设置:学位课程:公共必修课(3门):政治理论、外语、医学统计学;专业理论课(2~4门),详见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分则。非学位课程:详见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分则。2、临床能力训练:主要为二级学科基础训练。以二级学科范围内的各专业轮转学习为主。兼顾相关科室,要求在主治医师以上老师的指导下进行。轮转科室不少于3个(内、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每个科室轮转学习时间不少于3个月。研究生通过临床能力训练,要求掌握本学科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法和治疗技术;学会门、急诊处理,重危病人抢救,接待病人,书写病历,临床教学等技能;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尚的医德。研究生应根据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分则的转科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转科学习,管理床位5张。出科时必须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应适当延长转科时间,并进行补考。3、专业技能训练及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学习和掌握某一三级学科基本技术和技能,并学会开展临床科学研究的程序和方法。具体要求在临床技能训练中,学习和掌握文献检索、收集资料、数据处理等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培养临床思维能力与分析能力,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际经验为主,完成一篇达一定数量的病例分析报告和文献综述。4、教学实践和学术活动:在临床能力训练过程中,带教本科生临床实习一轮。在入学后的第3~6学期,每学期参加院级以上组织的有关专题学术活动不少于2次。鼓励本人主讲专题讲座。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一)轮转考核:硕士研究生在每一科室轮转结束时,均须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和办法详见《贵阳医学院研究生工作手册》中《贵阳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中“第七条二、轮转考核”,须填写相应表格见《贵阳医学院临床医学研究生临床轮转考核表》。(二)临床能力毕业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临床能力毕业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由3~5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含临床医学硕士导师1~2名)组成。考核内容和办法详见《贵阳医学院研究生工作手册》中《贵阳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实施细则》中“第七条:临床医学研究生的考核办法”和《贵阳医学院临床医学研究生临床能力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五、指导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一阶段培养由科主任负责成立导师指导小组集体指导的方式,负责临床能力训练的指导和考核;第二阶段在科主任领导下,由导师负责专业技能训练和指导学位论文撰写。六、学位授予研究生通过全部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临床实际工作能力达到规定的相应标准,完成学位答辩后,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相应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七、管理实行院、系、科室三级管理。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此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咨询,对学位授予的质量进行严格监督和评估。各科室导师和负责人负责科室轮转的安排和协调、临床能力训练的指导和考核等。关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规定(1997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有关内容)为了完善我国医学学位制度,加速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的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师的需要,特此设置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一、授予学位的级别和名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两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Medicine,M.M.)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ofMedicine,M.D.)二、授予学位的对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主要授予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学研究生和在职临床住院医师。同时授予临床医学七年制毕业生,其授予标准、申请资格等根据七年制的特点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三、授予学位的标准(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2、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4、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并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5、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略)四、考核与学位授予申请人必须通过学位课程考试、临床能力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专业学位。(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1、学位课程考试: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专业课及基础理论课,总门数不少于5门。由学位授予单位组织考试。2、临床能力考核与学位论文答辩:由学位授予单位按学科、专业组成考核答辩委员会,考核答辩委员会应由3至5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含临床医学硕士生导师1至2名)组成。临床能力考核:主要考核申请人是否具有规范的临床操作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的能力。学位论文答辩:由考核答辩委员会以论文答辩的形式考核申请人的临床科研能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要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至少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相关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具体要求详见《贵阳医学院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定》);1、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临床实际,以总结临床实践经验为主;2、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二)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略)以上相关内容供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等有关专家参考。贵阳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院研发[2005]6号)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1998〕5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医学学位类型和设置医学专业学位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和学位〔1998〕6号文件《关于下达临床医学专业学位试行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年度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一、目的加速培养临床医学高层次人才,提高临床医疗队伍的素质和临床医疗工作水平,促进卫生事业发展,以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临床医师的需要。二、授予学位的级别和名称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分为两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MasterofMedicine,M.M)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Doctor0fMedicine,M.D)三、我院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我院临床医学学科中的硕士点可以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四、授予学位的对象符合条件的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统招生和同等学力生)。五、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标准(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愿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临床医学事业而献身。(二)具有较强的临床分析能力,能独立处理本学科(指二级学科,内科与外科分别不少于3个三级学科,以下同)领域内的常见病,能对下级医师进行业务指导,达到卫生部颁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中规定第一阶段培训结束时要求的临床工作水平。(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四)能结合临床实际,学习和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完成一篇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五)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六、培养方法见《贵阳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和《临床能力考核内容和办法》的有关规定。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半年,总学分最低要求为20分,学位分最低要求为15分。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毕业考试与学位论文答辩(一)考核办法: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和临床能力培养,通过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临床能力达到标准,完成一篇有一定水平的学位论文(可以是一篇紧密联系临床工作的病例分析报告和文献综述),表现良好,经导师同意和科室审查通过,统招生学位论文经2位评阅人评阅通过,同等学力生学位论文经3位评阅人评阅通过后,聘请5位具有临床医学副教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临床能力毕业考试与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简称委员会),其中半数以上应是具有临床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学专家,对其临床工作能力和学位论文进行考试和答辩。(二)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是否具有较强的临床操作技能和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和某些疑难病症的能力。(三)考核步骤:1、导师介绍研究生的工作表现和培养情况。2、研究生报告学位课程学习和临床工作情况。3、检查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临床轮转考核表、病历、发表文章、研究生个人工作报告等资料。指导小组和研究生应事先做好准备。4、委员会对研究生进行临床能力考试,包括口试和临床技术操作或手术考试。5、委员会对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6、委员会对研究生能否达到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水平进行评议。经考试和答辩,委员会以不记名投票,全体委员2/3以上(含2/3)同意,可作出建议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决议。临床能力毕业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中有一项未通过者,委员会可作出是否同意在一年内重新进行临床能力考试或答辩一次的决议,经再次考试或论文答辩通过者,可建议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四)在职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临床能力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参照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的办法执行。八、申请学位与学位授予(一)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资格:1、完成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要求的临床医学研究生。2、已获得医学学士学位三年以上的在职研究生,通过贵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合格并取得结业证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二)申请学位应提供的材料:1、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统招研究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须提供:《临床能力训练手册》(每人一本)、《临床轮转考核表》(每人每科一份)、《学术活动情况表》(每人每学期一份)、《教学实践及临床实践考核表》一份,各项考试成绩及试卷、学位论文全文等考核答辩材料,培养费用交费凭证等。2、同等学力研究生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须提供:(1)个人的书面答辩申请(须有导师同意签字和教研室的签章)。(2)个人简历及医学学士学位证书。(3)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包括政治思想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等。(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6)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临床医学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7)贵阳医学院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
本文标题:临床专业学位培养方案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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